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北大人物(6)(1 / 3)

“書中賢俊之名,言行之跡,風土之美,多有方誌所遺,舍此更不可見,用遺邦人,庶幾供其景行,不忘於故。”這裏輯書的緣起與意思都說的很清楚,但是另外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敘文署名“會稽周作人記”,向來算是我的撰述,這是什麼緣故呢?查書的時候我也曾幫過一點忙,不過這原是豫才的發意,其一切編排考訂,寫小引敘文,都是他所做的,起草以至譽清大約有三四遍,也全是自己抄寫,到了付刊時卻不願出名,說寫你的名字吧,這樣便照辦了,一直拖了二十餘年。現在覺得應該說明了,因為這一件小事我以為很有點意義。這就是證明他做事全不為名譽,隻是由於自己的愛好。這是求學問弄藝術的最高的態度,認得魯迅的人平常所不大能夠知道的。其所輯錄的古小說逸文也已完成,定名為《古小說鉤沉》,當初也想用我的名字刊行,可是沒有刻板的資財,托書店出版也不成功,至今還是擱著。此外又有一部謝承《後漢書》,因為謝偉平是山陰人的緣故,特為輯集,可惜分量太多,所以未能與《故書雜集》同時刊版,這從篤恭鄉裏的見地說來也是一件遺憾的事。豫才因為古小說逸文的搜集,後來能夠有《小說史》的著作,說起緣由來很有意思。豫才對於古小說雖然已有十幾年的用力,(其動機當然還在小時候所讀的書裏,)但因為不喜誇示,平常很少有人知道。那時我在北京大學中國文學係做“票友”,馬幼漁君正當主任,有一年叫我講兩小時的小說史,我冒失的答應了回來,同豫才說起,或者由他去教更為方便,他說去試試也好,於是我去找幼漁換了別的什麼功課,請豫才教小說史,後來把講義印了出來,即是那一部書。其後研究小說史的漸多,如胡適之馬隅卿鄭西諦孫子書諸君,各有收獲,有後來居上之概,但那些似隻在後半部,即宋以來的章回小說部分,若是唐以前古逸小說的稽考恐怕還沒有更詳盡的著作,這與《古小說鉤沉》的工作正是極有關係的。對於畫的愛好使他後來喜歡翻印外國的版畫,編選北平的詩箋,為世人所稱,但是他半生精力所聚的漢石刻畫像終於未能編印出來,或者也還沒有編好吧。

末了我們略談魯迅創作方麵的情形。他寫小說其實並不始於《狂人日記》,辛亥冬天在家裏的時候曾經寫過一篇,以東鄰的富翁為“模特兒”,寫革命的前夜的事,性質不明的革命軍將要進城,富翁與清客閑漢商議迎降,頗富於諷刺的色彩。這篇文章末有題名,過了兩三年由我加了一個題目與署名,寄給《小說月報》,那時還是小冊,係惲鐵樵編輯,承其覆信大加稱賞,登在卷首,可是這年月與題名都完全忘記了,要查民初的幾冊舊日記才可知道。第二次寫小說是眾所共知的《新青年》時代,所用筆名是魯迅,在《晨報副鐫》為孫伏園每星期日寫《阿Q正傳》則又署名巴人,所寫隨感錄大抵署名唐俟,我也有一兩篇是用這個署名的,都登在《新青年》上,近來看見有人為魯迅編一本集子,裏邊所收就有一篇是我寫的,後來又有人選入什麼讀本內,覺得有點可笑。當時世間頗疑巴人是薄伯英,魯迅則終於無從推測,教育部中有時紛紛議論,毀譽不一,魯迅就在旁邊,茫然相對,是很有“幽默”趣味的事。他為什麼這樣做的呢?並不如別人所說,因為言論激烈所以匿名,實在隻如上文所說不求聞達,但求自由的想或寫,不要學者文人的名,自然也更不為利,《新青年》是無報酬的,晨報副刊多不過一字一二厘罷了。以這種態度治學問或做創作,這才能夠有獨到之見,獨創之才,有自己的成就,不問工作大小都有價值,與製藝異也。魯迅寫小說散文又有一特點,為別人所不能及者,即對於中國民族的深刻的觀察。大約現代文人中對於中國民族抱著那樣一片黑暗的悲觀的難得有第二個人吧。豫才從小喜歡“雜覽”,讀野史最多,受影響亦最大,——譬如讀過《曲洧舊聞》裏的“因子巷”一則,誰會再忘記,會不與《一個小人物的懺悔》所記的事情同樣的留下很深的印象呢?在書本裏得來的知識上麵,又加上親自從社會裏得來的經驗,結果便造成一種隻有苦痛與黑暗的人生觀,讓他無條件(除藝術的感覺外)的發現出來,就是那些作品。從這一點說來,《阿Q正傳》正是他的代表作,但其被普羅批評家所(曾)痛罵也正是應該的。這是寄悲憤絕望於幽默,在從前那篇小文裏我曾說用的是顯克微支夏目漱石的手法,著者當時看了我的草稿也加以承認的,正如《炭畫》一般裏邊沒有一點光與空氣,到處是愚與惡,而愚與惡又複厲害到可笑的程度。有些牧歌式的小話都非佳作,《藥裏》稍露出一點的情熱,這是對於死者的,而死者又已是做了“藥”了,此外就再也沒有東西可以寄托希望與感情。不被禮教吃了肉去就難免被做成“藥渣”,這是魯迅對於世間的恐怖,在作品上常表現出來,事實上也是如此。講到這裏我的話似乎可以停止了,因為我隻想略講魯迅的學問藝術上的工作的始基,這有些事情是人家所不能知道的,至於其他問題能談的人很多,還不如等他們來談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