福爾摩斯說:“這最能說明問題了,我一直認為小事情是最最重要的,你還記得霍斯莫·安吉爾先生的其他小事情嗎?”

“福爾摩斯先生,他非常靦腆,他隻在晚上和我散步,他不願白天和我出去,他說他不想引人注意。他舉止文雅、彬彬有禮,說話細聲細氣。他說他小時候患過扁桃腺炎和大脖子病,以後嗓子就一直不好,說話含糊不清,像說悄悄話一樣。他很講究穿著,衣服整潔素雅,但他眼睛不好,所以,同我一樣,他也戴著淺色眼鏡,好把刺眼的光線遮擋住。”

“那麼,你繼父溫迪班克去法國以後的事情呢?”

“霍斯莫·安吉爾先生又到我家來了,他提議,讓我們在繼父回來前把婚給結了。他很認真,他要我把手放在聖經上發誓,以後不管發生什麼,我都要永遠忠實於他。母親說,他要我發誓是正確的,說明他對我有感情。母親一開始就讚成我們的親事,甚至,比我還要喜歡他。當他們說要在一周內舉行婚禮時,我就說要等父親回來,但他們都說,不用考慮父親,事後告訴他一聲就行了。母親還說,她會讓父親滿意的。福爾摩斯先生,我並不喜歡這樣。盡管隻因為他比我大幾歲,就一定得得到他的允許,這說起來是很好笑,但我不想偷偷摸摸地。所以,我給父親寫了一封信,寄到他公司駐法國波爾多的辦事處。但就在我結婚的那天早上,信被退了回來。”

“也就是說,他沒有收到這封信?”

“是的,先生,因為信寄到那裏時,他剛好已經動身回英國了。”

“啊哈,太不巧了!你的婚禮是預定星期五在教堂舉行的嗎?”

“是的,先生。我們悄悄地舉行,一點也不張揚。我們的婚禮定在皇家十字路口的聖救世主教堂舉行,隨後在聖潘克拉飯店吃早餐。霍斯莫乘一輛雙輪雙座馬車來接我們。但我們一共有三個人,他讓我和母親登上了他的馬車,他自己上了剛好路過的另一輛馬車。我們先到了教堂,他坐的馬車緊接著也到了,我們以為他會馬上下來,但他遲遲沒有。馬車夫從趕車的座位上下來看時,車座裏什麼人也沒有,他不見了!車夫說他不知道人到哪裏去了,不過,他是親眼看到霍斯莫坐進車廂的。福爾摩斯先生,那是上周五的事,從那以後,他什麼消息都沒有了。”

福爾摩斯說:“要我說,這是對你極大的侮辱。”

“不,先生,不是的。他對我很好,他不會就此離開我的。他很早就對我說,要我不管發生什麼都要忠於他,哪怕有什麼不可預測的事把我們分開了,我也該牢記對他發的誓。在結婚當天早上說的這樣的話未免有點不可思議,但從此後發生的事情看來,這話是很有含義的。”

“當然很有含義,那麼,你認為他是遇到什麼不測了嗎?”

“是的,先生。他要不能預見到某種危險就不會講這樣的話了,所以,我想,一定是他預見的事終於發生了。”

“不過,你難道沒想過發生的會是什麼事情嗎?”

“沒有。”

“還想問一下,你母親是怎樣看待這件事的?”

“她氣壞了,並且要我永遠別提這件事了。”

“你父親呢?你告訴他了嗎?”

“告訴他了,他也認為霍斯莫出了什麼事,但他認為我該耐心等霍斯莫的消息。他說,在教堂門口離我而去,他會得到什麼好處呢?如果他借了我的錢,或者,我們已經結婚了,財產轉給他了,似乎還說得過去。但,霍斯莫在經濟上是很獨立的。我的錢,哪怕是一先令,他都不要。可是,到底發生什麼事了呢?為什麼信都不寫一封?唉,我想起來就瘋瘋癲癲、睡不著覺。”她接著,從皮手籠裏拿出一方手帕,捂著臉哭了起來。

福爾摩斯站了起來:“我接手了你的案子,就一定會給你一個答複的,這毫無疑問。現在一切看我的,你不用再操心了。首先,把霍斯莫先生給忘掉吧,就像他的突然消失一樣。”

“你是說我不會再見到他了嗎?”

“恐怕不會了。”

“那他到底怎麼了?”

“這個問題就交給我了,我現在想看看他寫給你的信件。”

“我在上周六的《紀事報》上登過尋人啟事,就在這。這裏還有他寫給我的四封信。”

“好,你的地址呢?”

“坎伯韋爾區,裏昂街31號。”

“我知道你不知道這安吉爾先生住哪裏,那麼,你父親在哪裏工作?”

