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肖斯科姆別墅(1 / 3)

歇洛克·福爾摩斯已彎著腰在一個低倍顯微鏡上麵觀察了許久,現在他直起身來,以一種勝利者的姿態看著我。

“華生,這是膠,”他說,“我確信是膠。你來看看旁邊的這些東西!”我俯身到目鏡前調好焦距。“那些纖維是花呢上衣的。那些各種形狀的灰色團塊是灰塵。左邊還有上皮鱗層。中間這些褐色的粘團肯定是膠。”“好吧,”我笑著說,“我同意你的看法。這能說明什麼問題嗎?”“這是個力證,”他答道,“你能想起聖潘克萊斯案中被害的警察旁邊發現的那頂帽子吧。嫌疑人否認那是他的,但他是一個經常用膠的畫框商。”

“是你辦的案子嗎?”“不是,是我幫我的朋友——警場的梅裏維爾辦的一個案子。我在被告的袖縫中找到鋅和銅屑,因此推斷他是偽幣製造者以後,他們就意識到顯微鏡的重要性了。”他不耐煩地看了看表,“我有個新主顧要來,已過了預約時間。對了,華生,你懂賽馬嗎?”“應該說懂一點,我的負傷撫恤金有半數浪費在這上麵了。”

“那你就暫時充當我的‘賽馬指南’。你聽說過羅伯特·諾伯頓嗎?記得這個名字嗎?”“當然。他住在肖斯科姆別墅,我對那兒了如指掌,因為我曾在那裏住過一個夏天。有一次諾伯頓差一點進入你的業務範圍。”“怎麼回事?”“他在紐馬克特用馬鞭幾乎把薩姆·布魯爾打死,此人是科爾曾街的一個放債人。”“嘿,他真有意思!他常那麼幹嗎?”“是的,他可是有名的危險人物。據說他是英國最膽大妄為的騎手了——幾年前是利物浦障礙賽馬的第二名。他與自己生活的時代格格不入。如果在攝政時期,他一定是個公子哥兒——拳擊家、運動家、拚命的騎手、花花公子,並且一時走了下坡路就再也不會回頭了。”

“了不起,華生!你的介紹簡明扼要,就像見到真人一樣。你能告訴我一些肖斯科姆別墅的情況嗎?”“我隻知道它位於肖斯科姆公園的中央,著名的肖斯科姆種馬飼養場和訓練場也在那兒。”“教練官是約翰·馬森。”福爾摩斯說,“別驚訝,華生,我剛看的這封信就是他寄來的。咱們還是再談談肖斯科姆吧。我像是遇上了豐富誘人的礦藏。”“那兒有肖斯科姆長毛垂耳狗,”我說,“在所有的狗市上它們都是聲名顯赫的。這是英國一流的狗。肖斯科姆的女主人以此為榮。”

“女主人是羅伯特·諾伯頓爵士的妻子嘍?”“羅伯特爵士沒有結婚。這對於他的將來也是件好事。他和他喪偶的姐姐比特麗斯·福爾德夫人住在一起。”“你是說他姐姐住在他家裏?”“不,不。這個宅子其實屬她的前夫詹姆斯所有。羅伯頓先生在這兒沒有任何產權。在夫人有生之年,產業的利錢歸她,在她死後房產則歸還她的小叔子。她隻是每年收租錢。”“估計這些租錢就由羅伯特花了吧?”“差不多。他是一個隨心所欲、不計後果的家夥,一定使她過得不舒心,可是我聽說她對他非常好。那麼,肖斯科姆出了什麼亂子呢?”“啊,這正是我想知道的。我想能為我們解釋此事的人來了。”門被打開,走進來一個整潔、高大的人,他那種堅定、嚴肅的表情表明他很適合去管教馬或男孩子之類的,馬森先生也確實如此,他身兼雙職,而且同樣勝任。他鎮定自若地鞠了個躬,在福爾摩斯指給他的椅子上坐下。“福爾摩斯先生,我的信接到了?”“是的,可是你的信裏沒有什麼解釋。”

“這件事十分敏感,而且也相當複雜,不好一一寫在紙上。我隻能和你麵談。”“好吧,你說吧。”

“首先,福爾摩斯先生,我覺得我的主人瘋了。”福爾摩斯揚起眉毛,“這是很嚴肅的事情,”他說,“你這樣說有根據嗎!”“先生,一個人做一二件古怪的事情尚可理解,但是如果他做的每件事都那麼不同尋常,稀奇古怪,那你就會不由自主地產生懷疑的。我覺得肖斯科姆王子和賽馬大會把他給弄得神經失常了。”

“肖斯科姆王子?是你馴的一頭小馬嗎?”“是全英國最好的馬,福爾摩斯先生,這一點我絕對有把握。現在我可以坦誠相告,因為我知道你是一位正直的紳士,此事不會外傳。在這次賽馬比賽中,羅伯特爵士隻能取勝。他已經鋌而走險了,他把他能弄來的所有的錢都押在這匹馬上了,而且賭注的比值很懸殊。一比四十已經足夠了,但他押的是近於一比一百。”“如果馬果真如此棒,他為什麼要這樣呢?”“但是別人不知道,羅伯特爵士可沒輕視那些馬探子。他把王子的同父異母兄弟拉出去兜風,誰也辨別不清它們。可一馳騁起來,跑上二百米它們之間就會出現距離。他心裏裝的全是馬和賽馬的事,這是他的生命。他目前尚可應付高利貸主,但是王子一旦失敗,他也就破產了。”

