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補遺·詩三十九首(2 / 3)

“議錢下”

問:自古錢法,未有如國家之折衷者。然比年以來,銅產耗竭,鼓鑄不能供。欲案其舊法而弗變,則患乎銅之不給;欲鑄乎大者以兼乎小者,則患乎民之竊鑄也。敢問何行而後可?

對:自古錢法,輕與重,大與小,誠莫如國家之折衷也。然所以製之之術,行之之道,有所未至焉。何以言之?今夫淮浙之間,盜鑄盈市而法令不能嚴,有司不能知,天下之獄,未嚐聞梏一鑄錢者。故公錢益少而私錢益多,此未至者一也。

海外之郡,如高麗、交趾之國,一器一皿皆銅為之。彼以銅非己地所出,乃多聚奇產無名之貨來鬻於中國。中國之人愛其異而貪其寶,爭以泉貨而市之。彼得泉以歸,則鑄為銅器以便其俗。故錢日益以少,而民日益以貧,而國家不知禁焉,此未至者二也。

邊要之地,宿兵者三世矣;河汾之間,興師者數年矣。所以充彼之求,足彼之用者,莫先乎泉也。鼓之鑄之不絕於時,一至塞下無複返者,此中國之泉所以耗而邊民之豪得以聚而積之也。故中國之物其直輕,由於錢寡也;塞下之物其直重,由於錢多也。國家誠能止錢貨之運而若穀若帛,募富商巨賈致於塞下,使就取其符於江淮京洛間,或泉或貨,雜支以償之。若此二三歲,而中國之泉不營而自給矣。當今之策,莫此為便,而國家不知行焉,此未至者三也。

夫釋老之徒以銅為器,其徒日益廣,其器日益增。所增之器,有銷錢而鑄焉者,有市銅而鑄焉者。國家雖有其禁,又寬而不舉。以日銷之錢而供日增之器,以日耗之銅而給日興之鑄,是何異拔樹而附枝乎?今誠能稍嚴其禁,以為之限,是亦策之一得也,而國家不知行焉,反謂於國體有纖削之謂,此未至者四也。

此四者,泉貨之弊根在焉。泉之有此四者,猶水之有四竇,木之有四蠹也。今誠能窒其四竇,拔其四蠹,則不變舊法而泉可足矣。苟四竇未能窒,四蠹未能拔,雖一變其法而為苟且之利,愚恐有損而無益也。且變法者謂銅之耗竭矣,苟為銅之耗竭,則雖以一大者當百小者,然後可行焉。其次則以一大者當五十小者,然後可行焉。其下則以一大者當二十小者,然後可行焉。夫民誘於薄利,雖銷一為二,猶且為之,況百十之多乎?使兵在其頸,猶將竊鑄而不已也。欲嚴其禁,則抵冒盈天下;欲寬其禁;則奸濫盈天下。若之何而可為哉?且變法之禍見於前世矣。漢武時改錢法而鑄白金,於是吏民盜鑄而死者不勝數。王莽之世,又為泉貨六品,與貝化龜寶之類參而行之,天下破業而陷刑者相望於道。吳孫權亦鑄大錢,為千百之直,上下非便,從而罷之。唐明皇時,從第五之策,鑄為三品,法愈嚴而犯愈多,商農之業皆失其利,有餓而死者,有刑而死者,此皆變法之禍也。今不窒其四竇而拔其四蠹,而欲襲前世已然之禍,愚未知其可也。

“議倉”

世之言治法者,莫不以三代唐虞為之本而兩漢隋唐為之末。然三代唐虞之法未必行於今而皆得其便,兩漢隋唐之法未必行於今而皆失其利也。故善言治者,不在乎援古高論,在乎當而已矣;善言法者,不在乎超世邁俗,在乎宜而已矣。

