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四十六 《關於女人》後記(2 / 2)

許多朋友,希望我寫來寫去,會以"我的新婦"結束。感謝他們的祝福,這對於我,真是"他生未卜此生休"的事情了!這四十年裏,我普遍的尊敬著一般女人,喜歡過許多女人,也愛過兩三個女人,卻沒有戀過任何女人。這"愛而不戀"的心理——這是幾個朋友,對於我用情的批評——就是我的致命傷!

我覺得我不配作任何女人的丈夫;惟其我是最尊敬體貼她們,我不能再由自己予她們以痛苦。我已經苦了一個我最敬愛的女人——我的母親,但那是"身不由己",我決不忍使另一個女人再為我痛苦。男子在共營生活上,天生是更自私,更偷懶,更不負責的——自然一半也因為他們不知從何下手——我恐怕也不能例外。我不能積極的防止男子以婚姻方式來摧殘女人,至少我能消極的禁止我自己也這樣做!

施耐庵雲:"人生三十而未娶,不應更娶;四十而未仕,不應更仕;五十不應在家,六十不應出遊。"我以三十未娶,四十未仕之身,從今起隻要經濟條件允許,我倒要閑雲野鶴似的,到處漫遊。我的弟兄朋友,就為我"六十以後"的日子發愁,但我還覺得很有把握。我們大家庭裏女權很盛;我的親侄女,截至今日止,已有七個之多。堂的、表的、更是不計其數。隻要這些小婦人,二十年後,仍是像今天這樣的愛她們的"大伯伯",則我在每家住上十天,一年三百六十天,也還容易度過。再不然,我去弄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來接代傳宗,分憂解慍,也是一件極可能的事——隻愁我活不到六十歲!

以上把我"終身大事",安排完畢,作者心安理得,讀者也不必"替古人擔憂"——如今再說我寫這本小書的經過:廿九年冬,我初到重慶,《星期評論》向我索稿,我一時高興,寫了一篇《關於女人》來對付朋友,後來寫滑了手,便連續寫了下去,到了《星期評論》停刊,就沒有再寫。今年春天,"天地出版社"托我的一個女學生來說,要刊行《關於女人》,我便把在《星期評論》上已經印行的九段,交給他們。春夏之交,病了一場,本書的上半本,排好已經三月,不能出版,"天地社"催稿的函件,雪片般的飛來,我隻好以新愈之身,繼續工作。山上客人不少,這三個星期之中,我在鴻儒談笑,白丁往來之間,斷斷續續的又寫了三萬字,勉強結束。

這裏,我還要感謝一個小女人,我的侄女,萱。若沒有她替去了我這單身漢的許多"家務",則後麵的七段,我縱然"嘔盡心血",也是寫不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