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的典禮屬“吉禮”,被列為“六禮”之首,古代人們認為祭祀是家國之大事,在祭祀中酒是必備用品。古代的祭祀,主要是祭祖先,祭神祗,其目的是表達對祖先或神靈的崇敬,並祈求保佑和賜福。
祭祀之前,所有參加祭祀都必須沐浴更衣,並且要戒掉自己的嗜欲,不吃葷。盡管祭祀中使用酒,但是在祭祀前任何人都不能喝酒,並且要以此來向祖先和神靈表誠心與敬意。在進行祭祀的時候,現場的紀律要求很嚴,皇帝經常要求陪同的官員,虔誠整肅,不許遲到早退,不許走動喧嘩,不許咳嗽吐痰,不許紊亂次序,不許閑人偷覷,不能出現禮節上的錯誤。否則,必然嚴懲。
天子之祭
古時的天子、諸侯都建有宗廟,用來進行祭祀,以求取庇佑。按照古製:天子設有七廟,廟裏供奉著他的七代祖先,其中太祖廟於居中,左右分別為三昭三穆,三昭、三穆是由健在的天子往上數的六代,祖父、高祖父(祖父之祖父)、高祖父之祖父為三昭;父親、曾祖父(父之祖父)、曾祖之祖父為三穆。諸侯一般有五廟,大夫設三廟、士隻能有一廟。一般國家有了大事,天子就一定要到宗廟去祭告,以示對祖先的尊敬。
皇帝即位時,也要在宗廟裏進行祭祀,召見群臣接受印璽,以此表明正式掌握了國家大權。
家祭
一般的老百姓在家廟裏祭祀祖先或家族守護神,稱為家祭,陸遊的《示兒》詩中就寫到: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
祭禮用酒
古代,統治者認為:
國之大事,在祀在戎。
而在祭祀活動中,酒作為美好的東西,首先要奉獻給上天、神明和祖先享用。在周王朝和戰國時代,《周禮》中對祭祀用酒做了明確的規定:在祭祀時,用“五齊”、“三酒”共八種酒。而在祭祀的迎神、奠玉帛、進組、初獻、亞獻、終獻、撤撰、送神、望瘞等九個儀程,各儀程演奏不同的樂章,跳文、武“八佾”舞,使用不同的酒。
清代時候,朝廷進行祭祀時套設文、武、樂舞生480人,執事生90人。每進行一項儀程,皇帝都要分別向正位、各配位、各從位行三跪九叩禮,從迎神至送神要下跪70多次、叩頭200多下,整個過程曆時兩小時,而在這期間皇帝舉酒杯的次數也多達幾十次。後來,因為皇帝不堪如此大的活動量,一些皇帝到年邁體衰時,一就都不親自去致祭,而派遣親王或皇子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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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宴諫齊王
齊威王在後宮置酒宴,召大夫淳於
前來,並賜給他酒。然後齊威王說:“先生能飲多少才醉?”淳於回答說:“臣飲一鬥亦酒也醉,飲一石也醉。”威王感覺到奇怪,於是就問:“先生飲一鬥就醉了,怎麼還能飲一石呢!這不是怪事嗎?說來聽聽。”淳於說:“大王賜酒時,長吏和禦史都在一邊,我感覺恐懼,所以飲酒不過一鬥就醉了。若有客人來,我要在一邊侍酒,這樣不過二鬥就醉了;若和久不相見的朋友交遊,則可以飲五六鬥才醉。若在聚會上,男女具有,並且以遊戲助興,我可飲八鬥酒才醉。到了日暮時分,主人送走客人隻留下我,並且讓侍女服侍我,這時候我就最高興了,便可以飲一石酒。所以喝酒多了人的頭腦和行為就亂了,這就如同樂極生悲一樣,其實其他的事情也是一樣的道理,做什麼事情都要適度,注意節製。”齊威王聽了他的話後,說:“你說的很好!”於是,就打消了長夜飲酒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