夫義倉者不興於唐虞之世也,不建於三代之君也,不起於兩漢之時也,蓋始於隋而盛於唐者也。其道以振乏為本,以恤民為先,以博施為法,以樂輸為率,以眾賴為便,以義和為名。各於其社樹之以倉,各令其民入之以穀。設其官守,嚴其戒令。豐歲則勸課而輸之,凶年則發徹而散之。不煩於刑而民樂從,不費於國而民無困。於上有救貧恤饑之政,於下無轉溝殞壑之苦。以言其濟施,則仁之厚者也;以言其輸入,則義之廣者也;以言其取與,則和之至者也。其在隋則長孫倡而始之,其在唐則戴胄舉而行之。文帝從長孫之計,於是民俗以安,國費以省,邦儲以厚,而卒能成大業之治焉。及太宗從戴胄之言,於是和氣以洽,仁風以暢,王業以固,而卒能成貞觀之風焉。降及天皇,其法始敝,弗以為博施之本而為軍國之費,弗以樂輸之賦而為征取之科。自是之後,名存而實廢矣。由此觀之,前世所以恤民而後世所以暴民,明主所以為治而昏主所以為亂者,其義倉之謂乎?

國家革五代之苛,建一王之治,於茲有年矣。租賦之調不為不中也,配斂之科不為不節也,賑恤之政不為不行也,敝濫之源不為不究也。然此歲以來,急於邊費,以征以取,浸暴於常。而又有聚斂之臣,貪殘之吏,剝下以奉上,刻私而徇公,往往竊前世恤民之法而為當今斂民之調者,累累皆是,則義倉者亦其一端也。夫昔之所謂義倉者,以義為本而行乎賑恤者也,今之所謂義倉者,以義為名而務於誅求者也。昔之義倉,務所以安之;今之義倉,務所以掊之。昔之義倉,則立倉於社,聚穀於眾,年豐則取之,民饑則與之,不令而民從,不督而民勸,故曰以義為本而行乎賑恤也;今之義倉,則有倉之號而無倉之製,有義倉之名而無義倉之實,約租之多寡而增其數,計入之豐約而定其籍,年豐則有以取之,民饑則無與振之,故曰義為名而務於誅求者也。誠能複隋唐之法而建其倉,探隋唐之本而行其義,則恤災弭患、安民泰俗無大於此者。苟不如是而徒立其號,以為征取之術,則不若勿行之愈也。

“廢官”

傳曰: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明策謂修廢官者,如何而為廢耶?逸民者,如何而為逸耶?施之於今,修其官者何職?招其人者何方?以考於承學之人。

夫無其官而不補,有其官而不修,皆廢官也。無其官而不補,則五官廢而五行失其性之類是也;有其官而不修,則樂官不陳詩,國史不明及之類是也。士之術業修、道德備而不見於天下者,此逸民也。伊尹之於莘、太公之於北海是也。修廢官則事無不舉矣,故曰四方之政行焉;舉逸民則人樂為用矣,故曰天下之人歸心焉。宜於今者,莫若修先王法度之政而備其官,其責任也明,其絀陟也果。修先王責任之製而興其賢,使豪傑之士不遺佚於閭巷窮僻之中,如此則任者舉汲汲於成天下之務,處者舉欣欣於赴天下之用矣。所修者不在一職,所招者不必異禮,而聖人之意得,當今之務適矣。

“黃河”

知今者莫若考古,知古者莫若師經。經者,萬世之法也。自教學廢而經術不盛行於天下,言理者舍經而各師其意,此後世之患也。

若治水之說亦有焉,昔是之時,水害遍於中國,堯能得禹之材而屬任之,禹能知水之性而順導之,然後水之害熄。其法之可見者,《禹貢》是也。自禹功立而更三代,千有餘年無水害。周定王之時,河始徙禹之跡,自此水之為中國害者特河耳。

漢以來言治河者眾矣。齊人延年則以謂宜出之匈奴。許商、韓牧則以謂宜複其故道。田、穀永則以謂宜屬之天事。關並、賈讓則以謂宜棄水衝之地以肆其行,穿溉漕之渠以短其勢。王橫則以謂宜徙之寬平。王延則以謂宜為堤防。平當則以謂堤防不可以為固。張戎則以謂宜弛灌溉之防,使水得自去。

