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另一據說是可信,則鬼多的地方,怕也再沒有比我們道尹衙門為更多的了!在白日,太陽掛在天上還是黃黃的時候,就聽到鬼叫,類乎喊人。這不是鬼麼?倘若是有了疑心,許多許多人都願意費了頗大的力量來證明的,他們且敢發誓。這我們可以不必更疑心這類證明人是受了鬼之類若幹津貼,這類人為鬼的暗影占據了全心,是苦夠了。

“軍隊中人怕鬼,那不是很可恥的一個笑話麼?”然而在沙壩地方卻並不能從這事上,為那滑稽的估定,說軍隊是懦怯來。這也是沙壩人一個頂特別的地方。他們當兵,不怕死,不怕血,不怕慘酷事的一切:誰都能夠如觀劇樣,平心靜氣的站到北門外土阜上看劊子手把匪人開腔破腹,欣賞那臨刑的苦悶,微嘶,長歎。倘若是運氣壞的話,讓山上大王捉去,“如法炮製”,綁在柱子上取肝取心,刀尖子陷進胸脯時,臉上顏色都不必變,也成了他們的義務。

但為鬼之類占據了心的人呢,從老爺到火夫,隨手抓一個都可為這話的證明。

他們怕鬼,比任何地方都凶。劊子手很自然的把人頭砍下,把賞錢得到,到了夜裏出門,恐怕遇到日間那位在自己手下做成的新鬼尋事,又很自然的勻出賞錢之一部分,買紙錢焚去。而鬼呢,像得了這錢後也慨然放過對它行凶的人,安分的又去陰間遊蕩去了。

怎麼樣就成了這樣一個民族?那是不可知的。大概在許多年以前,鬼神的種子,就放在沙壩人兒孫們遺傳著的血中了。廟宇的發達同巫師的富有,都能給外路人一個頗大的驚愕。地方通俗教育,就全是鬼話:大人們在孩子還很小的時候,就帶進廟去拜菩薩,喊觀音為幹媽,又回頭為幹爹老和尚磕頭。家中還願,得勒小孩子在大紅法衣的大師傅身後伏著上表,在上表中準其穿家中所有極好的衣裳,增加他對神的虔敬。縣裏遇到天旱,知事大人,就齋戒沐浴,把太太放到一邊,自身率子民到城隍廟大坪內去曬太陽求雨,仰祈鬼神。人民的娛樂,是看打黃教時的“牛頭馬麵”,“大小無常”。出兵的應當與否,是趕忙去問天王廟那泥像。普通一般人治病方法,是得賴靈鬼指示,醫生才敢下藥。

還有,你到副官處去,——就是說我們駐道台衙門的軍部副官處去,就很容易聽到像下麵一類對話:

——是呢,報告副官,那真是鬼!

——你真見麼?

——難道還是假麼?

於是副官再說一句話,就是“快去買一點紙錢”了。

另一件事呢,是關於副兵偷錢的事。

——稟告大人,我並不偷!

不偷吧?那是很好的孩子。但你得到天王廟去明明心!

以後結果是即或是不曾把副官大人荷包裏鈔票用過買什麼的副兵,也隻好委曲承認了。這因為你再辯下去,則當真就先得到天王爺前去,拿一隻公雞,咬下頭來喝了雞血,且大大的賭一個咒!即如這事不怕賭咒吧,但在神麵前發覺了另一件不名譽的事情?這副兵把“一麵是去神前冒險;一麵是承認後在存餉下扣還兩串,加上一點鍾太陽下立正受曬的罰”,平平的陳列,取了後麵的一種,還算是聰明。

要斷一種案,對犯人又實在指不出他是應在法律下生或死於他是應得的報酬時,遇到聰明一點的法官,於是主意就有了,牽到神前去,憑了筊,判他的刑罰:擲下地去的是一覆一仰;或雙雙仰臥,則這人為神所赦同時也為法所保護生下來了!若地上竹根是雙覆,那就用不著遲疑,牽去殺了完事!

在這地方竹根的權威是如此之大,也是大家應知道的。

或者問:道尹衙門,是以誰處鬼之類為最多?則都會說是那兩個長長的陰暗而且狹隘的走廊。一端是可以達到軍法處;一端是可達到副官處,長廊的意義,就是為這兩處一個接洽的捷徑。廊之下,就是在白日,也是那麼一盞長明燈,搖曳著它的灰焰的。軍法處那一邊設了臨時監獄,關了不少待決的囚人;這一麵,副官處,則因了囚人的關係,與軍法處接洽的事極多,因此這甬道成了更其有意義的道路,還可以稱為頗熱鬧的道路,當其囚人們成串押赴副官處時。

廊是既暗且長外還得上下若幹石磴的,從那端到這端,那種無法排除的冷氣,逼人背脊發寒。一到夜裏,則從此過身的,總如同一個頗大的冒險。因此一來,在廊中段,添了一燈同一個崗衛了,崗衛的用意不消說隻是幫助一個人想欲過此長廊時一種氣力。

以後,又從一個衛兵改為兩個,那原由就是因為守衛的就時常見神見鬼更其虛心,這也不是無理吧。

有了兩人,自然就有恃無恐了!但甬道內鬼物的傳說,還是一天一天保存下來。甬道裏,在一批小膽兵士眼花中,也像煞有介事的顯了一些靈異。

這也是該因,這樣一個壞地方,今天輪到我們中最膽小的壽了。

平日又愛談鬼,又極怕鬼。什麼大手嗬,大眼睛嗬,以及一切一切怪模怪樣的大東西嗬,……大手多在毛房,乘人於大便卸褲時,拍人的臀,討小便宜;大眼睛則隨處可見,尤其是長廊的牆上,睜得許多大老老實實覷人,且發冷光,使人戰栗。關於鬼之類的描寫,又是沙壩地方人所擅長。單是長廊一處,所顯的靈異,在還沒有於長廊添設崗時,他就早知道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