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犯罪現場(1 / 3)

六月十四號,星期五,上午九點。

如果你記憶力不錯,應該不會忘記約翰·馬克漢在名噪一時的選舉中贏了湯米·霍爾,成為紐約郡總檢察官。如果不是對手分散票源的緣故,他非常有可能在四年後競選連任時取得勝利。他的工作熱情非常高漲,讓整個地檢處成為刑事案件和民事訴訟的大本營,他為人清廉,非但獲得選民熱情的支持,還贏得了那些和他理念背道而馳的對手的信任。

他就職幾個月後,一家報紙用“看門狗”來稱呼他,這個綽號一直跟著他到職位結束那日。在他任期內起訴成功的案件數不勝數,至今仍是街頭巷尾議論的熱點。

馬克漢有四十多歲,身形魁梧高大,已經灰白的頭發在比實際年齡顯得年輕的麵容掩飾下並不明顯,他與一般人眼中“英俊”的模樣尚有一段距離,但是卻有一股非凡的高貴氣質,這種特質在往後的政客身上幾乎已經看不見了。他性格豁達好勝,而他的沒有禮貌是建立在良好教養的基礎上,絕對不是一般上流社會人士的趾高氣揚。

在工作壓力不大的時候他是個十分平易近人的人。但在我初見他時,曾見他的態度在一瞬間由友善變為嚴厲,好像另一個人——一個嚴厲、不屈不撓、正義的馬克漢。在我們後來接觸時,我曾看見過無數次這樣的轉變。事實上那天清晨當他坐在我對麵的椅子上時,我知道在他剛毅的外表下其實深深地被艾文·班森凶殺案困擾著。

他非常快地將咖啡一飲而盡擱下杯子,萬斯用奇異的眼光望著他說:“為什麼班森之死讓你這樣魂不守舍?我想凶手應該不是你吧!”

馬克漢不理睬他的揶揄。

“我現在正要去凶案現場,你願意和我一起去嗎?你曾說過想親身參與調查,承諾現在向你兌現。”

我想起幾個月前在史杜文生私人俱樂部裏麵,大家談論著一宗紐約市發生的凶殺案,萬斯說他想陪同檢察官調查下一宗案子,馬克漢答應了他,對心理和人性行為的興趣使得他和馬克漢成為莫逆之交,這也是他的請求為什麼能夠被準的原因。

“你沒有忘記!”萬斯慵懶地回答他,“這真是一份貴重的禮物,雖然我很難消受。”他望了一眼掛在壁爐上麵的鍾,“不過時間不對,可能有人會看見我。”

馬克漢焦急地在椅子上動了動身子。

“你動作快一點吧,比起早上九點鍾見人的狼狽樣,我相信你更願意滿足你的好奇心,我是不會帶一個腳踏拖鞋、身穿浴袍的人出門的,你隻有五分鍾的時間換衣服。”

“不要著急,親愛的,”萬斯打了一個哈欠,“那個家夥已經死了,不是嗎?他是不會逃走的。”

“動作要快,”馬克漢催促著說,“這並不是鬧著玩的,事態非常嚴重。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很有可能會揭發一起醜聞,你到底想怎麼樣?”

“你問我想怎麼樣?想追隨一位眾人眼中偉大的執法者。”萬斯站起來回答並奉承地向他鞠躬。

他喚進柯瑞,命他拿衣服進來更換。

“我將出席一個由馬克漢先生為死者召開的會議,衣著應該整齊端莊,從暖和的角度考慮,金絲的西服應該夠了吧……再配上紫羅蘭色領帶。”

“我想你該不會還要戴朵綠色康乃馨吧!”馬克漢埋怨道。

“嘖,嘖,”萬斯輕聲斥責,“檢察官真不應該說這樣的話!那種裝扮早過時了,隻有街頭賣藝者才這麼打扮。將班森的案情直接告訴我吧。”

在柯瑞的幫助之下,萬斯迅速地穿好衣服,看到他故作輕鬆的態度,我知道,憑他的觀察力和警覺心,很清楚這是一樁不小的案子,他的興奮和躍躍欲試讓我很清楚地感覺到了。

“艾文·班森這個人我相信你是知道的,”檢察官說,“今天早上他的管家發現他穿戴整齊坐在客廳沙發上,頭部中彈身亡。管家立刻打電話到當地警察局報案,這個消息馬上轉到總局,我的助理通知我,我原本打算以警察局例行偵察手續處理;誰知道半小時前,艾文的兄弟班森少校親自給我打電話,要求我負責此案,我和少校認識二十年了,我無法拒絕,所以非常迅速地吃完早餐打算親赴現場。路過你的門口讓我記起了你上次的請求,順道進來請你與我一起去。”

“你可真周到。”萬斯在門口的小穿衣鏡前邊整裝邊說。他轉身對我說:“你也來吧,範,一起去看看班森的屍體。我想被我挑剔半天後一定會有馬克漢的手下說我就是凶手,為了安全起見,還是讓你這位律師在我身邊,馬克漢,你不反對吧?”

“當然不會。”馬克漢回答,雖然我知道他最希望我置身事外,但是此案已經讓我產生了莫大的興趣,所以就跟著他們兩人一起下了樓。

我們坐進計程車後,車便向麥迪遜大道駛去,這兩個在個性上有天壤之別的人之間的友誼讓我深感驚異——馬克漢是個直率、傳統、吹毛求疵、對生命的看法太過嚴肅的人;萬斯是個隨性、快樂、多變的憤世嫉俗者,而他們彼此之間友誼的基石竟是這些差異。馬克漢讓萬斯認識到生命的堅固和不可改變的事實;馬克漢視萬斯為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象征,事實上他們之間的情誼絕非泛泛之交,我相信馬克漢對萬斯的智慧是非常佩服的,並認為在他認識的人中無人能高明過萬斯,雖然他偶爾反對萬斯的作風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