數說者各異,然未嚐知圖患者莫若究其原,究原者莫若求之經,求經者莫若《禹貢》之可信,而各率私意,次進其說,故考之而無本,推之而難行,此舍經之害也。

方漢之時,經術雖不盛行於天下,然學經者猶不盡廢,而害已然。至今千有餘年,言經者益少矣,決事者用私見耳。故明策以謂《禹貢》之學久廢,而以訪問於學者,此可謂於千載之論中其所大蔽,當今之務明其所大本也。

夫《書》稱五行,水曰潤下,則就下者水之性也。禹知其然而治之,欲使順其歸。蓋地之形,雍州高而兗冀下,故其有事也,始兗冀而終於雍,此高下先後之異也。天下至廣,百川至眾矣,使小水皆致其力,則功有所不逮而日有所不給也。故治江之道,使之順則河、潛皆得合而行;治河之道,使之順則漳、滏皆得附而泄。它水皆然。故用力少而敗功多,用日近而見效遠。故所謂治其大而小者從之,能知其要者也。曰江、曰淮、曰河、曰濟,經瀆之所最大而施功之所最多,此其名之尤章章可見者也。計其力則州十有二師,九州當二十七萬人,計其日則四年而畢,此用力多少之數也。夫禹之於水,知其地形高下、所治先後,又知其法之要,又能審其名,揆其功,定計於此,然後施功於彼,此所以能去水之敗也。

宋興,百川循道,為敗者不過於河,興國之間防村之決為尤甚。當此之時,勞十萬之眾,然後複理,天子為賦詩,比《瓠子》之歌。今橫胡、商胡再決,自天子大臣謀救講利害之勤矣,明策訪《禹貢》之法於學者,必將要之可行。夫古今之變雖殊然也,形之高下不易,至於明其所治之先後小大與其法之要,而辨其名、審其用人之多少,定計於此,然後施功於彼,則禹之跡有不得盡循,禹之法有不得而改也,在詳酌而法之耳。

雜論二篇

“為治論”

夫修先王之法度,而先之以篤好力行之義以成其化,則其體雖大,四海九州雖廣,其治不難至也。不先之以篤好力行之義,則雖有良法不能行。不守之以法度之具,則雖有篤好之能,至與兩者之皆廢。則其體雖小,其去人雖近,有不能集於治者。

或謂:先王之法度去今千有餘歲,不可行也。夫修先王之法度,非必服古衣冠,乘車出入,席地而坐,用俎豆之器、儷皮之聘,然後為治也。複農於田,複士於學,複官於職,複兵於耕,複佛老於無,以正民之業,製禮節用以養民之財,修仁義之施以教民之俗,先王之法度,大者不過乎此。而因今之器,順今之變以行之,歸之乎不失其所為之本,不務其末而已,時之相去雖萬歲可行也。

楚漢陳隋之際,天下爭於戰攻,人之在者少矣,耕之廢孰有甚於此時?而文帝、太宗能養之以少求廣愛之思,誘之以自然之勢,則數歲之間,耕者有餘食,然則農非不可複於田也。

秦既焚書冊,絀禮義,絕天下之學,未有酷於此時,而漢武以來立學校,專之以經,勵之以行,其製未可謂備也。其中間又或存或熄,然而士皆蒸薰漸漬,至於東漢之日,懷道德、救衰微之君子皆由大學而出,然則士非不可以複於學也。

秦、隋之亡,在位者皆不稱其任,人才之不見,未有甚於此時也。及漢、唐受命,高祖、太宗設百職之員,充其選者皆向時之士,非借才於異世也。用變業而示之,則人人自奮,爭出其才,求將相則得將相,求百執事則得百執事之才,欲除敝則敝革,欲修政則政舉,無求而不得,無為而不成。由是觀之,顧所以厲之而所以用之如何耳。漢武之末,綱紀大壞矣,官之耗亂未有甚於此時也。及宣帝總核名實,信賞必罰,而公卿百官皆稱其職,然則官非不可複其職而使也。

隋唐之際,無井田之法千有餘歲,兵之易農未有久於此時。天寶之後,將立於軍二百餘年。而至周,天子又軍中之所立。天下之勢劫於兵之驕,患於兵之不可用,未有極於此時。而太宗能開府設衛,則兵歸於田。世宗能誅其奔軍之將,則行師四方無不如其意者。然則兵非不可複於耕而使也。

