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牛的哲學(自序)
我寫小說,最早可追溯到大學時期。那時候我在省城頗有名的某家雜誌接連發表了兩個字數頗長的小說,這使我在當時學校的小範圍內有了點小小的名氣。當我戴著廉價而厚重的近視眼鏡,騎著咣當作響的二手自行車往返於寢室、教室和食堂時,偶爾也會碰上幾個慕名者前來搭訕。我因此頗為自得,幹脆曠了課,租個房間,經常不梳頭不理發,馬瘦毛長地坐在出租間裏碼字。
當時和我一起逃課在外租房的,有一位愛好音樂的同學,一天到晚捧著把“吉他”撥弄不停。為了互不幹擾,我們的出租屋相距兩三百米。每每寫了東西,我便“哐”的關上門,下了樓,跑到他的房間去請他過目。他總是懶洋洋地賴在床上對我說,放桌上吧,我起來就看。為了讓他讀起來沒有負擔不受幹擾,他一起床我就退出門去。但是很想知道他讀後的第一反應,所以當他以為我走遠時,我又跑回來,趴在門縫中往裏看。那是老式的木門,一到冬天同學就抱怨門縫太大讓他凍得不行,他不知道這是老天專門為我準備的。從門縫裏,我看到他把很長時間花在梳頭洗臉打扮上,好不容易坐下來看我的稿子,卻看得很不專心。似乎要專心了,旁邊村裏孩子放的“鞭炮”又“砰”的一聲炸響起來,搞得我七上八下,心裏很受折磨。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畢業。我的這位同學後來去了企業,之後又去了醫院,每到一個地方,他的音樂才華總是很搶領導的眼,多年以後當我還在寫小說時,我的這位同學已經是一家醫院的黨委書記,一把手了。這是不是從某個角度證明了寫小說的人的沒有前途呢?不過現在莫言獲“諾獎”了,這說明“沒有”了的,也許隻是我個人的前途而已。
事實證明我的這位同學是個行家,那些我在寢室裏、七八個人吵鬧的夾縫中不經意間寫出的小說發表得都很輕鬆,後來在出租屋裏作古正經搞出的讓他無法專心讀的東西果真一篇也沒能發出來。
過了這麼多年,出來的東西卻不多。
一是懶。我最初的小說都是不平之作,是一種內心苦痛的宣泄,等到生活平穩,便懶散下來了。足見我是個很膚淺的人,沒有一樣苦痛是深刻的,所以生活中的一點點安穩,一點點誘惑便把它抹平稀釋了。工作以後,先是用了長達兩年時間耗費大量時間和健康在網絡遊戲上,又用了三四年的時間談戀愛、結婚、生孩子。好像是,每一件事情都用了十二分的力氣去投入,再幹不了別的。
二是慢。每個階段,我隻願意寫一兩篇小說,再寫就打不起精神來。有時候很長一段時間,我的生活一潭死水,沒有更加幸福,也沒有更多痛苦,一旦感到雷同,哪怕隻是語感的雷同,我就放下筆來,幹別的事情去。我常常在兩篇小說間,生發出對另一事物的巨大熱情來,幾乎忘記小說的存在。比如有一年,我對盆景製作產生了狂熱,又有一年我開了一家讓我血本無歸的店。隻有當這種熱情散去,我才能安靜地坐下來,再寫點什麼。
這大概同我與生俱來的懶散有關,在快與慢之間,我崇尚蝸牛的哲學,背著房子上路。就像旅遊,對於趕鴨子似的跟團旅遊我永遠缺乏熱情,我希望有一天,當我有錢又有閑,我能夠在名山大川旁邊租一戶民居,住一段時間。但我擔心的是,現在名山大川旁邊還有民居嗎?就算有,還是民居的價格嗎?那張同我講價格的嘴的主人還是“民居”裏麵的那個“民”嗎?
也許這就是生活。
是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