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內容簡短、扼要,是警告老德雷佛的,我當即把它讀給我的朋友聽。
‘The game is up,Hudson has told all.Fly for your life!’
(意思是:一切都完了。郝格森已經全都說了。你趕快逃命吧!)
“維克多·德雷佛用顫抖的雙手捂著臉說:‘我想就是這樣。這是恥辱,這比死更令人難堪。但是這“負責人”和“雌雉”兩個詞又是什麼意思呢?’
“這幾個詞在信中本沒有什麼意思,但如果我們設法找出那個寄信人,這些詞就對我們很有利。你瞧,他開始寫下的“the...game...is等等是已預定好的詞,然後再在每個詞之間填入兩個詞,以便讓別人看不出具體意思。他很自然用到經常出現在頭腦中的詞語。我敢有把握地說,寫信的人熱衷於打獵,也可能酷愛飼養家禽。你對貝爾朵斯的情況了解嗎?’
“‘呀,經你這麼提醒,我想起來了’,他說道,‘我那可憐的爸爸,每年一到秋天時,就會收到貝爾朵斯的邀請,讓我們到他那裏一起去打獵。’
“‘這麼說,此信一定出自他的手了。’我說,‘現在我們得搞明白一個問題,那個水手究竟掌握了一個怎樣的秘密。這個郝格森是拿什麼威脅兩個有權有名望的人。’
“‘唉,福爾摩斯先生,我擔心這是件丟人的壞事!’我的朋友叫道,‘不過我對你沒有什麼好隱瞞的。這就是我父親在得知郝格森的檢舉臨近時寫下的聲明。我遵照醫生告訴我的話,在日本櫃子裏找到了這份聲明。我自己實在沒有力氣也沒有勇氣去讀它了,請你把它讀讀吧。’
“華生,這幾張小紙片是小德雷佛交給我的,我現在像當初在舊書屋裏讀給他聽一樣,再讀給你聽聽。你看,這幾張紙上寫道:‘格洛裏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航海日記。該船於1855年10月8日從法爾梅恩啟航,同年11月6日在北緯15度12分,西經15度14分沉沒。’裏麵的內容是用信函形式記載的,全文如下:
“‘我最親愛的兒子,既然我的餘生無法逃脫即將來臨的恥辱,我將不加掩飾地說,真正讓我痛苦的不是我害怕法律,害怕失去在本郡的職位,害怕相識的人輕視我,而是想到你要為我蒙受恥辱。你是那麼地愛我,尊重我,這更讓我感到不安。但是,如果我一直擔心的災禍真的降臨,那麼我希望你認真讀一讀這份東西,這樣你就了解我因為這件事而應受到怎樣的懲罰。另一方麵,如果事情沒有暴露(願萬能仁慈的上帝恩準),這份東西又落到你的手裏,我懇求你,看在上帝的份上,看在你已故去的親愛的母親的分上,看在我們父子間的恩情上,把它燒了,永遠忘記吧。
“‘你讀到這些話語時,我知道事情已敗露了,而我也會被關押起來。也很有可能我因為心髒不好撒手西歸。但無論出現哪種情況,再隱瞞下去已經沒有任何意義。我下麵要說的話千真萬確,以求得到寬恕。
“‘親愛的孩子,我的名字不叫德雷佛,年輕時,我的名字叫詹姆斯·阿米塔奇。說這個你就明白了我那次昏厥的原因了。我指的是幾周前,你的那位大學同學對我說的那番話,我有些懷疑他知道我用化名的秘密。作為阿米塔奇,我曾在倫敦一家銀行工作,後來因為犯法,我被法庭判處流放。孩子,請不要過分責備我。我欠下了賭債,我必須得償還。我用不屬於我的錢償還了。我原想在被察覺到之前將虧空補上。可是不幸的厄運落到我的頭上,我所指望的那筆款項沒能到手,而銀行又提前查帳,因此我的虧空就暴露了。這樁案件放到現在可以寬大一些,而三十年前的法律比現在要嚴酷得多。結果,我在二十三歲生日那天,作為重犯同其他三十七名罪犯一起被押上了格洛裏亞斯科特號帆船,要被流放到澳大利亞去。
“‘那是1855年的事了,當時正處在克裏米亞戰爭期間。原來運送罪犯的船隻大部分被調去運貨物了,因此政府隻好用不太合適的船來遣送犯人。格洛裏亞斯科特號帆船原來是做中國茶葉生意的,樣式陳舊,船頭重而船身寬,早被快速帆船代替了。這船載重量為五百噸,船上除了三十八名囚犯外,還有二十六名水手,十八名水兵,一位船長,三個船副,一名醫生和四個獄卒。我們離開法爾梅思時,船上大約有一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