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3)

問。既一法界。何義分三。

答。一真體上。有覺照為佛。有軌持為法。有和合為僧。

問。別體者。

答。謂法報化三身名佛。三乘教理行果名法。五果四向。十地三賢名僧。

問。住持者。

答。雕龕塑像名佛。黃卷赤軸名法。圓頂方袍名僧。

問。稽首唯識性者。一言唯識。性通其相。何偏敬性。

答。唯無漏故。唯真諦故。法實性故。聖所證故。迷悟依故。所以偏敬。

問。性是法。滿淨是佛。分淨是僧。何故法在佛先。

答。師資相因。法先佛後。

問。何故以法得為佛師。

答。諸佛所師。所謂法也。般若雲。一切諸佛從此經出。所以法為佛師也。

問。說佛法僧何所以。

答。顯說相因。佛先法後。

問。何故論初須敬三寶。

答。最吉祥故。真福田故。有大力故。起希求故。故須敬之。

問。僧者和合義。麟角喻聖。獨獨而出。無眾和合。何得名僧。

答。部行緣覺之種類故。或具理和。得名僧寶。

問。何故但敬三寶。非餘天等。

答。性調善故。具方便故。有大悲故。不喜財利故。所以偏敬。

造論之緣

問。何緣造論。

答。有多二緣。一者令法久住。二者濟諸含識。一由自利。二由利他。一由智德。二由恩德。一生大智。二生大悲。具多二緣。所以造論。

外宗我法

問。摧邪顯正。謂之大智。所摧之邪。何者是也。

答。外道小乘迷謬之執。是所摧邪。

問。所顯正。

答。大乘中道唯識法門。是所顯正。

問。所摧之邪迷謬之義。

答。於二空理外道不解。名之為迷。小乘邪解名之為謬。

問。二空理。

答。我法本空。都無自性。名二空理。

問。執何為義。

答。執蘊等法為其實我。

問。我者何義。

答。自在主宰。割截之義。

問。何者法執。

答。執蘊等法心外實有。

問。外道所執我有幾種。

答。總有三種。一同太虗空我。謂勝論作者。數論受者我。二量小極微我。謂獸主遍出二宗所計。潛轉身中有自在用。三卷舒不定我。謂無慚外道尼虔子。計隨身大小有卷舒故。此名六師三計。餘九十種不出此三。

問。外道所執法有幾種。

答。有一十三種大外道宗各計不同。

問。十三者何。

答。一有數論師計二十五諦。謂冥性諦。大諦。我慢諦。五唯量。五大。五知根。五作業根。心平等根。第二十五我知。即神我也。此一非法。屬前我執。即受者我也。二有勝論師計六句義。謂一實。二德。三業。四大有。五和合。六同異。三有計大自在天。是一。是實。是遍。是常。能生諸法。有七種外道。謂執梵王。執時。執方。執本際。執自然。執虗空。執我。如此七種計。執皆是常。能生諸法。十二有二聲論。一待緣生。二待緣顯。二宗計聲體皆是常。十三有順世外道。謂計四是常是實。能生有情。死歸四大。

小乘我法

問。小乘所執我有幾。

答。有三種。一即蘊我。二離蘊我。三非即離我。

問。計之行相。

答。謂色是我。色是我瓔珞等。

問。誰之所計。

答。即離二我。正量經部二宗所計。非即離我。犢子部計。正量部等。亦作此計。

問。小乘所執法有其幾。

答。有七十五。色有十一。不相應行十四。無為有三。心所有四十六。心法唯一。為七十五。

問。色十一。

答。有對前十後一無對。

問。有對十。

答。五根五塵。為十有對。

問。此有對色。從何而有。

答。極微所成。

問。能所成計執同異。

答。經部師計能成極微是實。所成根等是假。以實從假。眼緣麤色。不緣極微。薩婆多計能所皆實。

問。無對色。

答。謂法處無表。

問。此對無對計。執同異。

答。有對無對。小乘皆執離識實有。

問。不相應何十四法。

答。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命根。五無心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生。九住。十異。十一無常。十二名身。十三句身。十四文身。

問。此計執。

菩薩婆多計不與色心相應。皆是實有。

問。無為三。

一虗空。二擇滅。三非擇滅。

問。計執。

答。薩婆多計離色心等。實有自體。

問。心所法何四十六。

答。大地有十。大善地十。大煩惱地六。大不善地二。小煩惱地十。不定地八。為四十六。

問。大地何十。

答。一受。二想。三思。四觸。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勝解。十三摩地。

問。大善地。

答。一信。二不放逸。三輕安。四行捨。五慚。六愧。七無貪。八無嗔。九不害。十勤。

問。大煩惱地。

答。一癡。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惛沈。六掉舉。

問。大不善地。

答。一無慚。二無愧。

問。小煩惱地。

答。一忿。二覆。三慳。四嫉。五惱。六害。七恨。八謟。九誑。十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