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S美術館的怪事(2)(1 / 3)

辦公室裏黑古隆咚,靜得出奇,那幅無名氏畫靠著牆角,無聲地擺在那兒,好象在期待什麼。

第二天,聯邦快遞來了兩輛貨運車,把已經裝箱的五十幅畫作運走了。

下午,S美術館的會議室裏,召開了一次館務會議,對本次畫展進行一次總結,有好的地方,也有不足的地方,比如在入場券的背後沒有加印廣告,這是一大失誤,尤其是購買M先生作品的那家日本產業株式會社在浦東有一家合資企業,去那裏拉廣告,十拿九穩,S美術館至少損失了十萬元。

總的來說,成績是喜人的。觀眾人數突破了預期,媒體也積極配合,連篇累牘的報道,建議S美術館以後多舉辦這樣的大師級作品展,為海派文化的振興搖旗呐喊。

會議臨近結束,才提到了那幅無名氏畫。

館長助理把情況大致講述了一遍,然後拆開保護封套,將畫展示給大家看。

大家看了半天,沒有多少驚訝,隻是納悶和疑惑。

首先可以肯定,這幅無名氏畫不是M先生的作品,也不屬於本次畫展的展品,但它為什麼被裝進了館方為本次畫展特製的保護封套裏,而且印上了編號,難以解釋。

其次,排除了它是美術館常年展的展品,理由很簡單,堂堂的國立美術館怎麼會展出一幅無名氏畫作?

有人提出,會不會是一件被人遺忘在庫房的作品?由於工作人員的疏忽,被誤裝進本次畫展的保護封套,並且陰差陽錯地在二樓的C展區掛了出來。

然而,查遍了庫房的電腦記錄,沒有這幅作品,庫房管理員斬釘截鐵地說,從未見過這樣一幅畫。

其實查庫房是多餘的,理由還是那條——S美術館不會收藏一件無名氏畫作。

所以,可以基本排除這幅畫是館藏的物品,就是說,它是外來的。

第一種可能,是觀眾帶進來的,趁人不備,悄悄把它掛在二樓的C展區。

作為觀眾,隨身帶包是允許的,如果扛著這樣一幅長有一米、寬有八十公分的油畫,肯定會被保安阻攔,有誰見過扛著一幅油畫去觀摩畫展的觀眾?

如果是一名身手敏捷的賊,趁著月黑風高,潛入美術館,把這幅畫掛起來,倒是有這種可能,但是,隻聽說有偷畫賊,掛畫的賊,聞所未聞。

第二種可能,就是美術館的內部人員所為,借職務之便,把畫帶進美術館,畫可以放在汽車後座,扛著畫從地下車庫乘電梯直達二樓,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它掛起來。

但是,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即便是“作案”,也要有作案動機吧?

想來想去,隻有下麵這種動機比較令人信服——

一位名不見經傳的畫家,試圖通過這次頗有影響的M先生個人畫展,搭上便車,讓大家注意他的作品,迅速成名,於是賄賂了美術館內一名工作人員,將這幅畫偷偷摸摸地帶進來並且掛起來,為了蒙混過關,仿製了保護封套,還煞有介事地加上051的編號,真是用心良苦。

有人提出這種比較符合邏輯的推理,馬上遭到反駁,而且是致命的——

這個急於成名的家夥,怎麼會把最要緊的事情給遺漏了,他應該在畫上署名呀!如果被觀眾誤認為是M先生的一幅未署名的作品,不等於買了炮仗給人家放?

不知不覺中,館務會議延長了半個多小時,雖然大家意見不一,但有一點得到了大家的認同,畫確實畫得不錯,無論從構圖、色調、光線的運用,還是對人物的刻畫上,都可圈可點,可以看出作者具有相當的功力,決不是初出茅廬的無名小輩。

除了那隻口罩。

館長,我們何不去報警,讓警察來調查這件事情好了。

館務會議結束後,走出會議室的時候,館長助理追上陳館長,提了一個餿主意。

陳館長的目光透過法國依視路鏡片,看著這個乳臭未幹的年輕人。

“報警?怎麼個報法?你倒說說看,電話打到警署,他們問發生了什麼案件?我們該怎麼說?”

“就說……就說……”館長助理有點噎住了。

“不是少了畫,而是多出來一幅畫,請他們火速趕來調查,他們一定會這樣回答:‘很抱歉,我們警力有限,你們自己看著辦吧,把它撕了、扔了、燒了,總之不要汙染環境就可以了!’”

館長助理撓了撓頭。是啊,警署怎麼會管這種事情?

“要不,在報紙上登個尋物啟示,讓畫的作者或者它的擁有者來認領?”

這是館長助理給的第二個餿主意。陳館長嗤的笑了一聲,語調裏分明帶著一絲嘲諷。

“既然是登廣告,總要把畫的照片一塊登出來吧,好讓讀者一目了然,即使找不到畫的作者,沒準會有人提供線索。”

“對呀,拍張數碼照片就可以了。”館長助理連聲道。

“這樣一幅廣告,費用至少在八千到一萬之間,就從你的薪水裏分四個月扣除吧!”陳館長似乎很認真地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