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文學與人生(2)(1 / 3)

查理斯·蘭姆——Colerideg叫他做“心地溫和”的查理斯——在一七七五年二月十八日生於倫敦。他父親是一個性情慈愛諸事隨便的律師SamuelSalt的像仆人不是仆人,說書記又非書記式的雇員。他父親約翰·蘭姆做人忠厚慷慨,很得他主人人信任。蘭姆的幼年就住在這個律師所住的院裏,八歲進基督學校ChristHospital受古典教育,到十五歲就離開學校去做事來持家了。基督學校的房子本來也是中古時代一個修道院,所以他十四年都是在寺院中過去的。他那本來易感沉悶的心情,再受這寺院中寂靜恬適的空氣的影響,更使他耽於思索不愛幹事了。他在學校時候與浪漫派詩人和批評家S·T·Colerideg訂交,他們的交誼繼續五十年,沒有一些破裂。蘭姆這幾年學校生活可以說是他環境最好的時期。他十五歲就在南海公司做書記,過兩年轉到東印度公司會計課辦事,在那裏過記賬生活三十三年,才得養老金回家過閑暇時光。不止他中年這麼勞苦,他年輕時候還遇著了極不幸的事。當他二十一歲時候,他同一位名叫AnnSimmons姑娘生了愛情,後來失戀了,他得了瘋病,在瘋人院過了六個禮拜,他出院沒有多久,比他長十歲的姊姊瑪利蘭姆一天忽然發狂起來,拿桌上餐刀要刺一女仆,當他母親來勸止時候,她母親被誤殺了。瑪利自然立刻關在瘋人院了。後來瑪利雖然經法庭判做無罪,但是對於瑪利將來生活問題,蘭姆卻有許多躊躇。瑪利在她母親死後沒有多久時候漸漸地好了。若使把她接回家中住,老父是不答應的,把一個精神健全,不過一年有幾天神經會錯亂的人關在瘋人院裏,蘭姆覺得是太殘酷了。並且瑪利是個極聰明知理的女子,同他非常友愛,所以隻有在外麵另賃房子一個辦法。不過蘭姆以前入僅敷出,雖然有位哥哥,可是這個大哥自私自利隻注意自己的腳痛,別的什麼也不管,而且堅持將瑪利永久關在瘋人院裏。蘭姆在這萬分困難環境之下,定下決心,將瑪利由瘋人院領出,保證他自己一生都看護她。他恐怕結婚會使他對於瑪利招扶不周到,他自定終身不娶。一個二十一歲青年已背上這麼重負擔,有這麼淒慘的事情占在記憶中間,也可謂極人生的悲哀了。不久他父親死了,以後他天天忙著公司辦事,回家陪伴姊姊,有時還要做些文章,得點錢,來勉強維持家用。瑪利有時瘋病複發,當有些頂征時候,他攜著她的手,含一泡眼淚送入瘋人院去,他一人回到家裏癡癡愁悶。在這許從困苦中間,蘭姆全靠著他的美妙樂天的心靈同幾個知心朋友Wordsworth,Colerideg,Hazlitt,Manning,Rickman,EartonBurney,Carey等的安慰來支持著。他雖然厭惡工作,可是當他得年金後,因為工作已成種習慣,所以他又有無聊空虛的愁苦了,又加以他好友Coleridge的死,他晚年生活更形黯淡,在一八三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就死了。他姊姊老是在半知覺狀態之下,還活十三年。這是和他的計劃相反的,因為他希望他能夠比他姊姊後死,免得她一個人在世上過淒涼的生活。他所有的著作都是忙裏偷閑做的。

人生的內容是這樣子繪紜錯雜,毫無頭緒,除了大天才像莎士比亞這般人外多半都隻看人生的一方麵,有的理想主義者不看人生,隻在那裏做他的好夢,天天過雲霧裏生活,Emerson是個好例,也有明知人生裏充滿了缺陷同醜惡,卻掉過頭來專向太陽照到地方注目,滿口歌頌自然人生的美,努力去忘記一切他所不願意有的事情。十九世紀末葉英國有名散文家JohnBrown醫生屬於這一類。還有一種人整個心給人世各種齷齪事擾亂了,對於一切虛偽,殘酷,麻木,無恥,攻擊同厭惡得太厲害了,仿佛世上隻有毒蛇猛獸,所有歌鳥吟蟲全忘記了。斯夫特主教同近代小說家Butler都是這一類人。他們用顯微鏡來觀察人生的斑點,弄得隻看見缺陷,所以斯夫特隻好瘋了。以上三種人,第一種癡人說夢,根本上就不知道人生是怎麼一回事,第二種人躲避人生,沒有膽量正正地胰著人生,既是缺乏勇氣,而且這樣同人生捉迷藏,也抓不到人生真正樂趣,若使不願意看人生缺陷同醜惡,而人生缺陷同醜惡偏排在眼前,那又要怎麼好呢?第三種人詛咒人生,當他謾罵時候,把一切快樂都一筆勾銷了。隻有真真地跑到生活裏麵,把一切事都用寬大通達的眼光來細細咀嚼一番,好的自然讚美,缺陷裏頭也要去找出美點出來;或者用法子來解釋,使這缺陷不令人討厭,這種態度才能夠使我們在人生途上受最少的苦痛,也是止血的妙方。要得這種態度,最重要的是廣大無邊的同情心。那是能夠對於人們所有舉動都明白其所以然;因為同是人類,隻要我們能夠虛心,各種人們動作,我們全能找出可原諒的地方,因為我們自己也有做各種錯事的可能,所以更有原諒他人的必要。真正的同情是會體貼別人的苦衷,設身處地去想一下,不是僅容忍就算了。用這樣眼光去觀察世態,自然隻有欣歡的同情,真摯的憐憫,博大的寬容,而隻覺得一切的可愛,自己生活也增加了無限的趣味了。蘭姆是有這精神的一個人。有一回一個朋友問他恨不恨某人,他答道:“我怎麼能恨他呢?我不是認得他?我從來不能恨我認識過的人。”他年輕的時候曾在一篇叫做《倫敦人》上麵說:“往常當我在家覺得煩膩或者愁倦,我跑到倫敦的熱鬧大街上,任情觀察,等到我的雙頰給眼淚淌濕,因為對著倫敦無時不有像啞劇各幕的動人擁擠的同情。”在一篇雜感上他又說:“在大家全厭棄的壞人的性格上發現出好點來,這是件非常高興的事,隻要找出一些同普通人相同的地方就夠了。從我知道他愛吃南野的羊肉起,我對Wilks也沒有十分壞的意見。”蘭姆不求壞人別有什麼過人地方,然後才去原諒,隻要有帶些人性,他的心立刻軟下去,他到處體貼人情,沒有時候忘記自己也是個會做錯事說錯話的人,所以他無論看什麼,心中總是春氣盎然,什麼地方都生同情,都覺有趣味,所以無往而不自得。這種執著人生,看清人生然後抱著人生接吻的精神,和中國文人逢場作戲,遊戲人間的態度,外表有些仿佛,實在骨子裏有天壤之隔,中國文人沒有挫折時,已經裝出好多身世淒涼的架子,隻有稍稍磨折,就哼哼地怨天尤人,將人生打得粉碎,僅僅剩下空虛的驕傲同無聊的睥睨。哪裏有蘭姆這樣看遍人生的全圓,千災百難底下,始終保持著顛撲不破的和人生和諧的精神,同那世故所不能損害毫毛的包括一切的同情心,這種大勇主義是值得讚美,值得一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