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上午8點10分,湯姆先生上班。11點整湯姆太太去買菜,40分鍾後回家。下午3點30分去郵局辦事,途中買了一份晚報。晚上7點30分湯姆先生下班回家。
星期五,8點10分湯姆先生上班了。下午1點鍾,湯姆太太盛裝出門,來到一家大飯店,她隻是參加同學會。晚上6點30分她再度出門,是和湯姆先生一塊兒去吃晚餐。
星期六,8點10分,湯姆先生去上班。11點,湯姆太太出門購物,12點多回家。下午4點整又出去買日用品,6點10分才回家。晚上8點整,湯姆先生回家。
星期天,湯姆先生去打高爾夫球,湯姆太太整理院子,洗衣做家務。
就這樣調查了一個月,並沒有發現湯姆太太有任何外遇。加裏想這大概全是湯姆先生的疑心病在作怪。但事實上湯姆太太經常與情人在家中約會。
湯姆太太是怎麼躲過偵探的監視呢?
推斷:
湯姆太太為她的情人配了一把鑰匙,當她外出時,她的情人進入屋內,當她再度出門時,情人便趁機離開。尾隨湯姆太太的加裏自然不會發現湯姆太太情人的行蹤。
謀殺犯的謊言
湯姆森警官一走進凱瑟的辦公室,坎貝爾就迎上前說:“除了桌子上的電話,我什麼也沒碰過。事發後,我立即就給你打了電話。”
警官看到凱瑟的屍體倒在辦公桌後麵的地毯上,右手旁邊有一支法國造手槍。
“你快說這是怎麼回事!”警官急切地追問。
“凱瑟叫我到這兒來一下,”坎貝爾說,“我來到之後他立即對我和他的妻子破口大罵。”
“我告訴他一定是他弄錯了,但他正在火頭上已經變得無法自製。突然,他歇斯底裏地大叫:‘我非殺了你不可!’說著,他拉開辦公桌最上麵的抽屜,拿出一把手槍對著我就開了槍,幸好沒擊中我。在萬分危急之中我不得已隻好自衛,這完全是正當防衛。”
警官將一支鉛筆伸進手槍的槍管中,將它從屍體邊挑起,然後拉開桌子最上麵的抽屜,小心翼翼地將槍放回原處。當晚,副手對湯姆森警官說:“坎貝爾是一個私家偵探,他的手槍是經注冊備案的。我們在桌子對麵的牆上發現了一顆法國造手槍彈頭,就是坎貝爾所說的首先射向他的那顆。那把槍上雖留有凱瑟的指紋,但他並沒有持槍執照,我們無法查出槍的來曆。”
“我想我們已經可以立案指控坎貝爾蓄意謀殺了。”湯姆森警官說。
坎貝爾在哪個環節露出了馬腳?
推斷:
坎貝爾聲稱他除了電話什麼也沒碰過,並且說凱瑟衝動地拉開抽屜,拿出手槍搶先向他射擊。但是,即使是一個最穩重細致的人在這種情形之下也不會先關上抽屜再開槍,關上的抽屜說明坎貝爾在撒謊。
蹊蹺的溺水
某星期天早晨,郊外的湖水麵上漂浮著一具垂釣者的屍體。看上去此人像是乘小船垂釣時,船翻溺水而死的,死亡時間是星期六下午5點鍾左右。起初這起死亡事件被認為是單純的意外事件,但經警方調查後認定是謀殺案,而凶手竟是死者的朋友,因為他欠死者一大筆債。
可是罪犯有不在現場的證明,星期六他租用另一條船與被害人一起釣魚,下午3點鍾左右與被害人分手,一個人乘坐G車站15點40分發的電車回到K市自己的家裏。列車到達K市車站是18點30分。這其間罪犯一直坐在列車上,並有列車員確切的證詞。
然而,當警方了解到此人在某大學的附屬醫院任藥劑師時,便揭穿了他巧妙的作案手段。
那麼,罪犯是用了什麼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
推斷:
是使用了麻醉藥。與被害人一起釣魚的罪犯,在下午3點鍾離開時用麻醉藥使被害人睡著,然後離去。不久,被害人從昏睡中醒來想爬起來時,因身體搖晃站不穩,致使小船翻船落水溺死,時間正是下午5點鍾左右,而此時罪犯已在開往K市的電車上了。
城堡裏的人
哈爾先生是一位大富翁,他有一座城堡。他沒有親人,朋友也不多,並且脾氣有點兒暴躁。雖然家產豐厚,但不久前他得了中風,落下了半身不遂。然而這位富翁卻有著頑強的意誌,他看起來仍然還可以活上20年。
但是,不幸卻再次發生了。他被勒死在客廳裏,死亡時間是下午2點鍾左右。因為這時很多人在睡午覺,所以鄰近房間裏的用人都沒有聽到任何聲音,而且前來辦案的警察也沒有找到作案工具。
這個城堡裏住著很多人,分別是哈爾先生的司機、保鏢、秘書、廚師、用人、馬夫、園丁。案發當天來拜訪哈爾先生的人有他的律師、醫生和一位生意夥伴,每個人和哈爾都沒有仇。
哈爾先生早在遇害前就立下了遺囑,將他的財產分給所有為他工作的人。每個人都從哈爾的死亡中獲益了,因此更難找尋凶手。
究竟是誰殺了哈爾呢?
推斷:
凶手是馬夫,因為哈爾半身不遂後就不能騎馬了,馬夫因丟掉工作得不到遺產就殺害了哈爾。
無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