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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升高那年,我沒能考上重點高中,就不顧爸爸媽媽的反對,自作主張去了一所三年製的女子職業高中,學習餐飲服務。

職業高中的學習生活比我想象的還要輕鬆。可是就在我以為自己可以這樣輕鬆到畢業,甚至可以一直這樣輕鬆下去,輕鬆一輩子的時候,卻發生了一件讓我做夢也想不到的事情。就在二年級寒假過後不久的一天晚上,爸爸媽媽突然告訴我說,他們準備協議離婚。

我無法相信這是真的,更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在我看來這種事情永遠隻會發生在別人身上,別人家裏。而且在此之前,我竟然沒有一點異樣的感覺,沒有發現一點征兆,大概是因為我活得太過輕鬆了?我哭過,鬧過,也曾沒有尊嚴的苦苦哀求過,但都於事無補。他們就象兩列各奔東西的列車,已不可能改變軌跡。而我隻是路邊的一盞信號燈,隻有當他們想要看我一眼的時候,我才存在。我傷透了心。

有人曾經說過,一個人的長大,有時候隻是一瞬間的事情。從爸爸媽媽告訴我他們決定離婚,到他們義無返顧地把那個並不隻屬於他們兩個人的家變成一片廢墟,前後不過短短兩個星期的時間,但這兩個星期對我就象是一副近視鏡,讓我一下子就把那個在此之前一直模糊了十八年的世界看得清清楚楚了。原來人一生下來都是近視眼,近視眼中的世界因為混沌不清而顯得繽紛又絢麗。

我長大了,所以我看到了一個真實的世界。雖然事實並非如此,但當時我的確就是這樣認為的。

兩個月之後,也就是那年的5月18日,爸爸又結婚了。

早晨爸爸去程娜的宿舍接她,我沒有跟他去。爸爸叮囑我,上午十點半之前,一定要趕到酒店去。我說放心吧,我一定不會錯過婚禮的時間的,一定!

我是在一個多月以前,從媽媽的同事章阿姨的嘴裏知道程娜這個人的存在的。在此之前我一直相信他們關於“感情破裂”的解釋。至於“感情破裂”的原因,他們不曾給我進一步的解釋,我也不曾追問,因為我知道要解釋清楚這幾個字絕非易事。既然結果已經不可改變,原因也就變得不很重要了。但讓我想不明白的是,媽媽為什麼也要幫著爸爸隱瞞真相。事隔幾年以後,我曾經問過媽媽,媽媽說,她是為了不使我受到更大的傷害。我理解媽媽的意思。但當時我並沒有問過媽媽,即使問了,恐怕也不會真正理解。那時候我的心理正處在一種難以把握的劇變之中。肚子裏一向存不住隔夜事的我,竟然不動聲色地把這一切都深藏在了心底。當我告訴媽媽,我想要去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時候,媽媽除了感到無奈和傷心之外,無論如何也想不出我這樣做的真實理由是什麼。

爸爸對我的選擇倒沒有感到十分的意外。那時候他剛剛裝修好那套三室一廳的新房子。他大概還會想當然地認為,這套大房子就可以看做是令我做出這個選擇的理由之一。唯一讓他有些為難的是,如何能夠在一個適當的時候,以一種適當的方式讓我知道並且接受程娜這個人。我沒有讓他太為難,也沒有讓程娜太為難,我甚至很快就和她成了一對好朋友。我從來沒有意識到我除了會跳舞,還有這樣出眾的表演天賦。每當壓在心底的那些怨恨要爆發出來的時候,我就告訴自己,再忍耐一下,等熬到了那一天,這一切也就都結束了。這一天終於到了。

按照事先約好的,我去了孫蘋蘋家的美發廳。孫蘋蘋也在女子職高上學,不過她學的是美容美發專業。她隻花了一個小時,就幫我收拾停當了。當我站在鏡子前麵,幾乎不敢相信麵前那個身穿大紅色滾邊旗袍,盤頭綴花,朱唇粉麵的女人就是自己。孫蘋蘋還不死心,“小然,你就告訴我,你讓我把你打扮成這副小新娘的樣子,到底想幹什麼?”我說:“蘋蘋,我記得自己欠了你一份情就是了,這份情我早晚會還給你。而這衣服和鞋明天我就會還給你。”

