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其實我知道(4)(1 / 2)

深圳的夜生活是寂寞的夜生活,舞廳裏的男人摟著女人,跳三步跳恰恰;深圳的夜生活是紛擾的夜生活,幾對男男女女圍著吧台,一邊玩篩盅一邊親熱地打鬧;深圳的夜生活是複雜的夜生活,男男女女的笑容背後是無奈的心,他們看起來好像是朋友,或者說戀人,也許他們隻是陌生人,隻是為了排解各自的寂寞,讓自己融入適應的圈子裏,你打我一把,我推你一把,走出酒吧,也許誰也不認識誰了。

女孩子喜歡深圳的夜生活,她們喜歡在夜色中讓疲憊的自己放鬆,喜歡穿著各種各樣時尚又另類的衣服,出現在深圳的大大小小的娛樂場所。有時候是幾個人,有時候是自己,坐到某一個角落裏,與朋友在激烈的迪斯科中聊天,你喊一句他喊一句的,喊到最後每個人都喊得嗓子疼,就靠了吧台端一杯酒,坐在那兒看看演出,發發呆,想想心事。

每天晚上,隨便去某一個知名或者說不知名的酒吧、咖啡廳、歌舞廳,或者桑拿房、洗腳房,全是寂寞的人群。包房裏已經變了調的歌聲,咖啡廳裏脈脈含情的凝望,或者說某一個小姐正坐在那兒,用一條毛巾包了你的腳,再或者閃爍著想象的屏幕,在你的手指下敲打出綿綿的情話。

這一切,都足以見證寂寞,深圳是一個寂寞的城市,正因為有了這種寂寞,才會讓她的夜生活演變得如此神秘與繁華。公交車裏一位男人拿著手機約人,我們就去華強北的新柏寧吧,那兒有包房,我們倆一邊聽歌一邊談如何?商場的門口一位小姐與朋友商量著晚上到那兒放鬆,已經拚了一個周了,我們要到一個地方瘋狂一下,去哪兒好啊?龍勝吧還是根據地,你想唱歌啊,我們去體育中心的自由人了,那兒的音響不錯。

我坐在深圳的一家咖啡廳裏,在電腦上敲打著關於深圳的文字。CD裏放著田震的歌,她那略帶沙啞的聲音,在一個人的夜晚特能夠穿透靈魂,那麼就是深圳的夜生活。

一見鍾情

一見鍾情是一個讓人想入非非的詞語。`

這種想入非非的詞竟然用在了菜單上。

周六的時候,女友打電話讓我去吃湖北菜,她在電話裏顯得非常興奮,她好像覺得我幾百輩子沒有下過飯店一樣,告訴我六點鍾準時到樓下等她。去吃蛇口的湘鄂情。

我有點不感興趣,我覺得這時候去一趟蛇口不太合算。一是太遠,二是我懶得從溫暖的被窩裏起來。這幾天深圳的天氣像一個淘氣的孩子,昨天還是溫暖如春的日子,過了一夜溫度就下降了十二度。

我穿上了最厚的衣服,還是凍得哆嗦。

女友說這個男人有車,他會來接我們的。而且她還進一步引誘我說,這是一個鑽石王老五耶,有房有車的。而且絕對不青蛙,她看過他的照片。

這話已經引不起我的興趣了,經過與女友N次的混吃混喝,我已經產生了深深的厭倦。雖然故事的主角並不是我,但每天我坐在那兒,麵對著一個什麼也不知道的人。不管自己是不是喜歡,都要顧左顧右地裝出一副高興的樣子。而不能像女友那樣,安安靜靜地坐在一邊,一邊享受美食一邊打量眼

前的某個男人是不是適合自己。

我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自己,那個隻在乎吃喝玩樂而不在意疲憊的小女孩。隻要不是非去不可的約會,我總會找個理由賴在家裏,關上手機,然後做做飯,看看書,或者找人煲煲電話粥。

女友是我在深圳的好朋友,她的年齡也到了待嫁之時,她不止一次在我的麵前發誓,某某時某某月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所以,她必須要為自己找機會。隻是現在的好男人真的太少了,雖然我和女友都相信好男人是女人培養出來的唯一真理,可是我們卻不願意付出。很想做一次獵人,能等到一隻撞上門來的上等兔子。

女友每次有約會,必定拉上我,剛開始的時候因為我愛吃,經不起她的再三引誘就去了。現在我已經討厭了這種生活,可是拒絕又找不出太好的理由。

懶懶地從被子裏起來,然後洗了把臉就出門了。反正主角不是我,我沒有必要讓自己比女友光鮮靚麗,要不出現小說裏的錯誤就麻煩大了。

男人開了一輛藍色寶馬,女友正喜滋滋地坐在前麵衝我揮手。

看來這個男人還有點貨真價實,我跟著女友混了這麼多次飯,第一次看到女友臉上的笑意。每一次見麵之前,我們都懷了太多的希望,結果第一眼的感覺或者說第二第十眼的感覺,總會讓女友的臉上湧出失望。

故事一次又一次地開始,然後結束,然後再開始,再結束。

現在,故事又開始了。

男人是湖北人,九三年就來深圳做電器生意。他一邊開車一邊與我們說著一些日常瑣事。

這時候的我是姓了我媽媽的姓,職業也被女友自作主張地改回了以前的職業。她之所以不說我是寫字的而是記者,女友認為記者某些時候要比作家頂用。她的理由依據是我在做記者的時候曾經利用這個職業讓一個想對她使壞的男人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