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何故二禪已去。漸無尋伺。
答。尋乃發言之麤法。是所厭故。欲生上者。厭下苦麤障。忻上淨妙離。即其意也。愚疑借識。乖唯識乎。敢問之雲。上地無識。便言借識。上地無色。何不借色。彼答之雲。色是所厭。不雲借色。
例雲。識亦所厭。何偏言借。
答。色是隔界。不得言借。識是同界。何妨言借。
難雲。色是隔界。不得言借。識亦隔界。何偏得借。
答。識是同界。色是異界。不應相例。
問。既是同界。何故有識無識渾不同也。
答。由尋伺有無。故渾不同。
愚雲。既無尋伺。所厭明矣。何用借為。
答。識強經厭。境不經厭。故借識緣。何不得乎。
例無色界識不經厭。有識無色。亦應借色。令識緣之。不亦可乎。
答。色既所厭。緣他則麼。
難雲。識既所厭。借他則麼。
彼救之雲。雖上下地有識無識有少不同。同一界故。是故下地之識得緣上地之境。何以故。所托之質是一第八親相分故。
難雲。恁麼則上地下地應得互緣。何須說借。既說借識。明不互緣。
又質雖是一。能托是別。何以故。下地識相非上地識相。故不互相緣。其理明矣。
又問。彼心心所法四分合成。上借下識。唯借內三。甚違此理。
彼例之雲。如無色界亦唯內三。應違此理。今答之雲。無色色經厭。所以唯內三。色界色法不經厭。何由色不起。汝今借下識。生時下識自有相相隨。何成下識緣上相。
又問彼雲。識是所厭。仍說借識。色是所厭。亦說借色。有何不可。
答。色屬下界。識屬上界。理乖唯識。故不借色。
難雲。識屬下地。境屬上地。乖唯識麼。真可謂貪觀天上月。失卻手中橈。
外雲。古來說借識。敢違古人乎。向道今人不敢違古人。古人敢違唯識乎。有雲。借識力不可判故。愚聞五力不可判。謂佛法定通業。未聞借識力不可判。雖雲五力不可判。未聞有乖唯識者。愚情短拙。再問英賢。
八具心所
問。六位心所。
答。有五十一。
問。八識各與幾所相應。
答。前五識三十四所。第六識全五十一所。第七與十八相應。八唯五所相應。
問。前五何三十四。
答。頌雲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問。七何十八。
答。頌雲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問。八何五。
答。謂遍行五。
問。果位八識。各與幾俱。
答。八識皆與二十一俱。
問。何二十一。
答。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
八能所熏
問。能所熏中八識。誰能誰所。
答。前七皆能熏。八獨所熏。
問。前七三性皆能熏邪。有不能者。
答。除無記。闕有勝用。不能熏種。其餘善惡。及有覆性。盡皆能熏。
問。何故第八獨為所熏。
答。所熏四義。唯第八具。所以八獨為所熏。
問。何名所熏四義。
答。一堅住性。二無記性。三可熏性。四與能熏和合。
問。堅住何義。
答。從無始之始。至究竟之終。一類相續。為堅住性。
問。第七亦爾何非所熏。
答。有第二義。惡無記性。七亦有覆。故非所熏。
問。何故無記偏為所熏。
答。如中庸物。自非香臭。可受餘熏也。
問。八俱五所。具前二義。應為所熏。
答。第三義揀要可熏性。
問。可熏何義。
答自在之義。五所非自在。不可受其熏。
問。他人第八具前三義。應受其熏。
答。有第四義。要與能熏和合。他八望自既不和合。不受其熏。
問。和合何義。
答。能熏所熏。同時同處。故名和合。已上四義。唯第八具。所以八王。獨為所熏也。
問。何故前七皆是能熏。
答。亦具四義。故皆能熏。
問。何名四義。
答。一有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增減。四與所熏和合。
問。有生滅何便能熏。
答。有能生長之作用故。是為能熏。
問。無記色心皆有生滅。應皆能熏。
答。有第二義。要有勝用。
問。何者勝用。
答。善惡有覆強勝之力。名為勝用。
問。佛位善法既是強勝。何非能熏。
答。有第三義。要有增減。
問。有增減者。何等義也。
答。損益之義。佛無損益。故非能熏。疏喻說雲。應剛即剛。合柔即柔。能成辦事。
問。他身前七。具前三義。應能熏自。
答。第四要與所熏和合。
問。能熏前七皆有王所。莫同第八唯王非所麼。
答。王所皆能。
問。前七心所何故同王亦能熏也。
答。四義具故。
問。第八心所何不同王亦所熏邪。
答。適來已揀。闕自在義。所以非所。
難曰。心所不自在。心所非所熏。心所不自在。心所非能熏。答已具義不具義故。何煩再問。我問前義豈可重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