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3 / 3)

高永昌聽著胡旭明的話,心裏從驚慌到高興,同時也知道自己把自己逼上梁山了,隻有下決心協助縣裏的人扳倒龍紹川和劉萬山這些人,自己才能逢凶化吉。於是他就堅定地對胡旭明說:“看來我是遇到了貴人了,你說吧胡書記,我能幹些什麼。”胡旭明笑著說:“有魄力小夥子,是個黨總支書記的料。但我告訴你,雖然這是郎書記親自抓的案子,但鑒於劉萬山和龍紹川在白龍澗村的勢力,咱們還是要小心地搜集證據,隻要證據到手,其他的事情就好辦了,”說著又給高永昌交代了很多搜集證據的辦法和要注意的保密問題。

高永昌這幾天忙壞了,他一邊要幹著村裏給他布置的工作,一邊還要秘密的搜集龍紹川的材料。他利用自己嫁到盤龍村民組的姐姐,總算摸清了高龍州帶人砸閘門和村民靜坐的真相,龍大山在群眾會上的講話煽動群眾鬧事,他也讓姐姐和姐夫寫了書麵證據。盡管沒有龍紹川參與策劃的證據,但龍紹川在群眾到縣裏靜坐的當天上午,就以出差的名義去了省城,這分明是在躲避責任,這實際上就是不打自招。至於龍紹川包庇劉誌高偷樹和他姐姐多占集體果樹苗木的問題,這都是鐵的事實量他龍紹川也無法抵賴。高永昌在龍曉梅鄰居家裏,輕而易舉的套取了龍曉梅栽樹時間和果樹來源的材料;高永昌又在白龍澗村會計那裏調出了龍紹川當時去省城出差報銷的單據,編了個理由拿到了街上給複印了一份;胡旭明到鄉派出所裏找了所長,調取了當時劉誌高父子的卷宗,又讓所長寫了一份當時劉萬山和龍紹川讓他從寬處理劉誌高父子的證言材料。

在取齊了所有的證據後,郎書記先讓縣紀檢委確認了胡旭明的調查材料,然後讓紀檢委的侯書記找劉萬山談話,同時也派胡旭明等幾個人和龍紹川、龍大山分別談了話。龍大山聽到縣紀檢委的人敘述了自己當時在盤龍組群眾會上的講話內容後,他知道一定是有人告發了自己,他沒有分辯,也沒有抗爭。但談到龍紹川是否參與的事,龍大山態度很堅決,他說:“組織群眾到縣裏和大渠上靜坐的事,確實是我一個人幹的,我是瞞著紹川的,因為我知道他的性格,他知道了是決不會同意我這樣幹的。這事你們可以盤龍村民組去調查。”

龍紹川對於指控自己的幾個問題他做了解釋:“我姐姐在白龍澗村栽果樹時確實是也栽了五畝,樹苗也確實是我給提供的,但這都是我自己墊錢買的,這在白龍澗村裏的賬目上就可以查明,所以我不認為這有什麼錯。相反就因為我姐姐率先栽了五畝果園致了富,他們村裏的村民才積極的發展了蘋果樹,現在他們村裏已經有幾百畝果園掛了果,你們說我錯在哪裏?關於我包庇劉誌高父子偷樹的事,我完全是出於對黨的忠誠而做出的決定。從私而論劉誌高是我家十幾年的仇家,在‘四清運動’時我的父親曾被劉誌高陷害過,我媽媽也因此生氣而早早去世,按說我應該是第一個讚成把劉誌高父子送監獄的。我是看在劉誌高麵臨失學的女兒的麵上才起了惻隱之心的,事實證明把劉誌高父子放在村裏監督改造是正確的。一是他們從此再也沒有做過壞事,這給國家減輕了多少負擔;二是他們為村裏栽植了幾千棵樹木,現在已經綠樹成蔭;三是他們義務為村裏看管了三年的林坡,為村裏節省了多少開支;四是他的女兒沒有因此而失學,現在已經從北京林業大學畢業了。我不知道這四條能不能說明一個問題,判刑不是我們國家改造罪犯的唯一措施,所以我覺得這事我沒有錯。關於前一段村裏有人砸了水庫大渠上的閘門,又到縣裏和大渠上靜坐,這事我事先確實不知道,雖然事出有因,但在出事後我沒有積極的製止群體鬧事這確實是我的錯,我願意接受組織的處理。”其實胡旭明想要的就是龍紹川最後的這句話,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因為不積極製止發生的群體事件,就可以給龍紹川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