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無意識地把胸臆的鬱悶都發泄出來。轉瞬動歡天喜地嚷嚷,因為,街頭舞著獅子呢。——像過過節。

但北平還是很亂。沒有一天安靜下來。

物價飛漲,紙幣不值錢,沒有人相信金圓券,隻有大洋,還是價值的標準,所以大家的日子也不好過,人心惶惶。

隻好寄情於熱鬧。

這天下午二時,法院後花園給撥作臨時法庭公審。

因為女主角是川島芳子之故,擠來看熱鬧的人數達五千人,秩序混亂。公物被踩壞,玻璃被打碎,當局雖是故意做出殺雞撤猴的好戲,但還是控製不了局麵,開庭後不及半小時,就在人群的鬧嚷及打架聲中,宣布延期。

群眾十分失望,鼓噪更甚。

都是來一睹芳容的,全被拒請門外,有人把手中的磚頭扔向法院,一擲,馬上逃掉。老百姓後來四散回家。

除了女主角,還押第一監獄。——她的“家”。

三天後,正式開庭審訊。

川島芳子穿著白毛衣、綠西服褲,短發經過梳理,人一般幹瘦。但經了一年來各地奔波提送,塵埃落定,終被押上被告一欄。

法官嚴正地宣讀:

“所謂‘漢奸’,即於中國協助日本,與日本共謀,違抗本國,犯叛逆罪之賣國賊。立法院對定罪者之懲辦,乃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川島芳子一邊聽,一邊不以為然,根本沒把法官放在限內,隻待宣讀完畢,突地把頭伸到他麵前,法官一愕。

“法官大人,”她好整以暇道,“我可以拍根煙嗎?”

法官示意,度警遞她一根煙,芳子銜著煙,望了法官一眼,他隻好給她點了火。

女人倨傲地先狠狠抽一口,徐徐噴出白霧,隻待兵來將擋。

法官出示一本書,封麵是大號鉛字印著:《男裝麗人》,村鬆梢風著。

“你知道這本書嗎?”

“不知道。’”

“你認得這書的作者嗎?”

“哦,從報紙上得知的,他是日本著名小說家吧?”

法官沉住氣:

“這本小說,有你親自提供予作者的,關於與日本人勾結,策動滿蒙獨立的賣國資料。”

“哎——”芳子懶懶地答,“法官大人!你也說是“小說’了,你該看過《西遊記》、《金瓶梅》吧,這些小說裏頭,一樣有妖魔有淫婦,難道你已—。一拘控麼?”

哄堂大笑起來。

“希望被告態度莊重點!”法官惱羞成怒了,“這是在法庭上講話。”

芳子馬上表現得莊重:

“我對什麼樣的人,講什麼樣的話。希望你們找一個莊重點像樣點的人來問我。”

她目中無人地,又再抽一口煙。

法官並沒發作,隻道:

“與你一同於北池子被捕的秘書小方八郎——”

她聽到涉及他人的名字,馬上辯護:

“小方隻是掛名的秘書,事實上他是個一無所知的忠仆,他很善良,你們不應該逮捕他。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好,不談這個人,然則川島浪速、頭山滿、鬆岡洋右、河本大作、近衛文磨、東條英機、本莊繁、土肥原賢二、宇野駿吉、伊東版二、板垣征四郎——”

繭子靜聽這一連串日本男人的名字。

日本男人。

她半生就在這些日本男人手上,度過來度過去,終致一敗塗地麼?

不!

芳子慢條斯理,但一字一頓地聲明:

“我不算‘漢奸’!”

她明著法官,看他反應。

然後,再用日語,一字一頓地:

“我是日本人!不是中國人!”

堂上哄然有聲,步煤私議。

她不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是中國先不承認她嗎?那一年,她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