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為了國旗的尊嚴(3 / 3)

全場的觀眾都被賽場上印尼隊的粗暴行為震驚了,激怒了。

一位在場的國際羽聯的官員表示:“輸了球就撒野、就打人、就撕別國的國旗。這種行徑,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能容忍。”

中國體育代表團就此事與有關人員進行了嚴正交涉。

中國女體育記者張寧熱血灑國旗的愛國壯舉傳遍了瑞士的洛桑,傳遍了世界各地。人們紛紛對印尼某些人的粗暴行徑進行了譴責。我國駐瑞士大使館及當地的華僑同胞以及國內廣大人民群眾,都對張寧表示了慰問。

張寧回國後,受到了有關團體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嘉獎和慰問。人們對她維護祖國尊嚴的英雄行為,給予了高度評價,並因此進一步增強了國旗意識。

7展現祖國尊嚴

在和平年代,體育運動幾乎成為展現人類尊嚴、民族尊嚴、國家尊嚴的一種形式。

19%年8月,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上,王軍霞奪得女子5000米跑金牌後,身披鮮豔的大幅五星紅旗,神采奕奕地繞場一周。這激動人心的一幕,深深地印在海內外億萬華夏兒女的心裏。

王軍霞身披的那麵國旗是誰給她的呢?

是沈忠民。

沈忠民畢業於北京大學化學係,當時正在美國攻讀經濟學博士。在赴美留學前,父親莊重地把一麵國旗放到他手中。從此,這麵五星紅旗就伴他度過了8年的異國生活。

奧運會開幕後,他聽說王軍霞已隨中國奧運代表團來到美國,準備參加女子5000米和10000米的比賽,立刻產生了一個強烈的願望:如果王軍霞奪得了金牌,我一定要送上這麵國旗,讓五星紅旗在奧運會的賽場上飄揚起來。

但是,亞特蘭大奧運會各個場次的門票,早在一年前就預售一空了。沈忠民正在犯難時,一個在當地律師事務所工作的華人得知了他的心願後,主動地把自己的預購門票轉讓給了他。

亞特蘭大奧運會賽場有明文規定,不許攜xie)帶大幅旗幟入場。那天,沈忠民把那麵珍藏的國旗貼身帶好。他運氣不錯,因為警察和保安人員隻顧檢查是否有人帶炸彈,沈忠民輕而易舉便過關了。

那天,能容納八萬多人的田徑賽場爆滿,沈忠民的位置又比較靠後。他趁警察不注意,一點一點地往前挪(nub),等王軍霞跑完5000米時,他已挪到了緊挨賽場邊的席位,隨即展開國旗,揮舞起來。當王軍霞跑過來時,他不顧警察的阻攔,用力地把手中的國旗拋了出去,王軍霞接住了。於是,就出現了前麵所說的動人的一幕。

事後,記者采訪了王軍霞:“取得奧運會金牌後,你為什麼直奔沈忠民所在的位置呀?”

王軍霞笑著說:“奪得5000米冠軍後,我很激動,但總感到缺點什麼。我慢慢地朝前跑著。突然我眼前一亮:看台上有一麵五星紅旗在向我召喚。我忙跑過去,越過圍欄,接住國旗,再披著國旗繞場跑了一周。這時,我才感到,我的自豪感達到了極點。”

在這以前,沈忠民、王軍霞並不相識。是五星紅旗,是祖國的尊嚴,把他們的心緊緊地連在了一起。其實,還有那位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華人,還有千千萬萬的華夏兒女。不管是誰,在同樣的情況下,都會首先想到祖國,想到要努力展現祖國的尊嚴。

現在,這麵具有曆史意義的五星紅旗已被珍藏在國家體委。

8田川知法護旗

新安鎮是四川省一個不知名的小鎮,田川是這個不知名小鎮上的一個普通的孩子。但是,在那次周一學校舉行的升國旗儀式後,一則愛國旗、護國旗的故事,使他成了全校師生崇敬的新聞人物。

事情是這樣的。田川的爸爸是鄉政府的一名幹部,媽媽是個久治不愈(yo)的老病號。幾年來,爸爸帶著媽媽四處求醫,錢花了不少,可媽媽的病就是不見起色。

後來,聽說鄰村有位省城大醫院的名中醫,退休還鄉掛牌開業,田川的爸爸就帶著田川的媽媽去投醫。老大夫果然身手不凡,兩個療程不到,田川媽媽的病情就大有好轉。

田川一家好高興呀,他們決定,除按規定付給老大夫醫藥費外,再送一麵大錦旗,表示感謝。田川主張錦旗上就寫“春滿人間”,因為老中醫治好了許多疑難病症,給病人們帶來了美好的春天。

事情商定後,田川就上學去了。田川爸爸去找裁縫師傅問詢,知道做這樣尺寸的一麵錦旗,光布料就得40元,他有點心疼。他猛然想起,辦公室裏有兩麵經他購買、用做開會或節日用的國旗,有一麵已經使用,還有一麵一直放著沒有掛過,不如把它拿來改製成錦旗。

田川爸爸跑到辦公室,悄悄地把由他經管的那麵五星紅旗取回了家,找了一把尖嘴剪刀,讓田川媽媽幫著把五角星拆掉。

這時,田川回來了。他看到後連忙搶過國旗,生氣地說:“你們這是幹什麼?為什麼要毀國旗?”

問明了情況後,田川仔細地把國旗撫平,認真地說:“爸爸、媽媽,我們學校裏上星期剛學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說著,他從書包裏拿出那本小冊子,就念了起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征和標誌,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該尊重和愛護國旗,不得升掛破損、汙損、褪(tul)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在公眾活動場合故意以焚(fen)燒、毀損、塗劃、玷(dian)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Xing)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ju)留。”田川念完這段後,又說道:“老師還講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對《刑法》補充規定:在公眾活動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站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功)、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聽了田川的話,爸爸、媽媽知道自己這樣做是要違犯《國旗法》的。他們依照田川的意見,把那麵國旗獻給了學校,因為學校正準備換一麵鮮豔的新國旗。然後,又另買布給老大夫做了一麵錦旗。

那個周一,學校升起的正是田川家送來的國旗。田川對著國旗,虔(gion)誠地行著隊禮,心裏像灌了蜜一樣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