武宗之時,佛入中國千年,人之相化,家酣而戶溺矣。然而一朝去之,受冠帶而為民者幾五十萬,曾無一人之阻,然則佛老非不可複於無也。

魏、唐之際,毛、楊綰之勢耳,然而變千歲之奢,不旋日而效,然則何患乎製禮節用之不可行也。

秦、隋之後,滅廉恥、捍文網,未有如此之熟爛也。然而文帝、太宗一日變之,則人人自厚,大臣至恥言人過,百姓至不煩於刑,然則何患乎仁義之不可施、俗之不可變也。

凡吾之欲行者,此各引一端,崇其所善,擇之而未精,為之而未詳,然而亦各隨其小大深淺而如其計,見其效。苟有大有為之心,則知明先王之法度而用之,先之以篤好力行之義以成其化,其說非迂,其道易行也。

昔秦設首功之科,驅人於敵場,非傷即死然,而士皆靡然樂鬥而喜戰,此豈徒畏法哉?以秦之篤好力行之以移其俗也。今為治不改其業,不違其欲,所行者常禮,所為者常道,謹其節文而尊其行,養之以學校,而率之以身行,示之以所好惻怛懇誠之心,其亦孰有不從而勸者乎?且民之生不見先王之法度,不聞其教而日習於今之俗,故不能無惡也。使皆粲然日見恭儉之節、仁義之施,曉然皆知其行之易成,其物之易足,上之所好之在此也,則亦何為而不率乎古之人?

得其時、推此道以行於天下者,唐、虞、禹、湯、文、武之君,皋、夔、益、稷、伊尹、太公、周公之臣是也。不得其時,守此道以俟後世者,孔孟是也。其法已行,其效已見,告後之人使取而則之者,六經是也。然而士之欲有為者,言之欲切而反疏,行之欲通而反泥,遂若不可以為者,何也?昔周之衰,諸子之徒散之諸侯,管、晏、孫、吳、申、商之徒是也。諸侯用之,或伯或強,儀、秦之說至傾覆也,亦安中國者各十餘年,彼豈不效見於一時哉?然而孔子惡其小,曾子恥其卑,至於孟子,尤獨患之,何也?蓋以其非盡愛人之意,非極於治人之體,非醇於教人之法,非備於防人之具,為之以亟而見於事者陋,歐之以勢而強於民者薄,偷合於諸侯而用,焉可也?本之以先王之法度,推之以化導之方,則彼惡足以論乎?

今其為失固已明矣,非必過人之智而後知也。天下之士固盡學於孔子矣,而欲有為者複不能自信,此亦千歲以來學者之患也。何哉?世之學孔子者,讀書求治亂之際,未嚐不知其治由先王之道,其亂由後世之失也。欲有為於當世,莫若推其所學於孔子,而知者力行之,就其所以為治亂之故,其於公事最切,而於計最通也。而先王之道,有非俗之所能就;後世之失,有非俗之所能去。方其勢牽於上下也,不能去之而不苟,一則仆仆焉而求進其說,一則樂其與之合而自小也。於是則寧貶道而隨其失,不從先王而從近世,至不勝其弊也。欲治人之所為者反病之,欲正人而自我者反違之,其為之以亟,其歐之以薄,舉其一,遺其二,急其末,忘其本,一切不異於諸子之為,又從而為說,曰近俗而易行者,尚無可奈何,安能以迂遠之道為?嗚呼!何其惑也。

夫所為者得,固可以救其失,所行者大,固可以兼其小,未有所為者失而其效反得,所行者小而其至反大。此所謂言之欲切而反疏,行之欲通而反泥也。為此者有原講之而不明,守之而不固,汲汲乎欲有為者,固不可以為者是也。使其得君矣,則先王之法度,其說非高,其具甚易,何顧而為彼乎?孔子於周之末世,守二帝三王之道而不苟,孟子亦於其後守孔子之道而不苟。二子者,非不欲有為也,知不本先王之法度則不可以行,不得可為之勢則不可以行,不得可為之勢則不可以強通。故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又曰可以進則進,可以止則止。守之以終身,傳之以待後之學者,此二子之見所以異於眾也。