“他是法國紅葡萄酒大進口商韋斯特豪斯·馬班克公司的旅行推銷員。”

“好的,情況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把這些文件留給我吧。請記住我對你的勸告,事情已經結束了,不要讓它影響你的生活。”

“福爾摩斯先生,你真好,可我忘不掉他,我要忠實於他,他什麼時候回來,我們就什麼時候結婚。”

盡管瑪麗小姐頭上有一頂古怪的帽子,她的神情也悵然若失,但她的純樸和對愛情的忠誠,卻值得我們敬佩。她把文件放在桌上就離開了,臨走說如果需要,她馬上來。

福爾摩斯還是手指尖頂著手指尖,兩腿伸直,眼睛盯著天花板。他沉默了一會兒後,從架子上取下他的陶製煙鬥,這是一隻他用了很多年,滿是油膩的煙鬥,這煙鬥對他來說,簡直是一個老參謀。他點燃煙絲,靠在椅背上,他一邊思考著什麼,一邊吐著藍色的煙圈。

“這個姑娘本身就很值得研究,她比她的案子更有意思。”福爾摩斯說,“其實,她的案子很簡單、平常。如果查一下我的檔案中一八七七年安多弗索引,就能找到類似的例子,而且去年海牙也發生過這樣的事。那都是老掉牙的故事了,我看這裏麵隻有那麼兩個情節比較新鮮。不過,這位姑娘本人值得我們去深思。”

我說:“你好像從她身上看出了很多我看不出的東西。”

“華生,不是你看不出,是你沒主意。你不知道該看哪裏,所以會忽略很重要的東西。你不知道袖子的重要性和如何從大拇指中、鞋帶上去發現問題。好,你來描述一下你所看到的吧。”

“嗯,她頭戴藍灰色寬邊草帽,上麵插有一根磚紅色羽毛,她身穿灰黑色短外套,外套上綴著黑珠子,邊上鑲有小小的黑玉飾物。她的上衣是比咖啡還要深的褐色,領部和扣子上鑲著紫色的長條毛絨。淺灰色的手套食指磨破了。她的鞋我沒注意到。她有點胖,戴著金耳墜,總的看來,是位長相一般、自由自在的闊小姐。”

福爾摩斯邊聽邊微笑著輕拍著掌。

“華生,不是我誇你,你進步很大。你觀察得很仔細。雖然你忽略了一些重要的東西,但方法還是掌握了。你對顏色的辨別能力很強,但是,老兄,我們應該集中注意細節,不能隻看大體的印象。我首先著眼的總是女人的袖子、男人的膝蓋。你看到了,這位姑娘的袖子上有長條毛絨,這是很能說明問題的。她手腕上麵有兩條紋路,說明她是打字員。紋路是打字時在桌上壓出來的。手搖式縫紉機也能形成類似的痕跡,但,那是在左臂,離大拇指最遠的一邊,而且,不像打字痕跡那樣正好橫過最寬的部分。隨後我看了她的臉,發現寬鼻梁兩邊都有夾鼻眼睛留下的凹痕,所以,當我說她是打字員和有點近視的時候,她覺得很吃驚。”

“我也一樣吃驚。”

“可我沒說錯。我接著往下看,很吃驚又很好笑地發現她穿的靴子,盡管不是完全不同,但確實不是一對,一隻靴尖上是帶花紋的皮包頭,另一隻卻不是;一隻靴子的五個扣子中隻扣了下麵兩個,而另一隻隻有第二和第四個扣子沒扣。華生,當你看到一位穿戴很整齊的姑娘,腳上卻穿著隻扣上一半而且不配對的靴子時,會不會很容易就推測出她是匆匆忙忙從家裏出來的呢?”

“還有呢?”我問道,對他的推理,我非常有興趣。

“我還知道她離家之前寫了一張紙條,而且是在穿戴好之後寫的。你隻看到她右手套手指那個地方破了,不過你顯然沒發現她的手套和食指都沾了些墨水,說明她寫得很急,蘸墨水時筆插得太深了。這肯定是今早的事,否則,墨跡不會留在她手指上,這些雖然很簡單,但非常有趣。好了,我們言歸正轉,華生,幫我念一念那個尋找霍斯莫·安吉爾的啟事好嗎?”

我拿著那張報紙湊到燈前。

“(啟事寫道):十四日晨,一位名叫霍斯莫·安吉爾的先生失蹤了。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身材高大,膚色淡黃,頭發烏黑,頭頂略禿,留有濃密漆黑的頰須和胡子,戴淺色墨鏡,講話低聲細語。失蹤前身穿絲鑲邊黑色大禮服,黑色背心,哈裏斯花呢灰褲,褐色綁腿,兩邊有鬆緊帶的皮靴。背心上掛一條艾伯特式金鏈。此人曾在萊登霍爾街的一個事務所任經理。若有人……”

“好了,”福爾摩斯說,“至於這些信件,”他看了一眼,接著說,“除了引用過一次巴爾紮克的話以外,其他很一般,沒有任何關係到霍斯莫先生的線索。不過,有一點很值得注意,你會很奇怪的。”

“這些信是打字機打的。”我說。

“不僅如此,連簽名也是打的,你看,信末那幾個打得很工整的小字:‘霍斯莫·安吉爾’。有寫信日期,但地址隻是‘萊登霍爾街’,這很不明確。這個簽名很有問題,甚至,是決定性的問題。”

“針對哪一方麵?”

“我的好夥伴,難道你還沒看出這個簽名在本案中的關鍵作用嗎?”

“我不敢說我已看出來了,也許他隻是想不讓別人找到他違約的憑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