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國遊記

來到巨人國

我回家才兩個月,我又離開了祖國。1702年6月20日,我在唐斯登上了開往蘇拉特的“冒險”號,船長約翰尼古拉斯是康渥爾郡的人。

我們一帆風順地到達了好望角。一直到1703年3月底才離開好望角。

我們開船前進,一路平安越過了馬達加斯加海峽。但是,當船行駛到這座大島的北麵大約南緯的地方時,風勢突然改變。風向比平常要偏西一些,這樣一連刮了20天,我們被吹到摩鹿加群島的東麵。天氣轉壞,狂風大作,在這場風暴中,刮的是西南偏西方向的狂風。

據我推算,我們向東隨風漂流了大約500裏格,所以連船上最年老的水手也說不清我們那時是在世界的哪一部分了。

1703年6月16日,中桅上的一個水手發現了陸地。17日那天,我們很清楚地看到了一個大島或者一塊大陸,島的南岸有一個小半島伸入海中,還有一個小小的港灣,港水太淺了,100噸以上的船隻都不能停泊。

我們在距離港灣不到一裏格的地方拋錨停泊。船長派出了12名全副武裝的水手帶著水桶乘長舢板去找淡水。

我請求船長讓我跟他們一起去,好上岸觀光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所發現。

登陸以後,我們找不到河流、泉水,更沒有人跡可尋。水手們沿著海岸來回尋找,看看海邊上有沒有淡水。

我獨自一人在另一邊走了一英裏多路,看見到處都是岩石,十分荒涼。

我漸漸覺得累了,又看不到什麼可以引起我好奇心的東西,就回身慢慢地向小港走去。

大海映入了眼簾,我看見水手們早已登上了小船拚命向大船劃去。

我想向他們叫喊,正在這時,我發現海裏有一個巨人在飛快地追趕著他們。

他邁著大步,海水還夠不到他的膝蓋,但是我們的水手領先了半裏格路,再加上海裏到處是鋒利的岩石,那怪物也就沒法趕上小船了。這都是我後來聽說的,因為當時我哪裏還敢待在那兒觀看這個驚險場麵是個什麼結果。

我循著原先走過的路拚命跑,接著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這才得以將這個地方的景色看清楚。我走上了一條大路,那時正是快要收割的季節,麥子長得至少有40英尺高。

我走了一個鍾頭才走到田地的盡頭,周圍有一道籬笆,至少有120英尺高。那裏的樹木就更加高大了,我簡直無法估計它們有多高。

我忽然在另一塊田地裏又發現了一個巨人,他正大踏步地向著台階走來。這人的身材和剛才我看到的那個在海裏追趕小船的巨人一樣高大。他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麼高。我驚駭萬分,趕忙跑到麥田裏躲了起來。

這時候,七個和他一模一樣的怪物向他走來,手裏都拿著收割用的鐮刀。

我精疲力竭、沮喪至極,悲傷、失望壓倒了我。最後,我幹脆躺在兩道田隴中間,心裏想就在這裏死掉算了。

那時,我又害怕又狼狽,禁不住這樣亂想下去。正在這時,一個割麥人走上前來,離我躺著的田隴已經不到十碼了。

我這才想到,如果他再走一步,我就會死在他的腳下,或者被他的鐮刀切成兩段。因此,當他正要舉步上前的時候,我嚇得拚命尖叫起來。巨人聽到聲音,立刻停下了腳步,朝下麵四處望了半天,才發現是我躺在地上。

最後,他從我的身後用食指和拇指捏住我的腰部把我提了起來,拿到離他眼睛不到三碼的地方,仔仔細細地打量著我。

但是這時福星高照,他似乎挺喜歡我的聲音和姿態,開始把我當做一個寶貝了。他很奇怪我能說出如此清晰的話語,盡管他聽不懂。同時我忍不住呻吟流淚,低下頭來看我的兩肋,盡可能讓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呀!

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提起上衣的下擺,輕輕地把我兜了起來,馬上就帶著我跑到他主人那兒去了。他的主人是一個殷實的富農,就是我在田裏首先看到的那個人。

於是,他吩咐仆人們回去工作,接著,從衣袋裏摸出一塊手帕,折疊起來鋪在左手上。他用手帕把我裹起來,隻露出頭部,就這樣,安全地把我帶回家中。

一到家,他就喊他的妻子,把我拿給她看。但是她卻尖叫起來,嚇得回頭就跑,不過過了一會兒,她看見我神態安詳,舉止彬彬有禮,又很聽她丈夫的指揮,也就放下了心,漸漸喜歡起我來了。