故閭巷之匠,規矩指畫不可以非,不可以苟作而妄從,雖不用於世,其法度猶存,其為技猶良者,天下之知為匠者也;規矩指畫既非矣,苟作而妄從矣,雖用於世,其法度已亡,其為技已卑者,天下之賤工也。天下之士亦若是自守而不苟者,天下之知為治者也,樂其與之合而自小者,天下之賤士也。天下之知為治者,有不用則非在乎人;天下之賤士有用有不用,非常在乎己。士之欲學聖人之道而仕者,得吾言而考之,其庶矣。〈《南豐曾子固先生集》卷十一〉

“刑賞論”

《書》記皋陶之說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釋者曰:刑疑附輕,賞疑從重,忠厚之至也!夫有大罪者,其刑薄則不必當罪;有細功者,其賞厚則不必當功。然所以為忠厚之至者,何以論之?

夫聖人之治也,自閨門、鄉黨至於朝廷皆有教,以率天下之善,則有罪者易以寡也;自小者、近者至於遠大皆有法,以成天下之務,則有功者易以眾也。以聖神淵懿之德而為君於上,以道德修明之士而為其公卿百官於下,以上下交修而盡天下之謀慮,以公聽並觀而盡天下之情偽。當是之時,人之有罪與功也,為有司者推其本末以考其跡,核其虛實以審其情,然後告之於朝而加其罰、出其賞焉,則其於得失豈有不盡也哉?然及其罪麗於罰、功麗於賞之可以疑也,以其君臣之材非不足於天下之智,以其謀慮非不通於天下之理,以其觀聽非不周於天下之故,以其有司非不盡於天下之明也。然有其智而不敢以為果有其通,與周與明而不敢以為察也。必曰罪疑矣而過刑,則無罪者不必免也;功疑矣而失賞,則有功者不必酬也。於是其刑之也,寧薄而不敢使之過;其賞之也,寧厚而不敢使之失。

夫先之以成教以率之矣,及其有罪也,而加恕如此焉;先之以成法以導之矣,及其不功也,而加隆如此焉。可謂盡其心以愛人,盡其道以待物矣,非忠厚之至則能然乎?皋陶以是稱舜,舜以是治其天下。故刑不必察察當其罪;賞不必予予當其功,而天下化其忠,服其厚焉。故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於民心。”言聖人之德至於民者,不在乎其他也。

及周之治,亦為三宥三赦之法,不敢果其疑,而至其政之成也,則忠厚之教行於牛羊而及於草木。漢文亦推是意以薄刑,而其流也,風俗亦歸厚焉。蓋其行之有深淺,而其見效有小大也,如此,《書》之意豈虛雲乎哉?

策問三篇

“擬試製科王平甫策問一道”

問:蓋聞至治之世,教化明而風俗美,士之處者皆篤於自治,而仕者皆能稱其官。當是之時,百度修而萬事理,故上下富足,百姓和樂而臻於仁壽,施及鳥獸草木,皆遂其性,至於蠻夷戎狄莫不欣欣附焉。其所繇者何術而至於斯歟?今士寡廉恥,而希合苟且之俗盛,至於舉選甚弊而百職未修,上下之財不贍於用,元元匱急而輕於抵罪,鳥獸草木未盡遂其性,蠻夷戎狄至勤於禦備之策焉。其不能方古者何謂歟?夫事其末而欲及其本,與泥其跡而求合其變,皆不可也。然則仿於古而不迂,近於今而不卑,必有其道可得而言焉。昔孔子語為邦曰:乘商之輅,服周之冕,樂則曰韶舞。今考其事尚可複於當世歟?如不可複,則興今之禮樂者將何說歟?子大夫其悉陳焉。〈《南豐曾子固先生集》卷十二〉

“策問十四道”

問:孔子曰:“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而孟子亦曰:“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如此則用先王之道以治國家天下,其見效豈不速哉?然而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矣。如是則積德累善,曠世綿祀而後有成,又何其迂且久也?夫憔悴之民望其恩德,與願治之主望其治之效,期月猶且遲,而可以一世百年期哉?豈聖人之道大,施用之際難歟?抑遲速之間繇所遭之時異歟?二三子可辨之。

問:官有德,爵有功,所從來尚矣。今爵虛器也,凡有功者固以官賞之矣。其可乎?其亦有不可者乎?

