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默德就像個神奇狡黠的猶太人,他的小說並非十分優秀,可他卻多年來在我的腦海裏盤旋,像一個揮之不去的影子。莫非馬拉默德也是個他常寫的猶太魔法師,常施以幻術?他用他並不華麗高明的文字布置成一個幻覺世界——就像黑人萊文的那對天使的翅膀和利夫希茨教士的那頂銀冠,使人相信:猶太人真是離上帝最近的人?
有評論說:在美國猶太作家眾神中,馬拉默德是心髒,而我所喜歡的另一個猶太作家貝婁不過是腦袋。但辛格呢?這與馬拉默德幾乎同時代的作家,竟連一個器官也算不上?可辛格在《盧布林的魔術師》裏那些美妙動人的描述,那尖刻辛辣的語言,莫非不比馬拉默德更勝一籌?平板的、過於樸素的、老實巴腳的馬拉默德憑什麼享有“心髒”的讚譽?
我自己其實老是處於這樣的一種矛盾中:我向別人推薦馬拉默德,可我卻對他的小說產生不了激情。雖然我產生不了激情,我卻又在十多年前模仿過他的小說,並寫出了兩個至今還令我相當滿意的短篇:《詛咒》和《老牌煙盒》。一個人的創作會有多種可能。如果在十多年前我決定了按馬氏的路子寫下去,現在也不知是什麼樣子,也許會成為短篇小說的一家,也許會將路越走越窄,然後銷聲匿跡。現在看來,謝天謝地,我對馬拉默德的興趣隻保持了一陣子。感謝上帝的提示:馬拉默德是不能學的,短篇小說的大師可以舉出很多來,契訶夫、歐·亨利、毛姆、果戈理、貝婁、愛倫·坡、梅裏美等等。馬拉默德顯然不能與他們比肩。當你看完他的小說,你會發現你不滿意的地方太多,比如重複,比如語言的過於簡陋,比如視野的狹窄、想象力的欠缺、幹巴巴的宗教感……
在他的小說裏他最喜歡寫的無非就是那些從波蘭流亡到美國和西歐的一些可憐的猶太人,他們總是衣衫襤褸,一文不名;他們總是老態龍鍾,為疾病所困;他們租住在一些亂糟糟的貧民窟裏,要麼靠行騙為生,要麼弄個小雜貨店;他們總是獨居,女兒都已出嫁——而且總是女兒。
可是,我在想,為什麼我一度又以他的小說作為範本呢?我難道不可以模仿更偉大的小說嗎?如果我喜歡怪異神秘,我可以找拉美作家的;我喜歡詩意、幹脆,我可以找海明威的,博爾赫斯的;假設我熱衷於寫那種雜亂無章的底層生活,斯坦貝克就是最好的老師嘛;要找構思精巧的,歐·亨利、都德的哪一篇不可以給你啟發?可我偏偏就看準了馬拉默德。我上麵提到的那些大家的許多燴炙人口的代表作我讀過後就忘了,有的還記得一個題目就算不錯了。可馬拉默德的小說卻奇怪了:我總是記得他的並不高級的故事,《魔桶》中那個為嫁出自己的女兒的沙茲曼,幾乎不用費力這位作家就寫出了一種猶太人的老謀深算;《頭七年》中那個為了愛情而當修鞋學徒的索貝爾,那結尾的那句話:“他的助手已經坐在了楦頭旁邊,為了愛情,朝著皮革砰砰砰地敲打起來了。”它的奇妙的感覺十幾年我都沒能參透。這樣的語言是任何人都能寫出來的,平實得像大街上的斑馬線,但它就是令人難忘;還有那漂亮別致的題目:《白癡優先》、《銀冠》、《生存的代價》、《賒賬》、《上帝的怒火》。
究竟是什麼讓這位作家當年吸引了我?按我現在的欣賞水平來看,這樣一個羅羅嗦嗦的作家,近乎於瑣碎。那些陰暗的城市角落裏的黴味撲鼻的生活,被人喋喋不休地顛來倒去,肯定會讓我厭煩。這不是新寫實嘛?這不是小市民生活嘛?家人有病,到處去尋醫問藥,最後受騙;賒人的賬總是沒錢還;為了求個溫飽,總是不能如願;在百無聊奈的生活中乖戾、變態、無助……整個給人的感覺就是寫了一群糟老頭子,一群大腦遲鈍的白癡,一些拈不上筷子的事。而且他的小說總有一種匆匆收場的遺憾,這是最致命的。若說個不客氣的話,這樣的小說如果是在我國,肯定反響平平。當然嘍,若是出自某個名家,也許會吹成“傳世之作”,鬧得水響也是未可知的——文壇本就是一撥糊塗賬。但美國這樣一個文學大國,莫非也是“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