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論文集。在此之前,我出過兩個集子,一是1994年在甘肅少兒出版社出版的《代際衝突與文化選擇》,主要收從20世紀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的論文;另一是2001年在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現實文本文本間性》,主要收從20世紀90年代初到新世紀初的論文。這次收的主要是新世紀10年的論文,合起來,這些年的論文大體就這些。本集論文分四輯。第一輯是一般理論,第二輯是作家作品論,第三輯是幾篇成人文學評論,第四輯主要是一篇與個人生活道路有關的訪談。論文大部分都是在刊物上發表過的。為尊重曆史,此次選入,除校正個別文字,一般未作改動。題名《故鄉是一段歲月》,一是集中有這樣一篇論文,偷懶,現成拿來作了書名;二是人們常常將童年比做精神的故鄉,本集論文多是關於童年、兒童、兒童文學的,用以作書名,想也不算特別地離題。
以上說及的時間隻是一個大致的劃分,其中也有些和這種劃分不一致的地方。其中最明顯的就是這次選在第一輯中的《寫給春天的文學》。這是我第一篇公開發表的論文,刊載在1983年第3期的《浙江師範學院學報》上。當時的反映還可以,選入當年兒童文學論文選,還得過兒童文學研究會的一個什麼獎。但1994、2001年編論文集的時候,我都有意地將其忽略了。忽略的原因,可能不止一個,現在能回憶起的,可能主要是和編集子時的認識不一致。
我“文革”結束後重回大學讀書並改行學習中國文學時,文藝界盛行本質論,即認為“真理隻有一個,而究竟誰發現了真理,不依靠主觀的誇張,而依靠客觀的實踐。”認識的過程就是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無限循環以至於無窮,總之是像砸核桃一樣,找出現象後麵作為本質的那個東西。我的《寫給春天的文學》便是按此方法寫成的。具體地說,就是將兒童文學作為一個整體,作為一個客觀的認識對象,層層抽象,最後得出兒童文學的美學特征,一二三四,科學客觀。這有些接近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一般認為,自然科學是講究拉開認識者與認識對象的距離,將“客觀性”作為認識的基本原則的。可在社會科學中,認識者和認識對象是“自我相關”的,認識對象影響認識者,認識者也影響認識對象,或者說,是將自己“烙印”於對象,是對象向“我”生成。我看到的是我想看到的,我從對象身上取出來的東西是我放進去的東西,對象是被“發明”的。於是,認識的純客觀性被顛覆被消解了。這種認識觀念現在也被推廣到自然科學研究,有人就認為,數學公式也是被“發明”的,幾何公理也是被“發明”的。這樣一來,整個認識都有主客交融、物我互動的性質,原來那種本質論的、從對象身上抽取本質特征的方法之缺陷也就明顯地顯現出來了。
《寫給春天的文學》在方法論上還有一個缺陷,就是簡單化地、過分地將兒童文學的特點歸因於題材和讀者。先說兒童文學的美學特征是天真、明朗,然後說,所以天真明朗,是因為兒童天真明朗,兒童生活天真明朗。這裏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就描寫對象說的,兒童、兒童生活的天真明朗作為作品的題材、描寫對象影響到作品。這雖不全麵但包含了合理性。另一是就讀者對象說的。兒童喜歡天真明朗,投射到作品上,使作品變得天真明朗。這也包含了合理性,但也不全麵。讀者能影響到作品,但作品畢竟是作家創造的。讀者的需求隻有反映到作家那兒、被作家意識到並表現於文本,才能成為文本呈現出來的特征。可在當時,兒童文學中盛行一種兒童讀者決定兒童文學特征的認識:兒童思維是具體的,所以兒童文學應該是形象、直觀的;兒童喜歡聽故事,所以兒童文學要有故事性,如此等等,推廣開去,兒童生活是天真明朗的,兒童文學也應該是天真明朗的了。這種思維方法的簡單在於其忽視了文學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創作者思想情感的表現這一基本事實。正如佩裏·諾德曼說的,兒童文學是一個成人自我滿足的寓言。不是主要從社會、從成人作家的角度而是主要從題材、從讀者的角度認識兒童文學,以為兒童文學的特點主要是兒童生活、兒童讀者興趣決定的,是一種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