問:“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然而視聽言動一於禮,則不合於俗者有矣。順俗則自枉,不合於俗則怨且怒,且指目以謗者行焉。謗怒非君子之所憂也,然君子之於道德非獨自足而已,將以有為也。如與一世人不合不識,其能有為乎?是則其所積累者小而為害於事大矣。孟子亦曰: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言,則枉尋而直尺亦可為歟?又曰:“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如孟子之意,則亦自信而已矣。然則君子之道,其無以紓謗怒,便於時,合於眾人之心者乎?今觀孔子、孟子之所以自為者,則亦從優遊,不皆不合於世也。是亦何道乎?二子者豈無說乎?吾子其言之。

問:錢為物,非無形而不可見者也。不藏於國,必藏於民;不在於民,必在於國;出於此,必在於彼,勢理然也。今大農之錢常不足,而民間尤甚。是物也,不外天而沉泉,其安所歸?而孰繇致其然歟?將欲使上下之用俱足,有無之求兩通,豈無說乎?

問:《易》曰:天地之道簡易。而於《乾》則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又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其於《坤》亦曰:“牝馬地類,行地無疆。”又曰:“承天而時行。”又曰:“至哉乾元,萬物資生。”夫至健以動於上而不息,至柔以承之於下,勤孰甚焉?始萬物生萬物焉,不為不煩也,其於大體,不與夫簡易雲者戾耶?而孔子之雲爾何也?又曰:“易簡之善配至德。”又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其又可屬之於人事邪?願質其所以然而見教。

問:三王之世,用當歲之入,其餘以禦凶荒。下而至漢,其用度亦不加少焉。然孝文時悉弛租稅與民,民與國皆有餘。今之用度視漢固若無異然,然租稅之外,山澤關市之利取之殆既焉而不足,國與民平歲皆甚病,此其故何也?其有以救乎否也?

問:《春秋左氏傳》說晉文公之入也,利其民而歐之以禮信之教,然後用之,一戰而霸。夫能使其民得其利而入於禮義信之教,聖人之所以為治之具豈易此耶?然而不曰斯道也王道然也,何以哉者?其道固亡異而說者卑之邪?抑不然也?欲釋其所以然,則將孰質焉而可矣?而王道之本末深淺何如也?

問:教之不洽於人也,曰處於位者莫為之先也。欲為之先則何施焉而可?古之道何者近於今?今之所當始者何事焉?吾子其言之也。

問: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孔子雲然,其無不然也,不疑矣。既然,則功美豈寡哉?而於《記》則曰:功成作樂,治定製禮。信其如是也,則夫禮樂雲者,不足以就功治耶?不然,何功成治定矣,而始區區為也?無亦與孔子異意哉?孟子又曰:今樂猶古樂也,而唐太宗亦指陳聲以明悲樂,柳子厚又稱孟子,是則製作雲者,其不必事耶?抑雖事之而非所以為本邪?黃帝以來孰為而不相沿襲也?本之要如何也?為今議者,於吾子意孰安?

問:周下文武至於夷王未久也,而其治已替。漢與唐也,治不掩亂。於戲!天下之於治也何寡,而亂數如此。今固承大敝之後,而所承者將緬而戾於周歟?抑止於漢與唐也?漢與唐也,其治孰愈?其當時之製,有合於周乎?抑皆不合也?求其可以尚行於今者,倘有之乎無也?欲如周之盛時,其道易施而其驗易見者,願以開於今。

問:乾六位,未嚐有陰焉,而坤之為體,不可以為剛也。然《係辭》則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信夫陰與陽、剛與柔也,天地當並用之也,則將於乾坤何合焉?又曰“兼三才而兩之”,今之人其信於天地,通乎不也?吾子當習於其說。

問:伊尹亡夏而歸湯。湯,聖人也,知伊尹足信不疑,故以之相,而商為大治焉。世頌湯與伊尹無窮也。令湯雖聖人,不得伊尹之助,未可以有為也;伊尹雖自任以天下之重,不與湯相值,亦未得誌也。下湯與伊尹,其治未嚐非主與臣相值也,其亂亦未嚐非主與臣相戾。主與臣固常相須,而其合何少也?欲主之無不知賢足信不疑,而賢臣之必得行其道於天下,如之何而可?世之所以治亂之本不於是在耶?

