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女強奸犯
尹建國
強奸犯罪曆來是男人。
翻遍辭書,強奸的注釋有:“以暴力逼奸婦女”,“男子使用暴力與女子性交”等等,受害者都是女性,強奸犯罪害人者似乎與女性沾不上邊。然而,這幾年江南某女子監獄就關押著為數不少的女強奸犯。
她們……
惡母奸女 喪盡天良
四十開外的中年女犯李蘭英,整日坐在犯人食堂的保管室核算著柴米油鹽。她有時顯得清閑安適,無優無慮。我幾次采訪她,每當談及案情時,她都緘默不語,隻默默地流淚。我隻好從直接管教她的幹警那裏了解她犯罪的前前後後。
她家住湘中一個小山村。與眾多農家女子不同的是,她高中畢業。丈夫與她是一同長大的同學,丈夫參軍人伍後,不久就提了幹,人了黨,還當上了副連長。經過4年戀愛,他們自願結婚了。婚後不到兩年就添了個白白胖胖的女兒。丈夫不在身邊陪著,她有時也感到寂寞。然而,由於與公婆、小姑子的關係處理得好,家庭還和睦。但在她女兒玲玲5歲那年,丈夫在自衛反擊戰前線犧牲了。丈夫成了烈士,她成了烈屬,女兒成了烈士的後代。半年後,她被照顧招工進了縣屬農業機械廠,當上了供銷科的業務開票員。她每月領30多元的固定工資,女兒每月也能領到18元的撫恤金。逢年過節都有領導登門拜訪,關懷備至。
然而,她還不到30歲。她想也沒有想過的問題,一串串跟著來臨。她想克製那種做女人、做妻子的欲望。但這欲念的惡魔仍衝撞著她的靈魂。她向一起長大的鄉婦女主任傾訴苦衷,婦女主任給她出主意:幹脆向領導說開,趁著年輕,有合適的再組織一個新家。
她動心了、思量了很久。一天,她鼓足勇氣,試探著征求公婆的意見,一輩子也沒有出過山的公婆,一聽火冒三丈,翻騰出她的變化,由一個山裏的黃臉婆子,借著她兒子的榮譽,成了國家的人,條件好了就想離開她家,說她是個忘恩負義的女人。
也許是通過公婆的嘴,她的事被有關領導知道了。人們流水般來找她做工作,要她明白她是烈士的妻子,那塊“光榮烈屬”的牌子至今還掛在門上,要改嫁的話,牌子要被摘掉,對她的撫恤金也要收回,各種烈屬待遇也會隨之取消。也有那麼幾個體貼她的領導無可奈何地對她說:為使公婆安度晚年,要改嫁也得讓公婆去世後再提。
她麵對輿論,麵對社會,麵對親人,已經無可選擇。她再也不提改嫁的事了,默默地上下班,每逢節假休息日,都帶著女兒回山裏與公婆團聚。熟人好像發覺她變老了,失去了那少婦應有的豐腆。而她呢?決心以徹底的犧牲精神來保住那塊光榮牌,保住公婆的麵子,保住國家每月給的那份待遇。隻有她那位當婦女主任的好朋友知道她內心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