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章魚怪
1896年11月30日在佛羅裏達州安那斯塔西亞島的海灘上,發現了一個巨大的海洋動物遺體。因為動物體重極大,所以當科爾斯和科來特發現它時,它的屍體實際早已深深陷入沙土。他們雖然沒有進行測量,但是他們立刻意識到這個動物是他們以前聞所未聞的最大的動物。
第二天,德威特·威布醫師(聖奧古斯丁曆史學會和科學研究院的創始人)與幾名助手一起前往現場。這個小組得出結論,認為這個動物大約重5噸,好像就在幾天前擱淺海灘。它的可見部分長23英尺,高4英尺,背部最寬18英尺。它的皮膚略呈粉色,不過看上去幾乎呈純白色,並帶有銀色蛻皮。威布認為那不是一條鯨魚。它隻可能是某種章魚,它的體積如此之大,以前想都沒有想過。
之後的幾天,隻要時間和天氣允許,威布和他的助手就會到海灘去拍照,因為動物屍體開始腐爛損毀。據一名曾獨自前往現場的助手敘述說,他在屍體旁挖掘時發現了大塊兒的觸角。根據1897年4月的《美國自然科學家》報道:“一隻觸角位於屍體的西麵,23英尺長,一隻觸角的殘餘部分也位於屍體的西麵,約4英尺長,三隻觸角位於屍體的南麵,與身體連接的觸角最長的達32英尺,其他的約比最長的觸角短3~5英尺。”在這個動物被衝上岸之前,好像受到攻擊,並且身體被部分撕裂。
時隔不久發生了一場風暴,屍體被衝回大海,後來又被衝回離原發現地2千米的岸上。
一
威布開始寫信給他認為可能對這一發現感興趣的科學家。其中耶魯大學動物學家維裏爾收到了一封寫於1896年12月8日的信。維裏爾曾為研究巨型鯨魚或稱北海巨妖傳聞(現已被證實)做了很多先驅性工作並因此而聞名。維裏爾不同意威布把發現的動物認定為章魚的看法,因為已知最長的章魚標本隻有25英尺長。他認為這個被擱淺的動物是某種巨型鯨魚,並在1897年4月的《美國科學雜誌》上簡短地發表了他的這一看法。但是隨著得到的信息進一步增多,他接受了巨型章魚的判定。
通過把被擱淺的動物觸角與已知的章魚觸角標本作比較,維裏爾得出一個奇特的結論:它的觸角全長至少有5英尺!如果從一端的觸角頂到另一端的觸角頂進行測量的話,這個大得難以置信的章魚竟有200英尺長。雖然威布在從一開始發現章魚到其引起科學界的重視這一過程中起了最重要的作用,但是維裏爾將章魚命名為“巨型章魚維裏爾”。
與此同時,當地多暴風雨的天氣又使章魚的屍體被海水衝走。等到在第三個地點發現它時,它的身體又有一部分不見了。但是盡管這樣,屍體存留部分還是重得無法移動。後來在1897年1月17日威布寫給華盛頓國家博物館負責軟體動物的館長多爾的信中講述了他是如何用4匹馬靠6個人的幫助並利用厚板材將章魚弄出,停放在離海灘40英尺高的木板上,不再會被海水衝走了。
在給多爾的信中,威布是這樣描述章魚的標本的:
“章魚的套膜或者說是頭的完好部分連接著身體較細長的部分……然後身體打開整整有21英尺長……身體細長的這一部分整個都沒有內髒器官。其餘部分的器官並不大,看上去章魚不像死了很久的樣子……看上去完整的肌肉表皮屬無脊椎動物類,大約有二三英寸至六英寸厚。”
他沒有看到章魚有尾鰭和其他鰭,“沒有噱、頭和眼睛存留下來”,“也沒有發現有羽狀物以及任何骨結構痕跡”(這裏的“羽狀物”,威布指的是所有鯨魚身上都有的羽毛管狀軟骨)。
雖然威布敦促多爾和維裏爾應該親自到現場親自查看,但是他倆都沒有去。他們要求威布繼續努力工作,有什麼新消息就發給他們。而實際上他們並沒有重視威布發去的消息。比如說多爾不斷地把所發現的動物稱為“墨魚”(一種頭足類軟體動物,與鯨魚和章魚類似,但是有10條觸角,內有堅硬的殼狀物)。
