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又見鳳凰(1 / 1)

上次路經鳳凰,且是夜間。那時候,作家徐曉鶴兄帶路,隻看了奇梁洞,看了黃絲橋古城。卻忽略了鳳凰。不過,當時記得我們是從王村直奔邊城(茶垌)而去的,那兒也因沈從文先生的《邊城》而成了我們的朝聖之地,卻在不知不覺中忘了沈從文先生出生和生長的地方,這一擦肩而過,竟是十八年之憾。

今天踏上鳳凰,鳳凰更古了,鳳凰更美了。說美是套話,如何美呢?又如何古?古是指那些夾雜在青磚黑瓦飛簷和吊腳樓中的惡俗水泥建築,給一一剔除了,像拔草一樣,拔得幹幹淨淨。那你以為家家吊腳樓木窗花的房子就全是木頭?非也,也多是水泥的,但式樣當地政府要求一致,以古式為準,外牆必是木製。因此今日的鳳凰城——在虹橋風雨樓兩邊數百米的範圍內,可真是古意盎然,加上那夜晚燃起來映於沱江之上的紅燈籠,家家的紅燈籠,恍然走入了歲月的深處,恍然成為那安靜小鎮上的一員,任河風陣陣,杵更聲聲,任腳踏石板小路,煙籠流水橋頭,漁火微明,深巷狗吠——那樣的意境裏還走不出一兩個沈從文黃永玉才怪呢。

其實小鎮的幽靜是因為她沒有多少閑雜人員,大家彼此相識,相敬如賓。但小鎮的本質是熱鬧的,沒有那集市,沒有那茶館,沒有那學校與廟宇,沒有那各種商販店鋪,騾馬大市,背背簍的生苗熟苗,拿槍杆的土兵土匪,如何能顯示並形成小鎮的繁華?小鎮之美美在一個嘈雜。

說撐著紅紙傘走雨巷,碰見一個結著怨愁的丁香一樣的姑娘,這才是小鎮的魅力,如今可就難找了,這樣的小鎮大多破舊了。對於朝氣蓬勃的鳳凰城,滿街巷的遊客與滿餐館的吃客,煙霧騰騰,生意隆隆,臨河開窗,邊品茗賭酒,邊看河景水流,那才是最愜意的事了。我猜想,當年沈從文的鳳凰,也應是這樣,說不定比這更熱鬧呢。

最讓我吃驚的是,這個小鎮竟保留了這麼多吊腳樓,這麼多廟宇,這麼多古宅——全是私人的宅子,這真是天下奇跡。這麼多大人物深居在這湘黔邊境,精心營造了他們的安樂窩,又是什麼原因呢?如果他們有錢,他們為何不把房宅建在長沙,更能享受最新式的生活,莫非僅因為故土難離,葉落歸根?

其實小鎮的那些名人都走出去了,而不是回來了,比如這個小鎮的沈從文、熊希齡、黃永玉,等等。還有其他小鎮的如魯迅、徐遲、郭沫若、李劼人、茅盾等。這時我突然想到,為何一些大作家總是出生在小鎮?莫非小鎮的水,小鎮的山更有靈氣?非也。隻能從這幾個方麵找線索:小鎮其實是文化和風俗的彙聚地、雜交所,因她總是通衢大道,能接納各路軍民人等;小鎮繁華熱鬧,又是有限度的繁華熱鬧,不像大城市,人們見怪不怪。小鎮人保有了一種好奇心,能探索一些新奇的東西,而總能探究到;小鎮人因能看到有限的新奇,激發了他的想象力,小鎮人的想象力比大城市和深山中的人更活躍,且始終處於活躍狀態,卻又不聲色犬馬——小鎮人有一種純樸和麗質,聰明而真誠,他們對人生和他人都有一種溫情的寬容,這恰恰是寫小說和弄藝術最應具有的情懷,所以小鎮人生就是寫小說的。小鎮人的心態也適合寫小說和弄藝術——他沒有野心,卻有耐心;他不狂妄,卻有激情;他言辭不利索,卻心有千秋結;他善於觀察,揣摸,決沒有故作的粗放。這樣的心態如何不是藝術的敏感。

敝人也是小鎮人,設身處地的這麼想,但決沒有大作家的夢想。看鳳凰小鎮,看橋與流水,看洗衣婦與戲水頑童,河邊水車,小巷庭院,有一種重回兒時記憶的感覺,親切而溫惋,何處是我家?從文故居定不是我家,可我卻生出恍似兒時玩伴的幻覺。生在小鎮是幸福的,保留了小鎮的故居是幸福的,成為名滿世界的大作家是幸福的,死後又被小鎮收留更是幸福的。最幸福的是小鎮人,小鎮給他們帶來了滾滾財富,而且將永遠帶下去,前來朝聖看沈從文和沈從文筆下的湘西的人們,也順便看了他們。他們的族別,他們的服飾,他們的菜肴,他們的一切一切,都將發揚光大,無限放大,成為全世界好奇的對象。

不管朝聖也好,遊玩也好,鳳凰都是一個可以多次前往的地方。最好是一人前往,最好是找一小客棧小住十天半月,細細地玩。鳳凰可是太美了,每一個細節都美得心疼。

在回來的路上,春雨淋淋,心有所動,信口謅了幾句,抄錄如下:

其一

文心恨不落鳳凰,一路春雨歸途茫,

靈山秀水無言在,誤把瀟湘作故鄉。

其二

從文此生何從容,不折不從寂寞中。

文峰何懼一時辱,刺破青天萬世雄!

其三

鳳凰幸有大師塚,大師幸有鳳凰城。

縱然世界多寒意,家山殷殷暖我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