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暴帶來的災害(1 / 1)

雷暴帶來的災害

雷暴是指有雷鳴和閃電的天氣現象,時常出現在春夏之交或炎熱的夏天。大氣中雲層不穩定時容易產生強烈的對流,雲與雲、雲與地麵之間的電位差達到一定程度後就要發生放電。

有時雷聲“隆隆”,耀眼的閃電劃破天空,常伴有大風、陣性降雨或冰雹。雷暴天氣總是與發展強盛的積雨雲聯係在一起。天氣預報常說的雷雨大風等強對流天氣,就是指這種伴有強風或冰雹的雷暴天氣。

由於雷暴的發生發展與積雨雲緊密相連,從雷暴雲的出現到消失,有很強的局地性和突發性,水平範圍隻有幾千米或十幾千米,發生時間也僅有2小時至3小時。

強雷暴是一種災害性的天氣,雷電會引起雷擊火險;大風刮倒房屋,拔起大樹,果木蔬菜等農作物遭冰雹襲擊後會損失嚴重,甚至顆粒無收;有時暴雨還會引起山洪暴發、

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單個雷暴持續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個小時。我國發生雷暴的天氣,一般南方多於北方,山區多於平原,而且多出現在夏季和秋季,冬季隻有在我國南方偶有出現。

雷暴出現的時間多在下午。但夜間雲頂輻射冷卻,使雲層內的溫度層結變得不穩定,也可能引起雷暴,稱為夜雷暴。雷電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主要集中在農村。這是因為,雷電有一定的選擇性,而農村的地理環境和特性,恰好對了它的“胃口”。

一般來講,土壤和水的電阻率比較小,在靠近水和土壤的物體,較容易遭受雷擊。比如,曠野裏孤零零的建築物、涼亭、草棚等;又如高聳的建築物、內有大型金屬體的廠房、內部經常潮濕的房屋等,都存在雷暴安全隱患。此外,在雷暴天氣裏,家用電器若處置不當,也可能惹來大禍。

一般在汛期,對流性天氣比較多,打雷也較頻繁,雷電常造成人員的無辜傷亡,因此防雷減災已成為日常的需要。

每年全球雷暴約有800萬次以上,雷電把大氣中的水、氧、氮生成了4億噸以上的氮肥。

打雷可以產生臭氧,而使地球上空臭氧層的濃度不會因環境問題影響過大。太陽光經過臭氧層時,臭氧吸收了大部分的紫外線,保障地球上的動植物、人類免受過強紫外線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