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到歐迪辦公工作後,聽同事們告訴我過去國際貨源部裏有個中國內地出來的留學生艾倫。他不但畢業於國內的名牌大學,而且在美國名校拿到了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因為工作能力強又熟悉東西方文化之間的差異,他在公司裏深得老板的賞識,幾年內就晉升到部門經理的位置,前途無量。可是後來發現他竟然濫用職權,在中國自己開了家工廠賣貨給公司,成了公司的“兼職供應商”。毫無疑問,事發後他被炒了魷魚。據說人事部門找他談話時,他說根本不知道這是違反公司規定的事,以中美文化差異為自己找托詞。我並不認為此人果真如他自己所說的那樣無辜,會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違規行為。如果真是這樣,為什麼他不可告人的天機是在一次他休假期間老板因為有急事翻找他的資料時被偶然泄露的。但如果說他在中國這個大環境裏耳濡目染,對假公濟私的事習以為常,所以根本沒有對這樣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有過認真的考慮,那恐怕倒也屬實。
這兩個例子給我的印象太深刻了,首先是大衛和艾倫的故事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再就是這兩個人的故事竟然都發生在我剛剛被雇用的公司而且還都是我即將走馬上任的部門。
但是我並不認為這隻是巧合,從概率的角度講發生這樣巧合的可能性實在是太小了。想來想去我既感到惋惜又感慨萬千,惋惜的是中國人出國闖天下多不容易,而像大衛和艾倫這樣能在世界著名大公司工作的大陸出來的華人更是寥寥無幾,栽了這樣的跟頭、斷送了自己的前程令人扼腕痛惜;感慨的是除了他們自己應負的責任外,中國的社會風氣和教育製度的弊端實在害人不淺。
現在回想起當年首席執行官的顧慮和疑慮覺得多了幾分理解,任何人碰到像大衛和艾倫這樣的人都會有意無意地把這種不講誠信的行為和中國同胞聯係起來。惋惜和感慨之餘更多了一份做中國人的責任感。毋庸置疑,我們每個人都會也應該在任何場合和國土上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過當我們中國人在國外生活和工作時,我們還每時每刻代表著中國人,這一點甚至絲毫不會因為我們加入了外國籍而有任何改變。
我不信教,但我愈發虔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