那時已經是中午,仆人送進飯來,那隻是滿滿的一碟肉。和農民在一起吃飯的有他的妻子、三個小孩和他們的老祖母。他們坐了下來,農民把我放在桌上離他不太遠的地方。

農民的妻子切了一小塊肉,又在切麵包用的板子上弄碎了一些麵包放到我的麵前。我對她深深地鞠了一躬,拿出刀叉就吃了起來。他們看到這種情形都十分高興。

女主人叫女仆拿了一隻大概能盛得下兩加侖酒的小酒杯來,斟滿了酒。我很吃力地兩手捧起酒杯,恭恭敬敬地把酒喝了下去,我盡量提高嗓音用英文說,我為夫人的健康幹杯。

午飯後,我的主人要外出監督雇工工作,我從他的聲音和姿態上看得出來,他著實囑咐了妻子一番要她小心照顧我。

我十分疲倦,很想睡覺,我的女主人體會到了我的意思,就把我放在她自己的床上,又拿一塊潔白的手帕給我蓋在身上,但是那塊手帕比戰艦上的主帆還要大,而且粗糙得很。

我大約睡了兩個鍾頭,夢見我在家裏和妻子兒女在一起。一覺醒來,這更平添了許多煩惱。城鎮表演

女主人讓她九歲的女兒格拉姆達克麗絲把玩具搖籃改成我過夜的床鋪。這個搖籃被放進一隻衣櫥的小抽屜裏,擺在一個懸空的架子上,我睡在上麵既安全又方便。

小女孩的手很巧,她為我做了七件襯衣和幾件日用衣物。而且,她還教我學習他們的語言,不久,我就能說出我心裏想要的東西的名字了。她就像我的保姆一樣,我在這個國家得以生存下來,主要應歸功於她。

我的主人在田地裏發現了一隻形狀像人的小動物的消息,很快就被鄰居們知曉並議論紛紛了。這天,一位住在附近的農夫上門來要看看我,主人立刻把我放到飯桌上。我按他的命令拔出佩劍,高舉過頭,向客人問好,對他表示歡迎。他勸我的主人把我帶到附近的鎮上去展出,說不準能賺大錢。

第二天,他便和女兒一起,把我裝在一隻盒子裏,帶到鄰近的市鎮趕集去了。

在一家旅館前,主人下了馬,他跟旅館主人商量了一會兒,便雇了個傳話人,在全鎮進行宣傳,要人們到“綠鷹旅館”來觀看我的演出。

在旅館最大的一個房間裏,我被安放在桌子上。格拉姆達克麗絲站在桌邊,一邊照顧我,一邊指揮我做動作。為了避免人群擁擠,我的主人每次隻限30人進入房間。我按女孩的要求,一邊在桌子上踱著方步,一邊高聲回答她提出的問題。我幾次麵向觀眾,向他們致意,並說了幾句我已學會的吉祥話,還拿起一隻裝滿酒的酒杯,為觀眾幹杯。

我為主人家賺了不少錢。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主人決定把我帶到該國最繁華的城市去展出。1703年8月17日,也就是我到達大人國兩個星期後,他告別妻子,帶著我向離家約3000英裏的首都進發。他的女兒格拉姆達克麗絲騎馬跟在他的後麵。

她把我居住的那隻盒子係在腰間,擱在膝頭上,還找來一些最柔軟的棉布墊在盒子的四壁和底部,再擺上一張小床,做了許多亞麻布的衣服和其他必需的物品供我使用。隨行的還有一個仆人,他騎馬馱著行李跟在我們後麵。

一路上,我不斷地在沿途的市鎮進行演出,還到距大路兩側50至100英裏內的村莊或殷實的人家去表演。多虧格拉姆達克麗絲的照顧,此次旅途我很輕鬆,她還時常應我的要求把我從盒子裏放出來,讓我呼吸新鮮空氣,觀賞這個國家的風光,不過她總是用一根繩子緊緊係著我。

我們渡過五六條比尼羅河、恒河更寬、更深許多倍的大河。這裏就是小河川也比倫敦的泰晤士河更大。我們一共旅行了10個星期。現在我已經掌握了他們的語言,可以流利地和他們對話了。

10月26日,我們來到大人國的首都羅伯魯格勒,在距皇宮不遠的一家旅館住下。

主人照例貼出海報,準確地描述我的形象和本事。他租下一間三四百平方英尺的大房間,房間中間擺了一張直徑60英尺的圓桌,好讓我在上麵表演,他又在距桌沿3英尺處圍了一道3英尺高的欄杆,以防我跌下地去。我每天被迫演出10場,所有的觀眾都感到驚奇和滿足。進入皇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