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我沒有鞋,他卻沒有腳(1 / 1)

[美]戴爾·卡耐基(佚名譯)

我認識愛波特已經有幾年了。那次他告訴我一個動人的故事,我永遠不會忘記。

他說:“我總是愛煩惱。但是在1934年春天,我在威培城西道菲街散步的時候,目睹了一件事,使我的一切煩惱煙消雲散。此事發生於十秒鍾內。我在這十秒鍾裏,學到的東西比從前十年學到的還要多。

那時我在威培城開了一間雜貨店,已經兩年,我不但把所有儲蓄都虧掉了,而且還負債累累,要七年之久才能還清。一個星期六,我的雜貨店關門了。我正向銀行貸款,準備回堪薩斯再找工作。我走起路來像一個受過嚴重打擊的人,已經失去了一切信念和鬥誌。

可是,我突然瞧見一個沒有腿的人迎麵而來,他坐在一個木製的裝有輪子的可以旋轉滑走的盤上,兩隻手各撐一根木棒,沿街推進,我碰見他時,他剛剛過了馬路,走了幾尺路,向人行道移過去,我們的視線剛好相遇了。他微笑著,向我打了個招呼。‘早,先生,天氣很好,不是嗎?’他很有精神地說。我停住腳步望著他,這時,我感覺到我是多麼的富有呀,我有兩條腿,我可以走。我覺得自憐是多麼可恥。我對自己說:‘他沒有腿都能快樂、高興和自信,我有腿,當然也可以。’我感到我的胸懷因此開闊起來。我本來隻想向銀行借一百元,但是,我現在有勇氣向它借兩百元了。我本來想到堪薩斯城試著找一份工作,但是,現在我自信地宣布我想到堪薩斯城獲得工作。最後我錢也借到了,工作也找到了。

“後來,我把下麵的字貼在我的浴室鏡子上,每天早晨刮臉的時候我都要讀一遍:我憂鬱,因為我沒有鞋。直到上街遇見一個人,他沒有腳!”

有一次,我問力鏗柏克,他和他的同伴坐在木筏上漂流了二十一天,絕望地迷失於太平洋中,他得到的最大的教訓是什麼?他說:“從那次經驗中,我得到最大的教訓是:隻要你有淡水你就去喝,隻要你有食物你就去吃,絕不再埋怨任何東西。”

史密斯極其簡潔地說出了人類的大智慧。他說:“人生的目的隻有兩件事:第一,得到你想要的;第二,得到之後就去享受它。但是隻有最聰明的人才能做到第二點。”

心香一瓣

幸福的真諦就是珍惜和享受當下,而不是直到失去了才知道曾經擁有的可貴。

如果你覺得自己倒黴、不幸,那麼千萬別急著抱怨、憂慮,須知世界上還有比你更倒黴、更不幸的人,你還擁有許多人未曾擁有過的東西,而這就是上天賜給你的最大的福氣。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過於計較得失的人,是不會幸福的,隻有知天樂命的人才能從容豁達、笑口常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