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雪地上的腳印(2 / 3)

馬克漢告訴他:“首先我決定以後由我來親自調查所有重大的俱樂部犯罪案件。昨天我召開了辦公室幹部會議,從現在開始,我的辦公室將分頭展開實際行動。我要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證據。”

萬斯從煙盒中慢慢抽出了一根煙,在椅子扶手上輕輕敲了敲。

“哦!所以你要為被定罪的無辜人士平反,讓那些犯了罪卻被判無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馬克漢被激怒了。他把椅子轉過來,繃著一張臉望著萬斯。

他不悅地說:“我不會裝作聽不懂你的話。你又在拿間接證據論跟你的心理學、美學理論作比較。”

“確實如此,”萬斯不在乎地同意馬克漢的話,“你知道,馬克漢,你奉為準則的間接證據論一定大受歡迎。在它之前,平凡的推理力量顯得一無是處。我非常擔心那些即將掉入你法網的無辜受害者,最後你會讓隻是單純出入酒館的人陷入恐怖的危險當中。”

馬克漢靜靜地抽了一會兒雪茄。盡管這兩個男人的談話有時候似乎是在相互挖苦對方,不過至少在態度上沒有憎惡對方的意思。他們之間的友誼曆久彌堅,不管他們的性情多麼不同,或是看法有多明顯的差異,可是相互尊重正是形成他們親密關係的基礎。

馬克漢終於又開口了。

“你為什麼這麼強烈地反對間接證據論?我承認有時候它會誤導辦案,不過大部分時候它卻是證明有罪的有力推證。真的,萬斯,我們偉大的司法機構一直都在證明它是目前最強有力的證據。就犯罪的本質而言,直接證據幾乎是不可能得到的。假如法院非得靠它才能定罪的話,那大多數的罪犯依然會逍遙法外。”

“難道在這之前,大多數罪犯都一直逍遙法外?”

馬克漢沒理會他的打岔。

“舉個例子來說:十多個大人看見一隻動物跑過雪地,而且說這隻動物是一隻雞;然而,有個小孩同樣也看到了這隻動物,卻說它是一隻鴨子。他們於是前去檢查這隻動物的腳印,結果發現這些蹼狀腳印是鴨子留下來的。那是不是說,我們沒法證明究竟是雞還是鴨?”

“我同意你的鴨子論。”萬斯不以為意地說。

“我非常感謝你的認同,”馬克漢乘勝追擊,繼續說道,“我進一步推論下去:十多個大人看到一個家夥穿過雪地,信誓旦旦地說那是一個女人,然而有個小孩卻認為那家夥是個男的。現在,你還不同意雪地上男人腳印這個間接證據,證明了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

萬斯慢慢地把腳伸到他的麵前,說道:“不盡然,當然,除非你能證明人的腦袋比不上鴨子的腦袋。”

“這跟腦袋有什麼關係?”馬克漢不耐煩地反問,“腦袋不影響腳印。”

“鴨子的腦袋當然不會影響,但人的腦袋就非常可能——而且,毫無疑問地、經常地——會影響這些腳印。”

“我是不是正在人類學的課堂,上著達爾文物競天擇論的課,或者是形而上學論?”

萬斯明確地告訴他:“無關那些抽象的東西,我隻是根據觀察來說明一個簡單的事實罷了。”

“好,根據你出眾不凡的推理,那些間接證據的男性腳印,究竟是男人還是女人?”

“都有可能,也有可能都不是。”萬斯回答。“這項證據應用到人身上,按照常理推論,我認為這個穿過雪地的家夥可能是穿著自己鞋子的男人,但也有可能是穿著男人鞋子的女人;或者甚至是一名高大的小孩。簡單來說,據我的了解,我隻能說那些足跡是直立猿人的某個後代腳上穿著男人的鞋子留下來的——年齡和性別不詳。至於鴨子的足跡,我倒可以接受你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