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血字的研究6(3 / 3)

“好了,我知道你都看到了什麼。你在屋裏走了幾圈後在屍體旁跪了下來,然後走出房間,又去拉廚房的門,再後來……”

蘭斯滿臉的驚恐和懷疑,他大聲地叫起來:“你怎麼看得這麼清楚?你當時躲在哪裏?你好像知道的事情太多了點吧!”

福爾摩斯大笑起來,把自己的名片扔給了驚疑不止的警察。他說:“可別把我當凶手抓起來。我是條獵犬,而不是狼;格雷格森和雷彌瑞德先生可以作證。你還是接著講下去吧。你後來又做什麼了?”

蘭斯臉上還是帶著疑惑的神情:“我走到大門口,吹響了警笛。默契爾和另外兩個警察立刻趕了過來。”

“當時街上沒有人嗎?”

“正派人一個也沒有。”

“這是什麼意思?”

警察咧嘴笑了起來。他說:“我這輩子見過很多醉鬼,可還從來沒有見過像他那樣喝得酩酊大醉的家夥。我出來的時候,他正站在門口,斜靠著欄杆,扯著嗓子唱著考棱班唱的曲子或是這一類的歌。他簡直站都站不穩,真是沒辦法。”

“那個人長相如何?”歇洛克·福爾摩斯問。

約翰·蘭斯似乎對福爾摩斯的這一打岔感到不快。他說:“很少見到像他那樣的醉鬼。要不是我們當時忙不過來的話,準會把他帶到警察局去。”

“他的臉,他的衣服,你沒有注意到嗎?”福爾摩斯不耐煩地打斷他。

“我想我注意到了,因為我和默契爾把他架了起來。他的個子很高,臉很紅,下邊長了一圈……”

“這就夠了。”福爾摩斯大聲說道,“他後來怎麼樣了?”

警察牢騷滿腹地說:“我們當時有那麼多事情,哪裏有閑工夫去管他。我想他認得回家的路。”

“他穿著什麼衣服?”

“一件棕色的長外套。”

“他手中有沒有馬鞭?”

“沒有。”

“那他肯定把鞭子放在車上了。”我的同伴咕噥著說,“後來你沒有看到或聽到有輛馬車嗎?”

“沒有。”

“這個半鎊金幣給你。”我的同伴說著站起身來戴好帽子,“蘭斯,恐怕你幹警察是永遠得不到提升了。你的腦袋不該隻是擺設,還得有點用處才行。昨晚你本來可以提個警長的,因為你昨晚架起的那個人就是這樁奇案的作案者,我們都在找他。現在說什麼沒有什麼用了。走吧,醫生。”

我們一起朝出租馬車走去,不再理會給我們提供信息的愣在那裏的警察。

“真是個十足的笨蛋!”我們坐進車裏時,福爾摩斯氣憤地說。“想想看,這樣千載難逢的機會,他居然讓它白白過去了。”

“我現在還沒有弄清楚。這個警察所描述的那個人的確與你想象的案子中的第二個人很相符,但他離開那樁房子後為什麼又要回去呢?這好像不是罪犯的做法。”

“戒指,夥計,他回來就是為了那隻戒指。如果沒有別的辦法抓住他,我們可以用戒指做誘餌,引他上鉤。我會抓住他的,醫生——我敢以二比一的賭注和你打個賭,我一定會抓住他的。要不是你,可能我還不會去呢。這一切得感謝你。如果是那樣,我豈不錯過了一個難得的研究機會?我看我們不妨把這叫做‘血字的研究’吧?為什麼不使用一點藝術詞語呢?生活就像一個無色的線團,謀殺是貫穿其中的紅線,而我們的職責就是解開它,把它的每一寸都暴露出來。現在我們去吃午飯,然後去聽諾爾曼?聶魯達的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棒極了。她演奏的那首肖邦的曲子叫什麼來著?特拉——拉——拉——裏拉——裏拉——萊。真是妙極了!”

看著這位偵探家如此高興地唱個不停,我不禁想到,人類的頭腦真是無所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