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心理治療的一般原則和幾個基本問題(2 / 3)

2.解釋含糊與誤診。醫務工作者的解釋至關重要,對患者的心理影響很大。模棱兩可、武斷消極的解釋,可引起患者的緊張焦慮,增加患者的痛苦。例如,一位技術員,因為肺部陰影,醫師斷言“可能是惡性病變引起的”。患者遂有失眠、焦慮不安、情緒抑鬱,再到省一級的醫院檢査後發現結核的可能性大,經過抗結核治療後,陰影吸收,患者的焦慮抑鬱心理隨之好轉。又例如,一位患者被誤診為“膀胱癌”之後,出現抑鬱自殺行為。所以醫務工作者的解釋需要謹慎。特別應了解患者的想法,鼓勵患者說出自己的疑慮,引導患者注意自身積極因素,說明病情時要考慮患者的心理特征和時機,要言之有理有據,切忌主觀臆測。須知,“惡性病變”、“癌”這類信息有強烈的心理意義,威脅患者的安全需要。有時醫務工作者的解答過於簡單,患者可能會發生誤解,進而出現不正常行為。例如,一位到皮膚科谘詢的患者問醫師:“醫師,什麼是艾滋病?我有可能患這種病嗎”醫師答:“這種病沒得治,通過性傳播。”而患者正好曾有過不正當的性行為。此後,患者唯恐自己有艾滋病,到處去檢査,檢査結果是陰性也不相信。整天焦慮不安,嚴重影響工作、生活和學習。

至於醫務工作者的態度粗暴、冷淡、行為不良,醫德醫風不好所引起的消極心理影響,更是顯而易見的。

四、心理治療的實施方式

根據一次接受治療的人數來分,可分為個別心理治療和集體心理治療。後者又有以解決家庭問題為主要目標的夫妻治療(如性功能障礙的治療要求夫妻雙方參加)和家庭治療;有以小組形式(8~12人)進行的小組集體治療和多達數十人甚至於上百人的大型集體心理治療。事實上,集體心理治療首先是在綜合醫院開展的。美國醫師普拉特從1905年開始就曾將一些患結核病的患者組織起來,定期集會,向他們介紹有關結核病的醫學知識與療養之道,並安排講座,以排解患者的擔心、焦慮與抑鬱。這就是萌芽階段的集體心理治療。

根據療程的長短,心理治療又可分為短程和長程兩類。長程一般在半年以上,有的長達數年,短程一般不超過6個月。

個別心理治療每次約45分鍾,每周會談次數按病情與可能性而定,一般每周2~3次,病情好轉後,間歇時間可適當延長。集體心理治療需要花費時間解釋、示範、討論、總結,每次約需時間90分鍾,一般每周一次。

五、心理治療過程

1.開始期。主要在於了解病情、收集資料,醫師要努力創造良好的會談氣氛,讓患者自由地傾訴自己的痛苦,鼓勵患者信任醫師。醫師要善於傾聽,如果一時找不到話題,可以讓患者舉例說明自己來求醫的關鍵問題。力求設身處地地理解患者的處境和痛苦的情感,以及他們對自身問題的觀點和解釋。對需要進行係統心理治療的患者,醫師要說明心理治療的充足理由,消除患者的顧慮或可能的誤解,使患者認同心理治療和有接受心理治療的準備。醫師對整個心理治療可進行一個大致的描述,以明確心理治療的過程和操作方式,積極參與心理問題的解決。在進入心理治療前,醫患雙方應簽訂心理治療協議,以推動雙方的密切合作。此期需要會談1~3次。

2.中間期。可分為兩個階段,即分析、認識問題階段和改變、重建階段。

在分析、認識問題階段,醫師在良好的醫患關係基礎上,鼓勵患者進一步開放自己,通過適當的詢問,弄清問題的來龍去脈,包括問題形成的情境、症狀出現的先後次序和嚴重程度、頻度以及患者采取的應對方式。醫師

要找到關鍵問題的可能原因。在此基礎上商定治療目標,討論並構思治療策略。詢問最好采取“開放式”的提問,例如:患者說心情不好。“你是因為患了病心情不好嗎?”這屬於封閉式提問,而開放式提問則是:“什麼原因讓你心情不好”這樣可以避免醫師的誤導,另一方麵,也讓患者有更多的話題以及宣泄的機會。

改變、重建階段是在找到關鍵問題和可能的原因後,解決患者的心理問題。這個階段患者會出現認知、情緒和行為的改變。這種改變和重建主要依靠患者的領悟。因此,醫師要運用心理治療技術促進患者領悟到自己的心理問題,以及自己如何正確解決這些問題,進行心理自救。

這兩個階段隻是理論上的劃分,實際工作中,不可能區分得這麼清楚。因為有的患者一個問題解決之後,新的問題又暴露出來,又需要澄清。這個時期是心理治療的主要和關鍵時期,應鼓勵患者主動提出自己的問題,而醫師要善於引導患者領悟解決問題的方法。

3.結束期。醫患雙方認為心理問題已經解決,治療目標已達到時,即可結束治療。應鼓勵患者在日常生活中運用巳學到的應對技巧獨立處理各種問題,鞏固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