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波斯科姆伯穀迷案(9)(3 / 3)

“在哪裏?”我笑著問道。

“在洗手間,”他回答說,“哦,我不是在開玩笑。”他看見我有點不相信的樣子,繼續說,“我剛去過那裏,已經把鑰匙拿出來了,放進克拉特斯通製造的軟提包裏。走吧,朋友,讓我們試一下能否打開那把鎖。”

我們一塊下了樓梯,怕驚醒了別人,就小心翼翼地放輕腳步,一出房門,渾身便灑滿明媚的晨曦。他衣服還未穿好,馬僮已把馬套好了。站在馬頭的一邊靜靜地等著他。我們兩人一躍上車,就順著倫敦大道飛奔而去。路上有幾輛農村大車在走動,它們是運載蔬菜進城的。道路兩側一排排的別墅仍然寂靜無聲,死氣沉沉,猶如夢中的城市。

“這樁案子看上去顯得複雜,”福爾摩斯說著,朝馬抽了一鞭,催促它向前疾馳,“我承認我曾經傻得像鼴鼠。不過,即使聰明得晚了些,但總比在迷圈裏亂轉好得多。”

當我們驅車經過薩裏一帶的街道時,這座城裏起床最早的人正睡眼惺忪地望著窗外的晨光。馬車駛過滑鐵盧大橋,急速地穿過威靈頓大街,然後向右急轉彎,來到布街。門旁站著的兩個巡捕都認識福爾摩斯。他們一個把馬牽了過去,另一個便引我們進去。

“誰值班?”福爾摩斯問道。

“布萊斯特·裏特警官,先生。”

“啊,布萊斯特·裏特,你好!”福爾摩斯和一個警察打著招呼,“我們想和你單獨談點事。”一位身材高大魁偉的警官從石板鋪的通道上走下來,他的頭上戴著一頂鴨舌便帽,身上穿著一件夾克衫,那衣服上帶有盤花的紐扣。

“不錯,福爾摩斯先生。上我的房間來坐一坐,談談情況。”

我們走進一間小小的類似辦公室的房間,桌上放著一本厚厚的分類登記簿,對麵牆上安裝著一部電話。警官在桌邊坐下了。

“我能幫你什麼嗎,福爾摩斯先生?”他問。

“我是為休·卜恩案子來的,就是那個乞丐。這個人被指控與李鎮納維爾·聖克萊爾先生的失蹤案有關。”

“是的,他是被押到這裏來候審的。”

“這我已知道了。他現在在這裏嗎?”

“在單人牢房裏。”

“他守規矩嗎?”

“哦,一點也不搗亂。不過這壞蛋太髒了。”

“髒得很?”

“對,我們做到的隻能讓他洗洗手。他的臉黑得像個補鍋匠一樣。哼,等他的案件審判了以後,他得按照監獄的規定洗個澡。我想,您看見了他,您會同意我所說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見見他。”

“想見見他嗎?那很容易。我領您去,不過這提包得放在這裏。”

“不,我想,還是放在我身邊吧。”

“好吧!請跟我來吧!”他領著我們走下一條甬道,打開一道上閂的門,從一條盤旋式的樓梯走下去,我們來到一處刷著白色的走廊,兩側各有一排牢房。

“他的牢房就在右手第三個門。”警官說著往裏看了看。“他正睡覺呢,”他說,“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們倆從隔柵往裏瞧,那囚犯臉朝著我們,呼吸緩慢而又深沉,睡得正香。他的身材適中,穿著一件粗料子衣服,他破爛的上衣裂縫處露出了件染了色的襯衫,這身打扮和他的行當很相稱。他真的像警官所說的那樣,肮髒得到了沒法形容的地步,那令人厭惡的麵容遠不能讓臉上的汙垢遮蓋,從眼邊到下巴有一道寬寬的舊傷疤,這傷疤收縮後把上唇的一邊往上吊起,三顆牙齒露在外麵,像是一直在嗥叫,一頭蓬鬆光亮的紅發擋住了他的兩眼和前額。

“是個漂亮人吧。”警官調笑著說。

“他真的該洗一洗,”福爾摩斯說,“為了讓他幹淨一點,我有了個主意,並自作主張把這些東西拿來了。”他邊說邊打開隨身帶來的軟皮包,從裏麵掏出一塊很大的洗澡海綿。

“嘻,嘻!您在開什麼玩笑!”警官笑著說。

“喏,請你悄悄打開牢門,我會很快讓他現出一副更體麵的樣子,那您就做了件大好事了。”

“我願意給你幫助,”警官說,“他這模樣不會給看守所增添什麼光彩。”他把鑰匙插進門鎖裏麵,我們輕輕地走進牢房,那家夥正側著身子酣睡。福爾摩斯用海綿蘸著水罐裏的水,往囚犯的臉頰上上下下擦了幾下。

“讓我來給你們介紹介紹,”他喊道,“這位就是凱特郡李鎮的納維爾·聖克萊爾先生。”

我一生中從沒見過這種場景。這人的臉就像剝樹皮一樣被海綿剝了一層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見了!他臉上橫著的那道嚇人的傷疤沒有了!那顯出一副令人生厭的歪唇也不見了!那一堆亂蓬蓬的紅色頭發也全掉了。這時在床上坐起來的是另一個人,他麵色蒼白、眉頭緊鎖、容貌俊秀、頭發油黑、皮膚光滑。他揉搓著雙眼,凝神看著周圍,不知怎麼回事。等他忽然明白事已敗露時,他不禁尖叫一聲撲在床上,把臉埋在枕頭裏。

“天啊!”警官叫,“那個失蹤的人怎麼在這兒,我從相片上能認出來。”

那囚犯轉過身,擺出一副聽天由命、不在乎的樣子。“我這樣怎麼了,”他說,“請問,你們能控告我犯了什麼罪?”

“控告你犯了殺人罪,殺了納維爾·聖……哦,除非他們把這案件定為自殺未遂案,你不會因為這犯罪的。”

警官咧嘴笑著說:“哼,我當警察足足二十七年了,還從沒得到一個立功機會,這一次,可真該受到獎勵了。”

“若我是納維爾·聖克萊爾,那麼你們拘禁我是非法的,因為我什麼罪也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