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他倆說得沒錯。我確實是在11日早上拜訪加裏先生的。不過在門口聽到他打呼嚕的聲音,我以為他在睡覺,所以就走了。而且當時門沒有鎖……阿曼是9日去的嗎?不……我沒聽說,不過我知道10日上午鮑爾默不知道去了哪裏,回來之後很生氣……”
聽完三人的供詞,羅比已經確定了凶手,但是還沒有證據。羅比把這件案子講給他的一個老朋友聽,那位老朋友是一個偵探迷,聽完之後很感興趣,並且堅持要自己破案。但是他想了幾日都沒有頭緒,卻不肯放棄。
“那好吧!”羅比無可奈何地歎了口氣:“既然你如此執著,那我給你一個提示:在那頓豐盛的飯菜裏,還差了一道菜,那就是沙拉。”
“沙拉?……啊!我明白了!”朋友恍然大悟。
那麼,聰明的各位能猜出來哪一個是真正的凶手嗎?而且在餐桌上擺上那些精心烹製的菜肴又是為什麼呢?
推斷:
凶手是克羅。他說11日的早上去加裏先生家時,聽到加裏先生打呼嚕的聲音,那是在撒謊,其實那個時候加裏先生已經死了。
克羅在10日下午就去過加裏先生家了,兩人發生爭執,他失手殺死了加裏先生,之後就匆匆離去了。11日早上他特意去加裏先生家附近走了一趟,回來後對其他兩人說聽見加裏先生打呼嚕的聲音。凶手本來以為這樣就萬無一失,可是他卻突然想起來一個很嚴重的疏漏:10日晚上電閘跳閘了!因為停電,所以冰箱的電源也就斷了。在炎熱的夏日,經過這幾天的時間,冰箱裏的食物,已經全部腐爛了!如果不把腐爛的食物處理掉,這些食物就會證明加裏先生是在停電前被殺害的。因為如果當時加裏先生還活著,那麼一定會把電閘重新接好。這樣一來,克羅是凶手這個事實就很明顯了。
但是把冰箱裏的食物全部扔掉,警察一定會懷疑,從外麵買來新的食物放進去也同樣會引人懷疑,因為別墅裏的食物是有專人負責的。所以解決掉腐爛食物的方法隻有一個:把它們全都做成菜。而這也是為什麼會沒有沙拉的原因。因為煮過的食物很難看出來它是腐爛的,但是沙拉就不行了。
行乞者
刑滿釋放的M回到他曾生活了32年的家鄉。當他懷著一線希望走到那個他曾經漠不關心的家門口時,他嫉妒得渾身顫抖,他看到美麗的前妻正用熱吻迎接她下班的現任丈夫。
M絕望了,旋即決定,要用餘生創出一番事業來,到腰纏萬貫時再來羞辱在自己入獄後迫不及待改嫁的前妻和她的丈夫。
“怎樣才能發財呢?”當晚,M住在已廢棄的小屋裏,沒床沒被,縮身躺在一堆石棉纖維中輾轉反側了一夜。次日淩晨,M潛入他那孤苦伶仃的盲眼老媽媽家中,偷走了老媽媽的戶口簿。
上午,M趕到保險公司營業部,用釋放費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事故險,保險額為10萬元,受益人寫明是他母親。三個星期後的一個傍晚,M在街頭遇見了一個長相、身材都與自己相仿的行乞者。當晚,M和行乞者在那間小屋裏開懷暢飲。烈酒灌腸,行乞者漸漸醉倒了,雙手伸進石棉纖維中睡著了。
M搖了搖行乞者,不見其有反應後,偽造了煙蒂引起失火的現場,然後縱火焚燒了小屋。望著熊熊燃起的大火,M為自己天衣無縫的計劃而得意。他盤算著:誰會關心一個行乞者呢?自己的發財計劃就要成功啦!
臨走時,M將自己的釋放證明和一個酒瓶扔在了門口火燒不到的地方,看上去像是醉漢摔倒時掉了東西。在母親家閣樓上隱藏了3天後,M終於聽到了戶籍民警對母親宣布他被燒死的消息,並看到民警給了母親一張失火死亡注銷戶口通知卡。次日一早,M正準備喬裝去取出保險賠付費時,幾個民警衝上閣樓逮捕了他。
M愣了,他搞不清自己天衣無縫的計劃究竟哪裏露出破綻?
推斷:
乞丐的手在石棉纖維裏,而石棉是不能燃燒的,所以乞丐的指紋得以保留,和警方原有的備案指紋相互核對不符,就得出故意殺人的判定。
失和的夫妻
湯姆森夫婦倆素來不和,最近兩人的爭吵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五月裏的一天,湯姆森太太跟丈夫又因為一件瑣事大吵了一架,然後離開了他們共同生活了十年的家,獨自來到郊外她常住的公寓,準備開始一個人的生活。
第二天早晨,公寓管理員去收拾湯姆森太太的房間,怎麼敲房門都沒人回應,管理員撬開門進去,結果看到湯姆森太太倒在地板上,她胸部中彈,已死去多時,管理員立刻報了警。
加森探長來到現場,經勘察發現,子彈是從窗外擊碎了玻璃,又穿過厚厚的窗簾射中湯姆森太太胸部的。根據彈道分析,凶手是在對麵三層公寓樓頂開的槍。在湯姆森太太身旁,還倒著把折疊椅,死亡時間是前一晚10點30分左右。
加森探長沉思著:窗戶上掛著厚厚的窗簾,凶手為什麼能一槍射中目標呢?望著案發現場,他扶起地上的折疊椅,站上去,一伸手觸到燈管,燈就亮了,放開手,燈又滅了。加森探長明白了凶手是怎樣射中目標的。他又從燈管上取下了凶手的指紋。經審訊,果然是湯姆森先生用裝有消聲器的步槍殺害了湯姆森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