“真是一場孤注一擲的賭博,可是你憑什麼認為他瘋了呢?”“首先,是他憔悴的麵孔。沒人相信他晚上睡過覺,他整天呆在馬圈裏。他兩眼發直,神經繃得快斷了。還有他對比特麗斯夫人的行為!”“什麼行為?”“他們感情一直很好。他們興趣相同,她也像他一樣愛馬。她每天準時坐車來看她最寵愛的王子。一聽到石路上的車輪聲,王子就立起耳朵,小跑到車前去吃那塊糖,可現在一切都結束了。”

“為什麼?”“她對馬似乎已經完全失去了興趣。一個星期以來她雖然每天驅車路過馬圈,對王子卻毫無表示!”“你認為他們吵架了?”“而且吵得很厲害,互相仇視。否則,他絕不會把她當兒子一樣寵愛的狗送人的。幾天前他把狗送給了老巴恩斯,他是三英裏外克倫達爾青龍旅店的主人。”“很奇怪。”“她心髒不好,又浮腫,當然不能總出去,他一直每天晚上到她屋裏坐上兩個小時。他現在仍可以那樣,因為她是他寥寥可數的好朋友之一。可現在這一切都不存在了,他再也不親近她了。因此她很傷心,心情變得鬱悶,開始酗酒,福爾摩斯先生。”

“在倆人疏遠以前她喝酒嗎?”“也喝一杯,但現在她一晚就能喝一瓶,太嚇人了。這是管家斯蒂芬斯告訴我的。突然間一切都變了樣,福爾摩斯先生,簡直莫名其妙,主人為什麼深夜去老教堂的地穴?誰在等他?”福爾摩斯的神情更加專注。“講下去,馬森先生,你的話越來越有趣了。”

“管家看見他半夜十二點冒著大雨去了那裏。於是,第二天晚上我也去了住宅。他果然又出去了。我和斯蒂芬斯萬分小心地跟著他,心裏緊張得要命,如果被他發現,我們的日子肯定不好過。如果惹怒了他,他的雙拳絕不饒人,他無論對誰都一樣。所以我們不敢跟得太緊,但我們的目光一直盯著他。他去的是那個常鬧鬼的地穴,那兒還有人在等他。”

“這個地穴在什麼地方?”“先生,在花園裏有一個教堂的廢墟,既古老又破舊,根本無人知曉它的年代。它下麵有一個地穴,是本地有名的鬧鬼地方。白天那地穴就很陰森恐怖,晚上更沒有幾個人敢走近它。但我們的主人膽子很大。他一輩子什麼都不怕,問題是他夜晚到那兒去幹什麼呢?”“等一下!”福爾摩斯說,“你說那兒有人在等他,那一定是你們那兒的馬夫或家裏的什麼人!你一定認識他,和他說話了吧?”“我不認識。”“你怎麼知道?”‘因為我們照麵了,福爾摩斯先生。那是在第二個晚上,羅伯特爵士從地穴那兒回來經過我們身邊,我和斯蒂芬斯則像一對兔子似的在灌木叢中緊張地發抖,因為那天晚上有一點月光,我們怕他發現我們。可是我們聽見後麵傳來一個人的腳步聲,我們根本就不怕他。所以,等羅伯特先生過去後我們就直起身來,假裝散步不經意地碰見他,我問他:’你好,夥計,你是誰?他很可能是沒聽見我們走近的腳步聲,所以看見我們時,就像是看見了地獄裏的惡鬼。他大叫一聲,撒腿就跑。他跑得可真快,眨眼間就蹤影全無了,他是誰,是什麼人我們都不知道。

“月光下,你看清他的臉了嗎?”“是的,是張黃臉——是個下等人。他能和羅伯特爵士有什麼關係呢?”福爾摩斯沉默起來。“誰陪伴比特麗斯·福爾德夫人?”他終於問道。“她的侍女卡裏·埃文斯。五年來她一直跟隨夫人。”“一定忠心耿耿啦?”馬森先生神情不安起來。“她是忠心不貳,”他終於說,“但我不能說她對誰更忠心。”“哦!”福爾摩斯頗感奇怪。“我不應該談論別人隱私。”“我非常理解,馬森先生。當然情況已經很明顯了。從華生醫生對羅伯特爵士的描述中,我已經曉得,他天生是女人的克星。你不認為這可能是他們兄妹為此而爭吵嗎?”“他跟女仆的關係早已傳得沸沸揚揚了。”

“我們可以假設她過去並不知道,現在突然發現了。她想辭退她的侍女,但她弟弟不同意。這個弱者由於身體不好,又不能走動,沒法實現自己的意願。她懷恨的侍女仍打發不走。於是她對任何人都不說話,獨自生悶氣,借酒澆愁。羅伯特爵士一氣之下送走了她寵愛的小狗。這些不是都能聯係起來嗎?”

“是的,這些好像還能聯係起來。”“對極了!但他去地穴去幹什麼呢?這還無法解釋。”“確實不能,先生,而且還有別的情況我也不明白。羅伯特爵士為什麼要去挖一具死屍呢?”福爾摩斯霍地站了起來。“給你寫信後我們發現了這樣一件事。昨天羅伯特爵士到倫敦去了,所以我和斯蒂芬斯下了地穴想看看,一切都是原樣,隻是在一個角落裏發現了一小堆人的屍骨。”“你報告警察了嗎?”他冷冷地一笑。“先生,他們不會在意的,隻不過極可能是一具千年古屍的頭和幾根骨頭。但它原先不在那兒,這我和斯蒂芬斯都可以發誓,它堆在一角用木板蓋著,那個角落以前是空無一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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