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成才視野(9)(1 / 3)

適十獅適市。

是時,

適施氏適市,

氏視是十獅,

恃矢勢,

使是十獅逝世。

氏拾是十獅屍,

適石室。

石室濕。

氏使侍拭石室。

石室拭,

氏始試食是十獅屍;

食時,

始識是十獅屍,

實十石獅屍。

這段諧音文字的大意是說:從前,有一位姓施的愛寫詩作賦者,居住在一間石屋裏,特別喜歡吃獅子肉,發誓要吃掉10頭獅子。所以,他經常逛市場去找獅子。某日上午10點,恰好有10頭獅子上市,這時候,碰巧姓施的正在逛市場,他一看見這10頭獅子,便拉開架勢張弓射箭,把這10頭獅子殺死。姓施的把這10頭獅子的屍體拖到石屋。石屋非常潮濕。

他吩咐仆人把石屋揩幹。把石屋擦幹以後,姓施的準備品嚐這10頭獅子肉。吃的時候才發現,這10頭獅子其實是石頭的,根本不能吃。

讀罷這篇奇文,我們不能不為趙元任先生運用諧音技巧的精妙絕倫而拍案叫絕。

(8)推向極端法

遵循事物發展的一般規律和事物演進的正常過程來闡釋事物,永遠不可能產生幽默。從眼前的現實出發,把事物的發展變化推向極端,推出一個出人意外的荒謬結果來,幽默也就呱呱墜地了。請看:

楚莊王之時,有所愛馬,衣以文繡,置之華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棗脯。馬病肥死,使群臣喪之,欲以棺槨大夫禮葬之。左右爭之,以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優孟聞之,入殿門,仰天大哭。王驚問其故。優孟曰:“馬者,王之所愛也,以楚國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禮葬之,薄,請以人君禮葬之。”王曰:“何如?”對曰:“臣請以雕玉為棺,文梓為槨?楓豫章 趙陪位於前,韓、魏翼衛其後,廟食太牢,奉以萬戶之邑。諸侯聞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王曰:“寡人之過一至此乎!為之奈何?”優孟曰:“請為大王六畜葬之,以壟灶為槨,銅曆為棺,齎以薑棗,薦以木蘭,祭以粳稻,衣以火光,葬之於人腹腸。”

素有愛馬癖的楚莊王執意要以大夫之禮葬馬,群臣紛紛上書勸諫,楚王非但不聽,反而下了死命令:“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這場葬馬之爭由此而陷入僵局。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結果一般隻有兩種可能性:或者出現了一位以社稷為重視死如歸的忠貞之士,以死相諫,血濺朝堂,終於感動楚王,使其頓改初衷;或者楚王一意孤行,群臣無能為力,終以大夫禮葬馬。這兩種可能性似乎非此即彼,沒有第三條道路可走。

這個故事的幽默就在於,它偏偏打破了人們的思維的慣性,合乎情理地開辟了一個第三條道路――在滿朝上下無可奈何的鴉雀無聲當中,走出了一位頓足捶胸仰天大哭的優孟,口口聲聲嫌楚王的葬馬禮儀“不夠規格”,聲言:“以大夫之禮葬之,薄,請以人君禮葬之。”把楚王的“厚馬”推向了極端,因為再也沒有比“以人君禮葬之”更高的禮儀了。如果事情到此為止,優孟充其量隻能算是一個超一流的“馬屁精”而已。

然而優孟畢竟是優孟,當楚王問為什麼要以人君禮葬馬的時候,優孟話鋒一轉:“諸侯聞知,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

原來把“厚馬”推向極端的真正目的,是把“厚馬”後果的嚴重性更清楚的擺在楚王麵前,使其收回“以大夫禮葬之”的成命!

優孟的推向極端,妙就妙在既在形式上沒有違背楚王“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的命令,又在事實上違令諫阻楚王以大夫禮葬馬,使楚王既沒有任何口實責怪他違令犯諫,又不得不正視以極端的光束照射下的冷酷現實――賤人貴馬的聲名,終於無可奈何地慨歎:“寡人之過一至此乎!”優孟真不愧是運用推向極端法創造幽默的高手。

推向極端法也並非在一切條件下都產生幽默。吟哦“白發三千丈,緣愁似個長”、“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我們無論如何體味不到句中的幽默。如果讀一讀蘇軾兄妹親切戲謔的詩句,我們則似乎覺得那字裏行間沁透著的幽默氣息正向我們襲來。

蘇軾嘲笑妹妹的深眼窩:

數次拭臉深難到,留卻汪汪兩道泉。

蘇小妹以嘲笑哥哥的長臉來回敬:

去年一滴相思淚,今年方流到口邊。

蘇軾再戲謔妹妹的“大奔兒頭”:

香軀尚未離閨閣,額頭已到畫堂前。

蘇小妹又把哥哥的絡腮胡作為嘲笑的目標:

口角幾回無覓處,忽聞須內有聲傳。

兩相比較,我們就會發現,李白詩和二蘇詩雖然都使用了推向極端的手法,都可堪稱詩中上品,但是如果僅僅從詩的意境的角度看,二蘇詩無疑遠遠遜色於李白詩;如果從創造幽默的角度來看,則李白詩根本無法與二蘇詩相提並論。因為李白詩的推向極端是一種純藝術的誇張,它可以啟迪人們的理性思維,喚起人們對流逝的歲月和諸多往事的回首,對世事的幡然感悟,對人生悲涼的歎息,但卻無法給人以輕鬆和歡愉;二蘇詩中除了藝術的誇張而外,更多的是輕鬆愉快和戲謔調侃,更多的是善意的嘲諷和無拘無束的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