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要大聲唱出來,這在托布朗的眼裏,那絕對是個十足的瘋子,因為他信奉“愛神奏出無聲旋律,遠比樂器奏出的悅耳動聽”。我覺得,愛是這樣的,如樂器需要演奏,才能呈現優美的旋律;如美酒需要品嚐,才會感知甘冽的醇香。所以,愛也許不需要唱出來,但卻需要用心去表達,正如“天空沒有翅膀的痕跡,而鳥兒已飛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