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十二點三十分。
我們三人於中午十二點半走進銀行家俱樂部牛排館時,歐斯川德上校已經在酒吧內等著了。萬斯在離開檢察官辦公室之前打電話給他,請他到俱樂部跟我們吃飯,看來他非常樂意。
“他是全紐約最快樂的小人,”萬斯向馬克漢這樣介紹,“一個標準的享樂主義的信徒。每天不到中午是不會起床的,午餐前絕對不訂任何約會,今天我是用你檢察官的大帽子要挾他,他才會這麼早出來。”
“希望能夠幫得上你們,”上校誇張地對馬克漢說,“這是個令人震驚的事件!當我看到報上的新聞時簡直不敢置信。事實上——我不介意這麼說——我有一些想法,本來應該主動打電話給您的,長官。”
我們一坐下,萬斯便單刀直入地說:
“你認識所有與班森有交往的人,請告訴我們:李寇克上尉這個人怎麼樣?”
“哈!原來你們在懷疑那位勇敢的上尉。”歐斯川德上校用手扯著八字胡,他麵色紅潤,藍色小眼睛上叢叢濃密的睫毛,舉止態度自大傲慢。
“這倒不失為一個好猜測,可能真是他做的。一個脾氣暴躁的家夥,瘋狂愛上聖·克萊爾小姐,那是個好女孩,班森也很迷戀她。如果我比現在年輕二十歲,我也可能——”
“上校,你又離題千裏了,”萬斯打斷他,“請告訴我們你對上尉的看法。”
“噢,是的——上尉,喬治亞州人,參加過戰役,還得過勳章,他非常不喜歡班森,是個單純易怒的人,也很善妒,將女士們看得高高在上——我的意思並非認為她們配不上,但是他是那種為了女人名譽不惜自己坐牢之人,一個女人的保護者,重感情的動物,充滿騎士精神;他正是那種頃刻間即可將對手腦袋轟掉的家夥,惹上他十分危險。班森這個笨蛋,明知那女孩跟李寇克已經訂了婚還去招惹她。有幾回我真想警告他,但是這是他們之間的私事與我無關,我不想插手,真是失策。”
“李寇克上尉和班森是否熟識?”萬斯問,“我的意思是:他們彼此親近的程度。”
“完全不熟。”上校回答。
他做出個否定的手勢,補充道:“我想應該是不大熟,他們偶爾會在社交場合碰麵,我和他們兩人都很熟,也常邀請他們到我家去。”
“你認為上尉是一個很好的賭徒嗎?”
“賭徒——哈!”上校不屑一顧,“是我所見過最菜的,撲克打得比女人還糟,太容易興奮——完全不善於隱藏自己的情緒。總而言之,他是個易怒衝動之人。”
過了一會兒後,他驚呼:“老天!我知道你們瞄準的目標了……完全正確。他就是那種會幹掉所有礙眼人的莽撞年輕人。”
“在我聽來,你所說的上尉的為人和你的朋友林德·範菲所敘述的有天壤之別。”萬斯說。
“差不多!”他下了決心,“範菲是一個冷靜的賭徒,曾在長島市開過賭場——輪盤、撲克、百家樂等,還曾在非洲獵過獅子,但他也有感情用事的時候,曾冒險押注在對他絲毫無利的賭盤上,不是個科學的賭徒,全憑自己衝動行事。我不怕明說,他很可能射殺一個人,然後在五分鍾之後便忘得一幹二淨,但是他必須是氣憤到極點才會如此做……他正是這種人——隻是你看不出來。”
“範菲和班森親近嗎?”
“異常親近。隻要範菲來紐約,兩人就待在一起,他們相識多年,在範菲結婚前他們是室友。範菲的老婆是個厲害角色,管他管得很嚴,但她是一個很有錢的女人。”
“談到女人,”萬斯問,“班森和聖·克萊爾小姐之間的關係究竟如何?”
“誰知道?”上校快速地答道:“但是她對班森極不友好是可以確定的,女人真是奇怪。”
“是令人很難以理解,”萬斯附和,“我不是想深究她和班森之間的私人關係,她內心對他真正的態度,我想你也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