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禮”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荀子·禮論》雲:“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故製禮義以分之。”亦即是說,“禮”起於對人欲的規約和限製。因此,“禮”是人們有意為之,是一種“偽”,也即人為修飾的結果。不過,一旦這種“偽”表現於行動上,不管這個人內心的真實想法是怎樣的,它就顯示了作“偽”者的一種道德姿態,這種姿態會給對方形成一種壓力。這是許多精於權術的人經常采用的伎倆。《陳小手》中的團長也應該精於此道。盡管他對陳小手的“非禮”憤懣不已,但他還可以擺出一副感恩戴德的姿態來,這種姿態就是“禮”,盡管這是“偽飾”的東西,但一旦他盡到了“禮”,他就不至於在道德上落下風,並且可以心安理得地置陳小手於死地。團長並非不清楚陳小手的處境,讓這個男“老娘”去接生實在是迫不得已。但為什麼團長不把這種“權”變的情況當作常“禮”來接受呢?就像朱老夫子所教誨的那樣?就是因為他始終帶著“私欲”的眼光去打量女性(尤其是其太太)的身體,而且一旦這種“私欲”被他人僭越,那就會被視為破壞了那個“禮”。一般人沒有辦法保全這個“禮”,隻好變通為“權”。但掌握了生殺大權的團長就不同了,他可以死守這個“禮”,保全自己虛假的尊嚴。如果把這個故事歸結為“禮教殺人”,那就會流於庸俗社會學的說教。其實,問題的真正症結是文化視閾中的真實人性。
這兩個故事都有著具體的時代背景和曆史條件,《陳小手》是軍閥混戰時期,《夫妻》是文革時期。這兩個時期可謂天道淪喪、人民倒懸,出現如此離奇之事也是事出有因的。但我更願意將這兩個故事看作是一種心理真實而不是現實真實,它展現的不僅是曆史的,更是文化的和心理的真實圖景。《夫妻》的故事很容易讓人想起莊子寓言中的那株歪脖子樹,正是因為這棵樹不中規,不合矩,才免於斧斤之禍而得久長。可見這種“抱殘守缺”的觀念早就淵源有自。但《夫妻》所展現的內容似乎比這還要豐富。當一個弱者沒有辦法對抗外來的強勢力量的時候,他就會“反求諸己”,從自己這邊找原因。譬如別人搶他的寶貝,但他打不過別人,隻好將寶貝毀掉。實際上就是“自戕”,以求得息事寧人,心理平衡。《陳小手》展現的是另一個極端。當一個強者權勢過於強大,他就可以拋開一切道德的阻滯,完全依照“人欲”的邏輯行事,通過“戕人”的方式尋求心理勢能的快速釋放。
二
更值得進一步關注的是,這兩個故事還給了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那就是文學應該從什麼角度來關注身體。在當代社會,身體也成了消費的對象。正如波德裏亞所指出的:“在消費的全套裝備中,有一種比其他一切都更美麗、更珍貴、更光彩奪目的物品—它比負載了全部內涵的汽車還要負載了更沉重的內涵。這便是身體。”①可以說,“消費身體”成了這個時代最時髦的口號。文身、身體彩繪、器官穿孔等等現象隨處可見。不僅如此,身體的消費還進入到文學創作的領域,“身體寫作”、“下半身寫作”、隱私展覽、體位特寫等等,已經成了一個不可回避也不可忽視的文化現象。有些“美女作家”打著解放女性身體意識的幌子,與商業炒作合謀,肆無忌憚地宣泄一己之私欲,將身體抽空成為沒有文化意味和人性內涵的空殼。消費意識對身體(主要是女性身體)的侵入,主要著眼於兩個方麵,一是美麗,二是性欲。在商業資本運作的過程中,這兩個方麵都是“功用性”的。“美麗之於女性,變成了宗教式的絕對命令。”女人“像保養靈魂一樣保養麵部和線條”②。同時,性欲也被包裝起來,身體被“色情化”,行使著“交換的社會功能”③。波德裏亞區分了作為純粹欲望的身體和作為色情工具的身體,前者蘊含著原始的性欲和生命衝動,是本來意義上的身體。後者則是欲望缺場的結果,身體成了一個商業符號。他指出:“就是在這一範疇中,身體,尤其是女性的身體,特別是時裝模特這種絕對範例的身體,構成了與其他功用性無性物品同質的、作為廣告載體的商品。”④
那麼,問題在於,身體的全麵呈露是身體在場的唯一方式嗎?在“身體消費”的欲望風暴中,文學究竟何為?是推波助瀾,還是力挽狂瀾?當然,“身體消費”有著其產生的現實原因,並非完全是人為炒作造成的。身體意識的凸顯和泛化,也體現了女性對男權文化中心的反抗,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當一件具有積極意義的新事物尚處於青萍之末時,需要有人倡導之、壯大之。但是,等到事情發展成滔滔大勢並且泥沙俱下的時候,則需要加以認真的反思和批判,而不能繼續鼓噪助勢。我想,這是每一個具有良知和社會責任感的寫作者和批評者所應該稟有的德性操持與文化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