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李四、王五、趙六這些年靠坑蒙拐騙都暴發了。手裏有了錢他們就通過吃喝嫖賭來消費。本故事隻講述他們的“賭”。
賭場固定在張三家裏,賭具是麻將。他們對賭場定有口頭規章製度,其中一條是:一旦停電都要拍手,直到張三老婆點亮蠟燭。
這天夜裏就遇到停電。不等張三提議大家就都照章辦事,很響亮地拍起手來,誰都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是四雙手在拍。此舉在於證明黑燈瞎火期間,每人的雙手均無不規行為,以示“黑暗磊落”。
散場後張三清點所贏賭資,怎麼數都少五百元!眼睜睜地看著,誰能把錢從眼皮底下偷走不成?機敏過人的張三想到了停電那一刻———肯定是誰借黑燈瞎火之際把錢摸去了!可是,當時四個人都在拍手呀?難道誰多長了一隻手?五百元對張三來說不算個數,可恨的是做手腳的人不地道、不仗義、不“黑暗磊落”!張三決心查出此人。
第二天夜裏聚賭時又停電———這是張三有意設的圈套,他老婆拉的閘。燈一滅四人又一齊拍手,與前夜一般無二……不一會兒電燈複亮,本該賭局繼續的,張三卻說:“不忙,都先清清各自麵前的錢再來。”
這一清點張三又少了三百元!
張三便笑了,是一種不陰不陽的冷笑:“哥們兒,我們中有不夠意思的!”
三人齊問:“誰?”
張三眼往眾人臉上一掃:“誰半邊臉紅就是誰!”李四忙把半邊臉側向暗處,沒把住卻使另半邊臉也紅了。張三的笑更陰更冷了:“李兄,沒錢花了說一聲,不必摸黑打自己嘴巴,讓兄弟們心疼!”
李四並不尷尬,且開懷大笑,笑畢數八百元摔給張三:“我這是湊個熱鬧!通過熱鬧點破大家發家的訣竅———要錢不要臉。”
張三一怔,之後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把八百元又摔給李四:“憑你這句話就值八百!———我這些年隻顧賺錢,還真沒想過錢是怎麼賺到的,而李兄你已經把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了,佩服!”
李四就收了錢:“咱哥們兒發跡如同讀書人做學問,也有三個境界———要錢不要臉是第一境界,要臉不要錢是第二境界,要臉又要錢是第三境界。”
“怎講?”
“我們兄弟已過了第一境界,裝孫子賣乖,舍棄臉皮使腰包脹大了。憑咱們兄弟目前的身份,充其量隻能算是土財主,仍遭人小瞧。第二境界應主動放血,買個名頭地位。叫作要臉不要錢。”
張三立馬又摔給李四一千元:“我再買你一句話。”
李四道:“第三境界,咱就用名頭地位去賺大錢、發大財。
這就是要臉又要錢,也才是我輩的最高境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