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察"是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種製度,規定六年一次,稱職者予獎或晉升,不稱職者處罰或斥退。很明顯,掌握這個權力就是把持了朝廷的人事大權,可以有很大人為性任職和罷免官吏。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的京察,由東林黨人、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在京察中提出幾個倒黴蛋,決定要處分的人,其中就有幾個是首輔沈一貫的黨羽。由於沈一貫蒙蔽了萬曆帝,他的黨羽錢夢皋等人受到包庇,未遭處分,而楊時喬反被嚴旨斥責。東林黨人和其他一些朝臣一再奏劾沈一貫遍置私人、蒙上箝下,沈一貫被迫謝病不出,於次年致仕(辭職了)。

轉眼到了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當年的京察,由東林黨人、大學士葉向高主持,這一次,齊、楚、浙、宣、昆等黨裏麵一些人物被罷了官。但在南京(時稱留都)則出現了另一種局麵。這次在南京主持京察的,是齊、楚、浙黨方麵的官員,他們就合謀排斥了所有支持東林黨領袖之一李三才一派的人。雙方矛盾可謂越積越深。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京察時,方從哲秉政,齊、楚、浙等黨多居要職,於是又"盡斥東林"。

熹宗天啟年間,黨爭達到高潮。最初,東林黨曾占上風。不久,反東林諸黨與宦官魏忠賢相勾結,形成"閹黨",對東林黨施以殘酷的報複。魏忠賢使人編《三朝要典》,借"梃擊"、"紅丸"、"移宮"三案為題,打擊東林黨,更唆使其黨羽造作《東林黨點將錄》等文牘,想把東林黨人一網打盡。

天啟五年(1625年)三月,許顯純對已投入獄中的東林黨人汪文言嚴刑拷打,迫他誣陷楊漣、左光鬥等人在"封疆案"中接受熊廷弼的賄賂。所謂"封疆案"是指熊廷弼經略遼東,防守有方,但朝廷又派根本不懂軍事的閹黨王化貞為遼東巡撫。天啟二年,在後金軍隊的進攻下,王化貞丟了重鎮廣寧,一敗塗地。朝廷判熊、王兩人死罪,尚未執行。至此,閹黨就設計誣陷東林黨人。汪文言寧死也不肯誣陷楊漣(字大洪)等人,他在受刑時大呼:"世豈有貪贓之楊大洪哉!"許顯純用毒刑害死了汪文言,又捏造汪的供詞,誣陷楊漣等六人受賄。於是魏忠賢用皇帝的名義,下旨逮捕東林黨人楊漣、左光鬥、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顧大章(時稱六君子),並將受牽連的趙南星等十五人削籍為民,提問追"贓"。隨後,又有幾次殘酷的迫害,《明史》感歎:"明代閹宦之禍酷矣,然非諸黨人附麗之,羽翼之,張其勢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崇禎元年(1628年),魏閹勢力被迅速打壓下去,東林黨人才免遭毒手,被害的東林黨人被平反昭雪,但閹黨的勢力並沒有被徹底鏟除,東林黨同它的鬥爭一直繼續到明朝滅亡。

繼承東林黨風範的為複社,這也是一個黨派組織。複社是崇禎六年在蘇州虎丘成立的。領袖人物為張溥、張采,時人稱為"婁東二張"。在明崇禎後期,清軍壓境,一部分江南士大夫,繼東林黨而起,組織團體,也主張改良政治,以謀挽救明王朝的統治,大倉人張溥(天如)和張采等人合並江南的若幹文社,稱複社。其成員多是青年士子,先後共計2000多人,聲勢遍及海內,"成於數人之誌,而後漸廣以天下之意"。他們大都懷著飽滿的政治熱情,以宗經複古、切實尚用相號召,切磋學問,砥礪品行,反對空談,密切關注社會人生,並實際地參加政治鬥爭,可以說是東林黨的繼續和發揚。

東林黨人對"朋"和"黨"有了不同於前人的認識。他們不諱言"黨",常以"吾黨"自稱。顧憲成說:"君子在朝,非君子自能在朝也,本之君子之領袖為之連茹而進也。"至於後來的複社更是優於東林。複社是以德高望重者為盟主,基層以社長為中心,以集中聚會形式整合意見,以章程盟約為約束機製,它有統一的社規和相對成型的組織係統,在內部實行各司其職的分工管理。複社規模、影響之大,活動地域之廣,居我國古代曆史上諸文社之首。直到清朝順治九年(1652年),複社被清政府取締。

7.親兄弟得明算賬

不說普靜老師幻化孝哥兒去了,且說吳月娘與吳二舅眾人,在永福寺住了十日光景,果然大金國立了張邦昌在東京稱帝,置文武百官。徽宗、欽宗兩君北,康王泥馬渡江,在建康即位,是為高宗皇帝。拜宗澤為大將,複取山東、河北。分為兩朝,天下太平,人民複業。--《金瓶梅》第一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