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絕獵百丈嶺(1)(1 / 3)

吳永勝

這年春末,川西北某縣龍門鄉派出所的王軍接到一個任務,配合“獵王”魯七,進山獵野豬。

按理說,野豬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應該獵殺。這個縣全境森林覆蓋率達80%,生活著大熊貓、野豬、熊、野牛、黃羊等動物,早就劃成了禁獵區。可自去年冬天以來,龍門鄉一帶被野豬襲擊的人已經有十一個了,有兩人還死在了醫院。於是縣裏決定,要獵殺那幾頭凶性大發的野豬!

王軍當過七年武警,而且槍法很好。接到這個任務,王軍興奮得不行,能夠到大森林裏真刀真槍地捕獵野獸,肯定新鮮又刺激。他收拾好行李,興衝衝地出發了……

1.獵王魯七

魯七出身於獵戶世家,自從政府禁獵後,他一直擔任百丈嶺一帶的護林員。王軍到的時候,魯七已經帶著兩個四十歲左右的漢子等在嶺下了。那魯七六十來歲,個兒不高,黑黑瘦瘦的,右邊臉頰深陷,隻剩層肉皮。王軍知道,那是長期使用長銃,因為後坐力,銃托摩擦造成的。這會兒,魯七肩扛著長銃,穿著不合身的迷彩服,腳蹬一雙黃膠鞋,褲腳用布條一圈圈紮緊,身旁蹲坐著一黃一麻兩條獵狗。那兩個漢子也和他裝束差不多,身旁都跟著條獵狗。

打過招呼,王軍便急著要動身。魯七卻指著王軍背的大背包,說:“這裏麵都裝的啥?”“帳篷、睡袋。”魯七一眯眼,笑了:“你這同誌,咱不是去旅遊,這些東西不用帶,帶了反倒累贅。”王軍本想爭辯,可想到出發前,所長反複交代過:魯七是這森林裏出了名的獵王,啥事都得依他。王軍隻得不太情願地將背包留下,出發了。

一路上,王軍走在魯七身後,不住地打量他那支長銃,心裏納悶得不行,忍不住問道:“大爺,你就用這銃打獵?咋準星也沒有?”

走在王軍身後的是魯七的徒弟大虎,他笑著說:“當年咱師傅用這支銃打獵時,隊裏得派十來個壯勞力跟著,才抬得走打下的野物呢。準星嘛,全在心裏裝著。”

王軍不太相信,又問:“可是這種長銃,打一發後又得重新填引藥、裝鋼珠,好慢啊。”他拍了拍自己肩上的自動步槍,覺得魯七他們的裝備真是太落伍了。魯七的兒子魯龍悶聲接上話頭:“咱爹填引藥裝鋼珠,隻要五秒鍾。”

說話間,四人翻過百丈嶺,入眼便是莽莽蒼蒼的大森林,一直延伸到天邊。風從樹梢上吹過,樹林像洶湧的波浪般發出嘩啦啦的聲響。眼前有好幾條掩在雜草中的小路,大家停下腳步,全都齊刷刷看著魯七,等他發話。

魯七爬上一塊巨石,擰著眉頭望了好一陣後,用右手食指蘸了些唾沫,然後筆直地豎在眼前,一邊慢慢移動手指,一邊抽動鼻子,大口大口吸氣。好一陣工夫,他才跳下來,指著向左那條山道,說從這兒進。

王軍不明白那是做什麼,便悄悄扯住大虎打聽。大虎說師傅是在測風向,嗅氣味呢。各種野物的氣味不一樣,特別是大野物,隻要順著風口,有經驗的獵人憑著靈敏的鼻子,就能辨別路上有些啥野物。

看看幹巴瘦小的魯七,王軍將信將疑。他悄悄用力吸了幾口氣,明明隻有濃鬱潮濕的樹葉氣息嘛。

2.白毛豬王

走了兩三個小時,幾個人已漸漸進入森林。越往裏走,王軍就越緊張,不停地提著槍帶。大虎見狀說笑開了:“王同誌,還早著呢。如果運氣好,一兩天能堵住它;運氣差的話,十天半月連豬毛也找不著一根。”

王軍有些失望。他還以為,上山用不了多久,就能跟野豬短兵相接呢。大虎說,野物前些年被打怕了,現在賊精,聞到人的氣息老遠就避開了。“可它們為什麼敢襲擊人?”“因為去年冬天雪下得厲害,野豬本來吃草,可餓急了就會吃其他動物,吃過肉沾過血,凶性就出來了。況且,那豬可是豬王,凶性就更大了。”“豬王?”王軍有些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