問:《論語》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又曰: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是皆聖人之言也,聖人之言也宜壹,今其不合如此,不可考據也,豈其記者之妄歟?抑信然也?信其然也,則將何質焉而可以壹也?古之遠者難道矣,唐太宗至於今未久也。唐太宗之為治也,甫三年爾,人之產皆有餘。越之望隴為絕域也,其相之者,不持糧與兵而足無患。天下斷獄,歲三十人而已,為安且治至此盛也。“三年有成”雲者,非已然歟?今治天下以累世之漸,然而人之產皆不足,盜或襲州縣,斷獄歲以千數,必世、百年雲者或過而幾矣,然而不至於安且治也。所貴乎學者非徒習於文而已,今其可行也,吾子盍言所以得失之繇,而通於聖人之所雲爾以諗於時耶?

問:李德裕曰:“正必去邪,邪必害正。”德裕之自道固不然也,其道邪正之勢則適然矣。天下之所以治非它焉,用舍邪正是而已矣;其不治非它焉,用舍邪正惑而已矣。人主未嚐不欲治,然於惑也,不終有焉,則間有焉者多矣。終有焉者何議焉?間有焉者則可諗之矣。以天下之大也,行之於國與民非一事也,群臣之多也,其言與行非一跡也。邪正之歸,何以與知而不惑也?可以聖與賢而不言,學者而不知乎?

“策問一十道”

《乾》之二五皆曰“利見大人”,《屯》之二六皆曰“乘馬班如”,《歸妹》、《泰》之六五皆曰“帝乙歸妹”,《損》之六五、《益》之六二皆曰“或益之,十朋之龜”,《履》之六三曰“眇能視,跛能履”,而《歸妹》則初九曰“跛能履”,九二曰“眇能視”,《既濟》之初九曰“曳其輪,濡其尾”,而《未濟》則初六“濡其尾”,九二曰“曳其輪”,或有離之象,而多曰利用獄,或有巽之象,而多曰“利涉大川”。凡此者,其辭或離或合,或同或異,其象各有係,其義各有所當,《易》學者之所宜盡心也,宜別白其旨,而是著於篇。

問:孔子曰:“誌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老子曰:“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韓子曰:“道與德為虛位,仁與義為定名。”老子、韓愈亦各以其所得於聖人者自為一家之言邪?抑其有所激抗而其言不得不然邪?抑會其歸不與孔子異意邪?其辯二子之得失,而推孔氏之意,凡四者之所謂如何?悉書以對。

問:二帝三王之治天下,豈出於求之材,開言路,用賞罰,明好惡?而當時大治,後世稱之至今。今之所以別賢不肖而進退於朝廷,未嚐有一士或遺於下;廣諫諍之途而聰明視聽,未嚐有一言不通於上;罰罪而賞功,以懲勸之意,未嚐有一事不以其宜;好善而惡惡,以明化道之方,未嚐有一事動不求當,與古之所以治天下者豈異?而今之治未足以跡於二帝三王之盛,其何謂邪?盍亦言焉?

問:韓愈曰:“吾讀孟軻書,然後知孔子之道尊,得揚雄、荀卿之書,而益尊孟子,以謂二子者皆聖人之徒。”然今世學者好詆詘三子之說者甚眾。三子者誠詭於道,而愈之書又過於言乎?抑今之學者未達於三子之說而好辯以妄議乎?如三子之說不詭,韓愈之所謂者不過,而今之學者皆是,其不有害於世、亂於聖人之道?欲使其能達於三子之說,而以其好辭妄議之心抑有達乎?自古至今,百家之說眾矣,其亦有可取者乎?抑皆無可取者乎?聖人之所以自得而不同於百家者於經何說?百家之所以失而不合於聖人者於經何謂?而三子之書,尤惡百家之學者,又何也?願聞其所以。

問:《中庸》曰:“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子學禮,能言六者之所謂,其著於篇。

問:今舉天下之士,開間歲之製以收遺滯,定保行之法以革驁悖,修土著之令以息奸妄。策問之試,使明於治亂之體者得畢其說。設明經之科,使通於聖人之意者得申其學。子以謂如此可以得天下之賢材而變近世之風俗乎?