從美發廳出來,我沒有叫出租車,而是坐的公共汽車。一路上,幾乎所有的人都要多看我兩眼。在車上還有人衝我吹口哨。到了酒店,守在門口和樓梯口的服務員看見我,都是一副很驚奇的表情。我隻當什麼也沒看見,什麼也沒聽見。我小心地邁步往樓上走,馬上就要到達樓口了,我停下腳步,想最後再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和表情。這時候我聽見有很多聲音在亂哄哄地嚷著:“祝於廠長新婚美滿,早得貴子!”我知道這些口是心非的人都是衝著爸爸手中那份職權來的。那些亂哄哄的喊聲就象一些濕膩膩的巴掌重重地打在我的臉上,讓我突然之間意識到了什麼。在極短極短的時間裏,我心裏那模糊不清的意識就變得鮮明而清晰了。我轉身下樓。

在洗手間裏,我洗了臉,打開頭發,重新換上了T恤衫和牛仔褲。鏡子裏又現出了十八歲的於小然。我長長地籲出了一口氣。我很慶幸在邁出那最後一步之前突然看清了自己,看清了自己的幼稚與愚蠢。我竟然以為這樣做就可以令爸爸和程娜當眾出醜,就可以如願以償地傷到他們,就可以為自己和媽媽討得一個公道。我被傷的是心,卻煞費苦心地想著要傷人家的麵子。我怎麼會這麼傻?!

整個婚禮我都在不停地打哆嗦。當爸爸和程娜在一片哄嚷聲中喝交杯酒的時候,我再也控製不住自己,奔到洗手間裏嘔吐起來,直吐到全身都被冷汗濕透了。

我知道爸爸的本意是想省略婚禮及一切可以省略的形式,但程娜卻堅持所有該有的程序一道也不能少。這是她第一次結婚。

婚禮結束的時候,我對爸爸說,今晚我就不回他那兒去了,我暫時先到媽媽那兒住一段時間。程娜還虛情假意地挽留我,而爸爸隻是撫了一下我的頭發。我想這時候在他心裏,於小然一定是個善解人意的好女兒。我臉上在很乖地笑著,心裏卻在不住地冷笑。

我很晚才回到家裏。媽媽屋子裏的燈已經熄了。可我知道,這時候媽媽根本不可能安安穩穩地睡覺。她一定是在哭。我猶豫了一會,最後還是回了自己的房間。我沒有去勸媽媽,也不想去陪著她一起哭。哭有什麼用?什麼用也沒有,沒有!

半個月後,我又搬回了爸爸的家。

爸爸很高興,我看得出他是真地高興。想拋掉的拋掉了,想得到的得到了,不想失去的也不曾失去,他怎麼會不高興呢?

程娜也挺高興,她摟著我的肩膀說:“我真高興你願意過來和我們一起住。以後你就叫我程娜吧,也省得你為難,我也別扭。”那天我陪著她在家裏看了一個下午的影碟,是一部煽情而冗長的肥皂劇。看到動情處,她的眼睛裏竟然充滿了淚光。我不禁又有些反胃,一個不知羞恥的第三者,有什麼資格扮這種純情狀?不過通過這段時間的接觸,我漸漸發現,程娜似乎是個沒有多少心計的人,有時候二十九歲的她就顯得比十八歲的我還要幼稚、愚蠢。我真不明白爸爸到底喜歡她什麼?就因為她比媽媽年輕漂亮?她程娜又幹嘛要愛上比她整整大十四歲的爸爸?就因為爸爸是一廠之長,有職有權?我跑回到自己的屋子裏,指著鏡子裏的自己在心裏狠狠地罵:於小然,你是個傻瓜!不折不扣的傻瓜!你為什麼要想這些?你想這些做什麼?就算他們有天大的理由在一起,你也有比天更大的理由恨他們。不要再傻想了,你現在該想的是,你硬著心腸把媽媽一個人丟在家裏,跑到這裏來扮什麼令人作嘔的“乖女兒”,到底是為了什麼?!

第二天下午放學後,我去二十二中找了鄭方雷。

要想實施我的計劃,必須得到別人的幫助。我想了好久,最後不得不承認這一點。但我似乎沒有怎麼猶豫就決定去找鄭方雷幫忙。初中三年,我們做了兩年半的同桌,我對他的印象很好;我也知道,他對我也有一種說不出的好感。至少我敢保證,即使他不肯幫我的忙,也不會把事情張揚出去,不會象和我要好的那些女孩子,一顆心淺得象快餐店那種裝三明治的紙盤子,連半聽可樂都盛不住。另外我相信他會比其他人更了解我的心情,因為他的父母親也離了婚,並且分別又結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