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炳軍
“元典”屬於文化學範疇,是哲學“元點”思維與文獻“原典”史料的完美結合,更強調人類精神文化的源頭意義、超越時空的典範意義和民族精神的建構意義。昭十二年《左傳》:“上美為元。”《易·乾·文言》:“元者,善之長也。”《詩·小雅·六月》毛《傳》:“元,大也。”《尚書·虞書·大禹謨》偽孔《傳》、《禮記·文王世子》鄭《注》同。《說文·一部》:“元,始也。”可見,“元”不僅有萬事萬物肇始之義,更包含著對人類終極性存在狀態的關懷與價值取向,表達了對人文精神和理想人性的追求。又,《書·夏書·五子之歌》偽孔《傳》:“典謂經籍。”故我們所說先秦文學“元典”是指那些先秦時期寫作並流傳至今的、具有原創性意蘊的、在中華民族文明史上長期發揮精神支柱作用的重要書籍。馮天瑜《中華元典精神》,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2頁。因此,在當代大學中文係本科生古代文學教學過程中,甚至在中國古代文學、中國古代史、中國哲學諸專業的碩士生、博士生的學位課程教學過程中,注重引導他們研讀中國文學與文化的源頭——先秦文學“元典”性作品,它體現出一種“原始要終”(《周易·係辭下》)的客觀要求,也是引導學生進入“辨章學術、考鏡源流”(清章學誠《校讎通義·序》)治學門徑的必然選擇。隻有這樣,才能培養學生力揚厚重務實的學風,才能提高學生的原創性能力,才能使學生“近乎道”而“知之至”(《禮記·大學》)。這種“知所先後”(《禮記·大學》)的學術訓練,無疑對他們今後的學術研究乃至整個人生進入“知本”、“知至”(《禮記·大學》)的探索之路是會大有裨益的。
一、先秦文學“元典”的基本特質
卡爾·雅斯貝爾斯(K.Jaspers)在《曆史的起源與目標》一書中指出,大約在公元前八世紀到公元二世紀,是人類曆史上一個實現“哲學突破”的“軸心文明時期”,各民族的先哲不約而同地去探索宇宙和人生的諸多根本問題,產生了諸多文化“元典”。[德]卡爾·雅斯貝爾斯(K.Jaspers)《曆史的起源與目標》,魏楚熊、俞新天譯,華夏出版社,1989年,第7頁。這一時期的中國,正值先秦兩漢時期(公元220年以前),更是一個“元典”蔥鬱的時代。尤其是先秦時期(公元前221年以前)所產生的文明成果,已經達到了後人難以企及的高峰。
1.先秦文學“元典”大多具有原創性、典範性特質先秦時期湧現出一大批中國文學與文化“元典”,如《周易》、《尚書》、《詩經》、《周禮》、《儀禮》、《禮記》、《逸周書》、《春秋》、《左傳》、《國語》、《老子》、《論語》、《孟子》、《莊子》、《晏子春秋》、《楚辭》等等。它們奠定了中國文學幾千年來的文體、意象、思想內容和情感基調,後世各種文體的萌生和孕育都可以在其中找到端倪,其語言藝術上的高度成功豐富了漢語的表現力,其完美的思想內容和藝術形式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如《詩經》作為中國詩歌的“元典”,牢籠千載,衣被後世,奠定了我國詩歌現實主義的優良傳統,後世詩歌的風雅精神、比興手法、體裁結構、語言藝術和文體句式等無不肇興於此。又如《尚書》、《逸周書》、《左傳》、《國語》、《戰國策》等作為我國曆史散文的典範楷模之作,它們標誌著敘事文學的成熟,對後世的史傳文學、散文、小說、戲劇等多種文學樣式滋養尤甚。再如,中國文學的思想基礎——儒、道兩家的哲學、美學思想,在《老子》、《論語》、《孟子》、《莊子》等“元典”性著作中得以確立並持續地發揮著影響力。
可見,這些“元典”性作品雖然處在各個文學樣式的發生和初創時期,但它們卻顯示出了巨大的文學魅力和精神文化力量。它們凝固成中國古典文學的堅固基石,它們是中國文學發展變遷的母體和種子,它們指示了中國文學特質的未來走向,它們確定了中國文學的美學潮流和藝術型範。
2.先秦文學“元典”具有民族風格、民族魅力特質魯卿叔孫穆子(叔孫豹)為晉卿範宣子(士匄)釋“死而不朽”時曰:“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襄二十四年《左傳》),此即春秋中期(前549年)人們的所謂“三不朽”。可見,當先秦時代的貴族文士把“立言”作為使生命不朽的有效途徑的時候,他們的文學創作不僅融入了自己的思想、情感和精神,而且囊括了一個時代的社會風貌和文化追求,大多數作品含蘊著中華民族的文化精神和藝術精神。說詳:邵炳軍《關於〈春秋文學編年史〉研究的思考》,《西北民院學報》,1999年,第4期,第59—63頁同時,先秦時期占主導地位的文學觀念,實際上是一種囊括一切文獻的“大文學”、“泛文學”觀念,也就是涵蓋現代學科門類劃分中所謂“文學”、“史學”、“哲學”融合為一的文學觀念。郭英德、謝思煒、尚學鋒、於翠玲《中國古典文學研究史》,中華書局,1995年,第8頁。如《周易》可以說是一部哲學著作,但你很難說其中的四言體“爻辭”不是詩歌作品,你也不能否認“康侯用錫馬蕃庶”(《易·晉》卦辭)的史料價值。說詳:邵炳軍《〈青蠅〉、〈賓之初筵〉、〈抑〉作者衛武公生平事跡考論》,《文史》,2000年,第2輯,第155—164頁。又如,《左氏春秋》可以說是一部史學著作,但你很難否定其高超的敘事藝術沒有文學元素,你也不能否認其所載周王、諸侯國君、公卿、大夫、文士創作的成文原本就是獨立成篇的散文作品。說詳:邵炳軍、梅軍《左氏春秋文係年注析·導言》,廣西師大出版社,2008年,第1—41頁。因此,我們可以說,正是當時文史哲兼容的文學觀念,才使這一時期的“元典”性作品具有文史哲三大學科門類兼容的特質,它們中大多兼有文學“元典”與文化“元典”的雙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