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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叛逆青年

偏執是件古怪的東西。偏執的人必然絕對相信自己是正確的,而克製自己,保持正確思想,正是最能助長這種自以為正確和正直的看法。——海明威海明威叛逆青年天資聰穎的孩子

1899年7月21日,在美國伊利諾伊州芝加哥郊區小鎮橡樹園,伴隨著一個嬰兒響亮的啼哭聲,一代文學巨匠歐內斯特·米勒爾·海明威誕生了。

海明威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參加過美國南北戰爭的退役軍人,海明威和他的家庭一直因此而自豪。

母親格雷絲是在上流社會的鄉村俱樂部的環境裏長大的。她在教堂唱詩班裏唱聖歌,又是公理會和許多民間團體的活躍分子。她很重視自己一家人的文化修養。

父親埃德是當地德高眾望的婦科醫生,他的形體在某些方麵與海明威很像,隻是腦袋小,身體大,眼睛也小,而且給兩道濃眉遮得幾乎看不清了。

海明威是埃德夫婦的長子,他有4個姐妹和1個弟弟,大姐瑪塞琳、二妹厄休拉、三妹瑪德琳、四妹卡洛爾;他唯一的弟弟,家中的幼子萊斯特比他小16歲。這是一個篤信宗教的家庭,姐妹們用的都是聖徒的名字。

海明威是一個天資聰穎的孩子,這種聰慧從他很小時候就展現了出來。

據說,海明威1歲生日的時候,參加了貝根為慶祝農場建倉而舉行的宴會。而這個時候恰好是他第一次能單獨行走。

海明威對削了皮的蘋果和魚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幼小的時候他把魚喚成“姨”,把不同種類的肉統統叫做“肉”。

有一次,父親埃德弄來一艘很好看的小木船,船頭上用漆寫上“溫德米爾·瑪塞琳”幾個字。這年的整個夏天海明威和他姐姐瑪塞琳就像水裏的青蛙一樣坐著這艘船在湖上進進出出。

姐弟倆光著腳,拿家裏臉盆輔助小快艇,在淺水灘上嬉戲蹦跳。他顯得特別快樂,又是跳又是笑,一會兒學獅子大聲吼叫,一會兒又拿竹子當馬騎。

海明威身穿一件藍色罩衣,手裏拿著根棍子去趕貝根家的羊,口裏不停地發出“唏!唏!”的聲音。

海明威身體結實,肌肉飽滿,筋骨壯健。他的兩隻手甚至比他姐姐的還要粗大。一碰到不如意的事,他總是又蹦又跳,暴跳如雷。但玩的時候卻循規蹈矩,一點不發脾氣。

一到晚上,母親讓海明威上床睡覺,他總是很聽話,常常把床頭的枕頭拉過去蓋住眼睛,不讓光線照射他。

每當母親做禱告時,海明威總是跟在她的身旁。可是,母親還沒能說上幾句話,他便一躍而起,大聲地喊了一聲“阿門”,表示祈禱結束了。

海明威稍稍長大以後,便對圖畫冊著了迷,特別是一種名叫《自然界的禽鳥》的大開本月刊更使他感興趣。

海明威也喜歡別人給他畫動物漫畫,看懂了便樂得哈哈大笑。他什麼故事都愛聽,當然,最喜歡聽的是關於一匹名叫普林斯的在奧克派克給他父親拉大車的黑馬的故事。

據海明威醫生說,黑馬普林斯的腿很長,脖子卻很短,因此吃草時不得不蹲跪下來。海明威每說一個詞都要漏掉一個音。他搶在他父親前麵,大聲地把“跪下”說成“跪”或“危”,接著邊笑邊跪在地板上,模仿普林斯吃草的樣子。

有一次,海明威看到街道對麵一棵樹上有一隻貓頭鷹,他覺得貓頭鷹很威武,於是又開始對有關貓頭鷹的故事感興趣。他甚至把腳趾上碰傷的痕跡說成是貓頭鷹的眼睛。

海明威很有靈性,他最喜歡給人和物取各種各樣的名字。他先給自己取了個名字,叫“奈尼”。這是他許多綽號中的一個。

海明威給外祖父取名“阿爸熊”,稱祖母為“愛德萊德·阿媽熊”,把女用人叫做“莉莉熊”,把他那隻雙頭玩具搖擺馬喚作“普林斯和查理”。

到了海明威兩歲的時候,他需要種牛痘,他把皮膚上的斑點說成是“壞了的蓓蕾”。他還給母親取了個綽號叫“菲蒂”。

到了2月份,母親發現海明威在那本《自然界的禽鳥》畫冊上能準確地說出73種鳥的名稱時,大為詫異。

年僅兩歲的海明威已經具有用別的方式來表達語言的能力,他的第一個笑話是一個“蒲公英”的雙關語。

在英語中,蒲公英的單詞是dandelions,而巨獅的單詞是dandy lions,海明威就把蒲公英說成是巨獅或者巨馬。

海明威最可愛的地方在於他學會了親別人的臉的藝術,親得又響亮又富有情趣。母親經常說:“如果你有什麼事不依他,他就會走過來用小手掌拍你的臉頰。而當他感到不好意思時,他就來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