問:六經之書,太極以來至於天地人神事物之變、遠近小大微顯之際、異同之旨無不備者,而其要則在於使學者知順性命之理、正心修身、治國家天下、盡天地鬼神之宜、遂萬物之性而已。然其言不一,其意難知。今欲聞太極以來至於天地鬼神之際與學者之所以順性命之理,而正心修身者其要安在,至於國家天下者之其本末先後如何,盡天地鬼神之宜、遂萬物之性者何方而可,此學者之務也,其勿務於虛詞,而據經之言,以其遠近大小微顯之義、異同之說以對。

問:《書》曰:命夔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柔而立,願而恭,剛而無有虐,簡而無有傲。又曰:神人以和,祖考來格。又曰:鳥獸蹌蹌,百獸率舞,鳳皇來儀。《記》曰:國君無故不徹鍾磬,士無故不徹琴瑟。又曰:功成作樂,事與時並,名與功偕。又曰: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孔子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今樂猶古樂也。夫禮樂刑政皆治天下之具,而有虞氏以來,教人者必本於樂,何也?其救人之性,使之直溫寬栗柔立願恭,而剛簡者無虐與傲,是果何以哉?鍾磬琴瑟無故則不傲,然則樂之急如是邪?功成作樂,事與時並,名與功偕,則樂者象功德而已,其使之風移而俗易,至於動天地、感鬼神而及於飛走異類無知之物,莫不皆化,是出於至治之極,所感者如此,樂者文之而已邪?抑感之者非他,固獨在於樂邪?如欲作禮樂,則其情之可考於古者何近?如欲述禮樂,則文之可用於今者何宜?孟子以謂今古之樂同者,其合於經邪?生其務極其意而各以經言。

問:《詩》之序曰:太平之君子能長育人材,則天下喜樂之。而《孟子》亦曰:得天下之英材而教育之,一樂也。今之君子有長育人材之勢,而又能有其誌者,固少矣。有其誌而以士之難知也,進以文辭而不奉於理,則浮華以亂實、險怪以亂正者將有取焉,是不害於道邪?進之以行義而本於理,則繁禮而飾貌、好奇以詭眾者將有取焉,是不害於道邪?夫育人材者固將長育成就人之材,以勸天下而移風俗也。今其害若是,知其溺於浮華之可患而寧進繁禮飾貌好奇之人,庶乎其有激,而幸乎其有實也,其可乎?抑其猶不可也乎?古之君子長育人材而能本於理者,其要如宜,具書以對。〈《南豐曾子固先生集》卷十三。本篇題作“一十道”,疑有誤。〉

表五篇

“代上皇帝表”

右臣竊以上聖之心遍應萬物,至公之道無隱人情,是以之私輒敢疏露。

伏念臣在郎官中,嚐持使節參省,計皆陛下選於眾流,拔而授之。尋值潭州闕人,聖恩以臣出守。及在任一年有餘,蒙差龍圖閣直學士劉某為代,未赴朝參就移今所領郡。臣於兩處治所,奉承陛下寬仁之化,拊循吏民。凡辨獄訟,未嚐專信掾屬,必經心手,得情應法,乃敢區處。至於督賦租、定徭使,一一又與簿書朝會無違。在潭州日閱買茶Η調,計金帛佐大農之用,前後累萬。今任之中,建置場冶,采取金貨,亦及二千餘兩。漕發久歲積粟,數過二十萬石,出當郡高源,水路至洪州,便於轉輸。又於營屯,甲兵之備皆使繕修,無有愆闕。計謀雖拙,為效亦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