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仰麵通視之。
她知道為什麼。——即使他們認不出她來了,但自己身體上的特征,無所遁形。對方機智、縝密,完全有備而戰。
連她左邊Rx房上,有顆小小的紅痣,都知道!
派來的人,竟還有女人喬裝的。哼!什麼東西?在她跟前賣弄這個?
脫衣?不!她脫衣,永遠懷有目的,有所為而為。她珍愛小巧玲瓏的肉體,婉約微賁的Rx房,一顆小紅痣,如一滴血色的眼淚。說不出來的魅力。
男人的舌頭曾經傾倒地舔在上麵,癢癢的。從剛。
她怎麼肯為了屈辱而脫衣?
既然逃不過了——
處於窘境,無心回頭,女人牙齒一咬,頹敗的臉上,一雙眼睛仍然給她最好的明證。迸出無限莊嚴:
“不必多說。我就是金壁輝司令,川島芳子!”
一個黑布袋套上她傲慢的頭上。
眼前一黑。
她的大勢已去。
給國民政府的特務逮走時,曾經軍裝革履,華農重裘的川島芳子,身上隻一件淺藍色薄薄的睡衣。
所有家當,—一被充公。
自一九四五年九月,自每起超短波廣播中聽到日本天皇裕仁低沉而緩慢的“玉音放送”後,終於相信:她的日子真真正正過去了。重要的文件,白紙黑字,馬上付諸一炬,隻是她有一個很精美的百寶箱,裏頭每一件首飾:珍珠、鑽石、瑪瑞、翡翠、琉璃……,絢麗奪目,價值連城。一副項圈,由上千顆大小不等的鑽石鑲嵌成一鳳凰,在燈下晶光閃耀,振翅欲飛。
——有一幀美豔不可方物的照片,曾發表在報上頭版。臉很白,眼神銳利但嫵媚,她最愛給自己的照片簽名。字體反不像本人呢,工整而小巧:
川島芳子。昭和九年攝影。
昭和九年?那是民國甘三年,一九三四年,芳華正茂,鳳凰的項圈,正好與她一身旗袍相襯。滿洲國剛成立不久……
這幀照片,此刻又再發表在報上頭版了。
小販拎著一疊“號外”,不停叫賣:
“號外!號外!漢奸川島芳子明日公審!公審漢奸!”
報上這樣印著:
北平七日電:河北省高等法院,定於明日公審川島芳子,被告之起訴書,內容概略如下:
(一卜)…(二)……
起訴罪名有八大項。總而言之,便是“漢奸”。
小販是個毛孩子,局外人,這消息隨著他朗朗而興奮的叫賣聲,傳遍了大街胡同。他踩過被扔棄在地上的日本國旗,老百姓又向之吐唾沫。
一個半瘋狂的中年漢子,失去一條腿、一隻眼睛,與他握個滿懷,大家都沒怒意,病漢近乎失常的喜悅:
“和平了!勝利了!日本鬼子給打跑了!樂死啦!哈哈哈!”
小學生放學,人人揮動手中一麵小小的青天白日國旗,迎向燃放中的鞭炮。鞭炮的殘屑漫天漫地亂灑,蓋過號外上的豔照。
伴著她的,隻有地攤子上擺放一些日式“被物”:和眼、扇、首飾匣子、精致的高展,以及明治維新局,年青女子流行梳著“文金高島田”型假發…。從東單到北新橋道旁,賤價地拍賣,象征一個時代的結束。
因為,國民黨兵、美國兵和頭戴白色鋼盔的軍警,已經取代了囂張跋扈的日本憲兵了。
盼望已久的日子終於到來,中國的苦難暫且小體——雖然苦難從沒有停止過。
但一公審漢奸”已是老百姓間非常興奮而哄動的節目。他們憋久了,如果手中有石頭,一定狠狠擲向任何一個曾經當過東洋鬼子走狗的漢奸。
“聽說她長得很迷人哪!”
“害死好多中國人呀!”
“才一個女人,個子小小的,怎那麼厲害著?”
“咱多帶幾塊磚頭去!”
“打倒漢奸、走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