2月23日,威布給維裏爾寄去“章魚”屍體的一些標本。就在當天維裏爾在他給《科學》和《紐約先驅者》雜誌的信中說那個動物很可能是“抹香鯨的頭部和鼻子的上半部分”。國家博物館的弗雷德裏克·奧古斯塔斯·盧卡斯在研究了該動物其他標本後認為“它們就是鯨脂,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他同時還批評威布“太過富於想象力”並缺乏訓練。其他研究頭足動物類專家好像基本都同意盧卡斯的解釋。威布通過寫信表示強烈抗議,但是他的信都沒有得到答複。最後,“巨型章魚維裏爾”的屍體慢慢地腐爛掉了,這一事件在之後的60年裏沒有再被提起。
二
1957年,美國佛羅裏達州馬瑞蘭研究實驗室的負責人小福裏斯特·伍德看到一份有關安那斯塔西亞島怪物的舊剪報。雖然伍德本人就是一位研究章魚的專家,但是他從未聽說過此事。
他非常感興趣,於是展開調查,最後得知美國史密森學會還存有該動物的標本。標本被送交佛羅裏達大學章魚研究專家小約瑟夫·吉那羅進行解剖。吉那羅得出結論:“證據確鑿無疑地顯示聖奧古斯丁海怪實際上就是章魚”。
伍德和吉那羅於是將他們的發現寫成3篇文章均刊登在1971年3月的《自然曆史》雜誌上,但是那時海洋生物學的發展並不是很先進。雜誌的編輯又在三篇文章中添加了許多古怪和愚蠢的評論,以至於一些讀者認為整個事情是一個騙局。伍德和吉那羅發現雜誌社這種作法是蓄意的,於是伍德憤怒地給《自然曆史》寫了一封抱怨信,但是雜誌社拒絕公布信的內容。更糟糕的是《海洋引證雜誌索引》(刊登雜誌出版文章的摘要)聲稱他們倆認為所發現的動物是巨型鯨魚。伍德和吉那羅後來發現造成這個誤述也不是一次偶然失誤。
在19世紀80年代中期,芝加哥大學的生物學家羅伊·麥考爾又重新對標本進行了研究。他認為那個東西實際上是連接在一起的生物組織,不是什麼“鯨脂”。他說:“我同意並支持威布和維裏爾對該畜體的認證,這個巨型頭足類動物可能是一隻章魚,但不同於任何已知的種類。”
三
1960年8月在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島海濱西北部發現的畜體有可能與佛羅裏達州發現的相似。但是調查工作又進行得不是很好。一名農場主和兩個為他工作的牛仔發現了畜體,但是這個消息直到數月後才傳到塔斯馬尼亞島的首府霍巴特。首先進行了空中搜索以確定畜體的所在地,然後由聯邦科學和工業研究組織(CSIRO)的動物學家布魯斯·莫利森帶隊的4人科學小組於1962年3月抵達現場。莫利森在對畜體進行檢驗後說:“人總是願意尋求一種解釋,所以你就會試圖將所有的事情聯係起來,但是在這件事情上,怎麼都說不通。”
這個畜體非常古怪,沒有眼睛、腦袋和骨頭,它的皮膚“光滑細膩”並有“彈性”,而且“毛茸茸”的。
在之後的一個半星期裏,塔斯馬尼亞的“格勞布斯特”(GLOBSTER,該詞由動物學家伊凡·桑德森所創),成為世界各大報刊雜誌的頭版頭條新聞,如潮水般湧來的問題使澳大利亞政府應接不暇。麵對如此之多的問題,澳大利亞政府無奈隻好派遣一個由動物學家組成的小組從霍巴特飛往現場準備作一次全麵的調查。但是工作小組於次日就返回了霍巴特。
官方的報告說因為從畜體被衝上岸到工作小組進行檢驗這期間相隔已久,“目前還不能從我們的調查中明確認定該畜體到底是什麼”。但是動物學家們還是覺得畜體像是“一隻正在腐爛的巨大的海洋動物的一部分”,而不是鯨脂一類的東西。
但是奇怪的是,就在約翰·戈頓議員(澳大利亞聯邦部長)當天收到這份報告後,他告訴新聞界說:“你們所問的那個怪物是一大堆正在腐爛的鯨脂,有可能是從鯨魚的身上撕裂下來的。”
這一結論使莫利森很生氣,他聲稱他采集的標本“無法被認定是什麼”。塔斯馬尼亞大學動物學家克拉克也說:“很明顯,它不是一隻鯨魚。”戈頓的話同時還激怒了最初發現那個怪物的牛仔傑克·布特。他認為政府是想掩蓋事實上的拖拖拉拉行為。“他們不得不這麼說以掩蓋自己沒有盡力調查此事的怠慢行為,”他堅持說,“我所看到的東西不是什麼鯨魚,也不是鯨魚身上的哪一部分。”
不管是支持還是否定該怪物為鯨魚的報告都從未公開發表過,整個事件最終還是以忽視和迷惑不解而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