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單元 賭博基本認識

賭博的認識

賭博是指用財物作注比輸贏。賭博是一種醜惡的社會現象,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人沉醉賭博,甚至有人以賭博為職業,他們賭博的花樣很多,有的用麻將、撲克、骰子、牌九賭,有的用抽彩、打桌球、猜號碼、猜拳、鬥雞、電子遊戲機賭。

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學習,造成許多家庭不和,甚至傾家蕩產,妻離子散,而且誘發其他犯罪。贏了錢的就大肆揮霍,腐化墮落;輸了錢的想要返本,走上盜竊、搶劫、詐騙、貪汙,甚至行凶殺人等違法犯罪的道路。

某中學初中男生陳某無心學習,經常與社會上的“爛仔”混在一起。一次賭博輸了沒有錢給,“爛仔”們逼他要錢。於是,他鋌而走險,偷家中財物,偷同學鋼筆,偷教師的錄音機等去變賣,經學校老師的多次教育仍不悔改,最終因盜竊罪被判刑2年。

為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廣大家庭和睦幸福,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我國法規規定,禁止賭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罰金。”

中學階段是青少年求學的黃金時期,應當將寶貴的時間用在學習上,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文娛活動,千萬不要參加賭博,荒廢學業,耽誤了自己的前程。

賭博的心理

一、貪欲與冒險心理

在拜金主義思潮影響下,不少人急功近利,追求快速致富,占有財富的欲望惡性膨脹,當無法通過正當途徑滿足其欲望時,賭博這種冒險手段就成為他們通向發財之路的階梯。

二、投機與僥幸心理

由於賭博的勝負是不規則的,帶有極大的隨機性和偶然性,迎合了人們以較少的投入獲取較多的財富,甚至不勞而獲的投機與僥幸取勝心理。賭博的輸贏結果,對賭徒是一個強化刺激,使人失去自製力,欲罷不能,至死不悔。

三、娛樂和消遣心理

賭博以多種的內容和形式以及強烈的競爭性和獨特的隨機性,能滿足人們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心理需要。

或是為了放鬆身心,娛性怡情;或取其熱鬧,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快感;或追求“寂靜”,求得精神慰藉。然而發展的最終結果大都與娛樂和消遣心理相背離,達到不可收拾的程度。

四、尋求刺激心理

賭博可以使人們追求刺激的欲望得到滿足。它給人帶來物質和精神的雙重刺激,這種金錢上和心理上的滿足會強化賭徒們的賭博行為。

五、公關心理

在一些特殊環境和條件下,為使權錢交易順利而安全地完成,交易雙方精心安排並參與賭博。其間,求助者故意大把“輸錢”,以便日後獲得各種好處;被求助者輕鬆地大把“贏錢”後,便利用職權為求助者消災免難、謀取私利。“輸”家心甘情願,“贏”家心安理得,權錢交易,大家心知肚明。

六、賭博文化心理

所謂賭博文化心理,是在賭博氛圍下所產生的一種刺激、支配賭博行為的一種心理狀態。賭博首先賦予賭徒一種宿命論的心理狀態,即凡是輸贏都是命中注定的。其次,賭博還賦予賭徒一種自我解嘲的心理狀態,即輸錢能夠消災避禍。再次,賭博使賭徒形成以賭博勝敗論英雄的心理狀態,驅使賭徒們在英雄觀支配下贏了還想贏,輸了想“翻本”,欲罷不能。賭徒們很快被這種心理所同化,發展到嗜賭如命的程度。

在涉賭人員中,數量最為龐大的自然是參賭人員。20世紀90年代以來,參賭人員在構成與分布上的特點主要包括廣度和深度兩個方麵。

廣度上,參賭人員的大眾化、普及化、全方位化。參賭者已由一些地區的賭博高發人群,如個體戶、無業人員向各行各業蔓延,甚至國家公職人員參與賭博。

深度上,出現了一批參賭“大戶”,以巨額款項用於賭博,尤其是前往境外賭城豪賭,導致巨額資金外流,這類“深度”參賭人員主要包括兩類:一是有賭博惡習的個體老板或私營企業主;另一類是貪汙巨款的國家公職人員。

七、賭徒墮落的心理過程

第一步,“湊角兒”。所有賭徒最初對賭博大多表現出湊熱鬧式的圍觀,在觀望中使自己的好奇心和尋求刺激的欲望得到滿足。有的人在觀戰中隨著對賭博規則的熟悉,加上對自己的能力和運氣的自信,逐漸滋生出躍躍欲試,親自體驗的衝動,在別人的慫恿和“湊角兒”的召喚下,便半推半就地參與其中,走出了賭徒墮落的第一步。

雖然不一定所有走了第一步的人都會成為賭徒,但所有賭徒都是從第一步開始的。要避免成為賭徒,關鍵在於把握自己不開戒,不要有第一次經曆。

第二步,貪財。賭博與錢和利是分不開的,大家都抱著想贏錢、多贏錢的心態參賭。一旦賭贏了,參賭者在貪婪欲望支配下收手的情況不多,多數是戀戰,以致越賭勁越大。

調查表明,由初賭者為贏家變成賭徒的,是初賭者為輸家的5倍以上。因此,黑社會聚賭頭目,在吸引新人加入賭局時,有這麼一句黑話:“開甜!”意思是讓其先贏幾次,嚐嚐甜頭瞅準機會拉下水。

第三步,翻本。參賭者如果賭輸了,是決不會甘心的,在僥幸取勝心理的支配下,一意孤行地想翻本。翻本有兩種結果,一是成功了。多數參賭者此時想“現在運氣好,何不乘機大撈一把?”從而由翻本挽回損失變成貪財,想贏和想多贏;二是失敗了。隨著理智感和自控力再次被削弱,不顧一切地想繼續翻本……如此惡性循環,走向深淵,難於自拔。

第四步,悔恨。當賭博給自己、家人帶來莫大痛苦、傷害和羞辱時,當麵對人們善意的規勸和有力的幫教時,有的參賭者也會表現出真誠的悔恨,責任感和良知得到一定程度的恢複,因而痛下決心戒賭。

社會和親人要充分利用參賭者產生悔恨心理的有利時機,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幫教和監督,促其改過自新。如果一味地采取簡單粗暴的方法對待他們,他們將在絕望之餘放縱自己,破罐破摔,加速墮落的步伐。賭癮如同毒癮一樣,悔恨一次,如果再賭,則癮更大,陷得更深。

第五步,瘋狂。在賭癮和貪婪欲望驅使下,參賭者理智喪失殆盡,自控力嚴重削弱,有的甚至人性全無,不顧一切地在賭場上搏殺,完全到了不能自拔、不可救藥的境地。此時,靠單純的教育、規勸、感化,甚至治安處罰是無法挽救的,對那些構成嚴重危害、屢教不改的賭徒,必須實施刑罰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