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要謹言慎行(1)(2 / 3)

不可圖虛名,擅自裁剪地方陳規

原來的地方陳規,代代沿襲,正是為了幫助地方興辦公益事業,它的益處不小。

常常看到地方上有些應該辦的公益事業,都苦於地方財力不足,於是,擱置沒有辦理。如果得到陳規中集資收人的幫助,興辦起來就很順利,這是老百姓的福澤啊!陳規的收人如果有結餘,那麼,養老院、育嬰堂道路橋梁建設之類的事情,也就可以逐步辦理了。一旦裁剪了陳規收人,到辦事時,手裏沒有錢,想用其它辦法來解決,就不如不裁陳規為是。想撈取清名而裁除陳規的人,應該好好想一想啊!

不可沽名釣譽

人,不可沽名釣譽。到任時,勉強做一二件好事,以求官聲,後來又不能繼續做下去,這便有是在偽裝之嫌。興得快,也敗得快,聲名又怎麼能長久?地方的一切利弊,該興該除,應從實際出發,實心實意去辦。真心實意辦了好事,聲名自然也就來了。百姓雖然老實,但最精明。你的所作所為是為了名,百姓心裏知道;你的所作所為是為了百姓,百姓心裏也無不知道。高廷瑤辦理公務,猛而不寬,讓百姓都畏懼法律的威嚴。綱舉目張,勢在必行。他不追求為政的,不為的。處,無所事事,但沒有辦不成的事。他先後在各州府十餘處曆經任職,百姓一直思念他,這難道是為了名嗎?百姓難道不知道他的政績嗎?

要學會綜合分析考慮

大凡辦事,一定要綜合整體情況分析考慮,從始到終,詳細斟酌而後行。如果隻顧眼前敷衍得過去,日後一定會出紕漏。或者幾年幾十年以後出現後患,這就貽害無窮。累及子孫後代受到牽連,這是不可行的;累及後任官員及其讓百姓遭殃,更是不可行的。

辦理案件,也必須綜合全部情況,分析考慮。案件的突破在哪裏?敗露在何處?如果都能一一分析考慮,審慎處理,還會有什麼後患?審案時更應該謹慎仔細,既要分析整個案情,又要找出案件中的疑點和漏洞。從人犯供的疑點、漏洞追問,那麼,案子自然沒有不能破的。有時旁敲側擊,把本案的重大情節暫時放在一邊不問,與人犯閑聊;一聽出漏洞,即乘虛追問,迫使他不自覺地說出與案件密切相關的新情況,而又無法逃避,這才是真正會審案的人。高廷瑤問案多用這種方法,往往奇跡般地擊中案件的要害。他說:“事在人為,這其中的奧妙,是難以用語言說得清楚的。”

他強調說:“審案時,斷不可亂用刑具。不能靠刑訊逼供,隻能從案子的方方麵麵,細心推敲求證。如果此案的出路關鍵定在某人身上,則對他詳細審問;即使案犯供狡詐,案情也終於會弄清楚。這時,略用一刑,真情必露,案件也就攻破了。”

辦事要勤於思考

辦事要勤於思考。思考得周到細致,那麼,事情真相就不會遺漏。事情辦不好,多半是因為事先沒有周密思考、認真分析的緣故。古人說:“一分精神,一分福澤。”這話說得真對啊!辦事一定要認真細致,從來沒有粗心大意的人能得事理、辦好事情的。古人說:“天下無粗心的才子。”對當官的人來說,這的確是真話。

二、高廷瑤和他的《宦遊紀略》

高廷瑤,字青書,又字雪廬,清朝貴州貴築縣(今貴陽市)洪邊裏北衙(今烏當區新添寨北衙村)人。清朝乾隆丙午年(1786年)考中舉人,後來四次上京參加會試,都未考取進士。因他家有田產在定番(今貴州惠水縣),所以多結識定番(今貴州惠水縣)和廣順(貴州長順縣廣順)的鄉紳。

嘉慶五年(1800年)興義苗民造反,定番(今貴州惠水縣)發生動亂,當局請先生出麵安撫,使當地數萬百姓免遭血腥鎮壓。嘉慶六年(1801年),馬場今平壩縣馬場鎮地區的苗民又一次發動起義高廷瑤先生再一次前往安撫,使當地百姓免除戰亂之災。此事上報朝廷,皇上恩賞他六品頂戴。

嘉慶七年(1802年),他第四次參加會試,未能考中進士,大挑一等(清朝乾隆以後製定,三科以上會試未中進士的舉人,挑取其中一等的以知縣用,二等的以教職用),後又奉旨加一等,以通判選用。調鳳陽通判,升鳳陽同知、平樂知府。後又調廣東肇慶、廣州府,署。

嘉慶七年(1802年),選授安徽廬州知州。他在安徽為官十年,平反不少冤、假、錯案,使無數生活困苦、瀕於死亡的百姓得以繼續生存,在宿州、休寧兩地尤為突出。

據光緒《廣州府誌》記載,高廷瑤曾先後兩次出任廣州知府。第一次是清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至二十三年(1818年),第二次是清道光四年(1824年)至道光六年(1826年)。同一個人在同一個地方,兩次出任知府,前後累計任職時間長達六年之久,這在曆史上是不多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