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洛坎船長於1844年2月24日出生於加拿大新斯科舍(Nova Scotia)省安納波利斯(Annapolis)郡維爾莫(Wilmot)一座農舍,父親約翰(John)高大魁梧,身高六英尺,重兩百磅,是衛理公會教會執事,謹守教規,律人律己甚嚴;母親莎拉·索森(Sarah Jane Southern)是燈塔看守員的女兒。他們兩人共生育了十個小孩,史洛坎為家中長子,排行老五,他的父係或母係家族均有不少人曾在海上謀生。
1852年間,史洛坎八歲大時,他父親約翰賣掉他繼承的山地農場,轉往妻子的家鄉芬迪灣(Bay of Fundy)灣口布萊爾島(Brier Island)上的威斯波特(Westport)發展。他在此開了家鞋店,史洛坎十歲時就被迫離校回家釘皮靴,以協助維持家中生計。他痛恨這種每天長達十小時的苦工,十四歲後便出逃離家至附近聖瑪麗灣(St。Mary's Bay)一艘漁船上打工。1860年母親去世後,他就和一個名叫契尼(Cheney)的好友一同駕著一艘製造不良、保養極差,甚至會漏水的專供近海航行的帆船,自聖約翰(St。John)出海,航向愛爾蘭都柏林(Dublin)。
到了都柏林,史洛坎船長轉往英國利物浦,繼而登上航往中國和東印度群島的英國船隻“坦約爾號”(Tanjore)擔任二等水手。由於工作過度勞累,航程途中他生了病,暴虐殘忍的船長馬丁(John P。Martin)把他留在巴達維亞(Batavia,即今印尼雅加達)惡名昭彰的熱病醫院,幸虧“索薛號”(Soushay)的船長艾裏(Airy)將他從死亡邊緣拉回來,將無助的他帶上船。接下來幾年,他隨著不同的英國船隻航往世界各地,這些船隻運載的貨物主要是煤及穀物。他兩度繞行合恩角,抵達過雅加達、香料群島、馬尼拉、香港、西貢、新加坡及舊金山。為了準備貿易局的考試,他在出海期間苦讀不輟,十八歲即取得二副的證書。
舊金山是繁華興盛的沿海貿易中心,吸引史洛坎船長於1865年選擇留在當地成為美國公民。他後來在哥倫比亞河(Columbia River)捕鮭魚,又在英屬哥倫比亞獵動物毛皮;他還設計一種改良式捕鰓魚船,這款設計隨後被哥倫比亞一家漁場購買。
史洛坎從事這一連串岸邊活動後,又於1869年重返海洋,駕駛一艘航行沿海的帆船,自舊稱弗裏斯科(Frisco)的舊金山運載穀物至西雅圖。1870年,他接下生平第一次船長職務,掌控三桅帆船“華盛頓號”(Washington)航向澳洲悉尼,再自悉尼前往阿拉斯加參與一項遠洋捕鮭行動(美國於1867年向俄羅斯買下阿拉斯加)。
在悉尼,史洛坎船長結識了一對美國夫婦的女兒維琴妮亞·阿爾伯特·華克(Virginia Albert Walker),兩人於1871年1月31日結褵。她陪他乘著“華盛頓號”航往阿拉斯加,此後夫唱婦隨,兩人總是結伴出海。他們的四個孩子沒有一個是在美國本土出世的,維克多(Victor)在“憲法號”(Constitution)上誕生,加菲爾(Garfield)在香港出生,本傑明(Benjamon)生於悉尼,傑西(Jessie)在菲律賓群島的奧隆加哥(Olongapo)出世。
俄羅斯人離去後,“華盛頓號”是第一艘駛入阿拉斯加庫克灣(Cooke Inlet)的美國船隻。這次捕鮭行動極為成功,但船隻遇上強風,被迫於卡西洛夫河(Kasilof River)附近拋錨靠岸,導致航程徹底失敗。在這種情況下,史洛坎船長仍設法將船上值錢的漁獲運回舊金山。“華盛頓號”的船東隨後請他擔任三桅帆船“憲法號”的船長,他遂駕著這艘船航往夏威夷檀香山,稍後又前往墨西哥多處港口。
1874至1876年間,史洛坎擔任“本傑明艾瑪號”(Benjamin Aymar)船長,航行於南海一帶。這艘船後來被船東出售,史洛坎因此受困於菲律賓群島。但他並未因此消沉,反而接下召集當地工人造船的工作,為一位年輕的造船工程師愛德華·約翰生(Edward Johnson)建造一艘一百五十噸重的蒸汽船。他們在蘇比克灣(Subig Bay)架起船台,然後將船體拖往六十英裏外馬尼拉附近的帕西格(Pasig)進行最後完工作業。強森付給史洛坎的部分酬勞是一艘九十噸重的雙桅帆船“帕托號”(Pato)。史洛坎靠著“帕托號”載運木材,航行於菲律賓群島各島間,賺進大筆財富。後來他轉念想恢複捕鮭,便將“帕托號”航往香港改裝,再航向鄂霍次克海(Okhotsk Sea),捕獲了大批鮭魚。繼而他橫越北太平洋,前往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港市維多利亞(Victoria)。這趟航程長達八千兩百英裏,他抵達維多利亞後,將漁獲出售,獲利極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