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2)

陳傳書在接到譚蕾的電話後,從下鄉的駐隊工作組趕回鎮政府。他把家中可能出事的情況向鎮長反映,並要求鎮綜治辦派車給他急用。鎮長就批了,特指派關新眾開的越野車給他。因此陳傳書是和關新眾同時出現在沿江小區這幢套房裏的。他們進屋後,譚蕾看到關新眾下意識裏感到別扭,正如譚家人和陳家人這些親戚第一眼看到關新眾在這裏出現而感到別扭那樣。盡管他們的關係從來沒公開化過,但親戚們背後還是知道譚蕾在桃陽鎮有一個開車的小情人。盡管譚蕾正處在危難之中需要人手幫助的時候,但她還是覺得關新從不該在此時出現在親戚朋友的場合。同時,她也不願讓關新眾看到她正落難,滿地豆花的情景。她用犯著忌諱的語氣對關新眾說,“家裏可能出現了不幸,人又這麼多,你還是回避一下吧!”

關新眾聽出譚蕾所說的家裏可能出現不幸指的是什麼,也聽出譚蕾的話外之音,他自己也覺得在這麼多親戚朋友麵前出現不合適。換作以前他會拔腿就走,但今天情況不同。因為這次陳思香出事與他有直接關係。陳思香這次到桃陽是他給陳傳書出的歪點子。而這個歪點子譚蕾遲早會知道。如果譚蕾知道陳思香的桃陽之行是因為要去監視譚蕾才出問題,譚蕾肯定不會饒過他。到時,譚蕾找他算賬,他就麻煩了,尤其是看到坐在譚蕾身邊的弟弟譚聚利,那粗胳膊粗腿,甚至有些蠻橫、驃悍的惡相,關新眾的後背直發涼。於是他對陳傳書說,“我下樓去,在車上候著,你需要用車再叫我。”

陳傳書回答他說,“可以。小區入口處有旅社和飯店,今天隻能委屈你住在那裏了。我要用車,就去叫你。”

關新眾知趣地退出套房,下到樓去。

見關新眾離開後,譚蕾才把女兒發生的前後經過向陳傳書一一道出。這是他們分居多年以來,譚蕾對陳傳書說的最多的一次話。陳傳書聽完她的敘述和看完女兒寫的那封長信,兩行熱淚已經撲簌簌滾落下來,以他的經驗,他認為女兒現在是凶多吉少。

陳傳書捧著那封長信,覺得自己無顏麵對女兒。作為一個生身父親,他沒能盡到做父親的職責,沒能給女兒一個溫暖而完整的家,讓女兒缺少父母的關愛,以致釀成這樣的悲劇。他後悔自己不該在兩個月前,聽信關新眾的話,把女兒接到桃陽,做出那種讓女兒去監視自己親媽的荒唐事。如果不是那樣,女兒懷孕的隱情也許就不會被譚蕾發現,就不會遭到譚蕾的訓斥而離開桃陽,最終走向尋短見這條絕路。在陳傳書的思維世界裏,他認為人的生活就像鏈條,是一環扣著一環的。如果沒把女兒帶到桃陽來監視譚蕾這一環,就不會有女兒被譚蕾發現懷孕的後一環……這樣的環環相扣的起因,都是緣於他和關新眾把女兒接到桃陽的錯誤上。如果讓女兒像以前那樣留在縣城,說不定女兒發現自己被奸懷孕,她會去尋找另外補救的辦法。比如,她可以瞞著世人的眼睛,自己去醫院墜胎,或者去青佛縣之外的地方找私人診所做掉孩子,甚至可以去找譚同岩這個王八蛋,這個挨千刀的渾蛋讓他想辦法把胎墜掉。就算最壞的,她完全可以十月懷胎把孩子生下來再偷偷送人或扔掉……有很多的路可走,有許多的辦法可選擇,都不至於讓譚蕾直接發現女兒的隱情,讓女兒在母親麵前顏麵丟盡最終走向輕生這條絕路!

陳傳書懊悔莫及,自己千不該萬不該,就是不該和關新眾把女兒帶到桃陽。而此話和懊悔,現在又不能對譚蕾說。他現在隻能牙齒打斷連血吞進肚裏。陳傳書掩臉痛哭,父女連心的親情和悲痛,使他肝膽欲裂,哽咽不止。

在親戚的勸說下,陳傳書止住悲聲。想到女兒會不會去南京找她在大學讀書的哥哥?於是又抱著一線渺茫的希望忙下樓給兒子打去長途電話,詢問陳思勇有沒有見到陳思香去南京?陳思勇在電話裏回答說沒有見到陳思香,並問他妹妹出了什麼事?陳傳書不敢告訴陳思勇,妹妹已經失蹤,隻是說如果看見陳思香去南京找他,要立即留住她並電告家裏,就把電話掛了。

一天過去,所有出去尋找的人都沒有陳思香的任何消息。第二天又過去了,反饋回來的依然沒有陳思香的任何蹤跡。

第三天,在青佛縣百裏之外的《銀洲日報》上刊登出一則“認屍啟事”:

警方於七月二十日在本市太鼓海灘發現一具無名女屍。該女屍身高一米六十八左右,年齡大約十九歲左右,留學生發式,身著粉紅色長裙,咖啡色涼鞋。懷有約四個月大的身孕。警方初步判斷,該女屍係投海自殺,死亡時間約在三天左右,如有失蹤之女與該女屍特征相似者,請家人與警方聯係,前來辨認相關事宜。

刊登啟事的《銀洲日報》是譚聚利帶回來的。譚蕾看完後直感女兒情況不妙。因為從啟事的身高、年齡、發式、懷孕四個月和死亡時間來看,與陳思香是如此相似。特別是身著粉紅色的長裙和咖啡色的涼鞋,都是她所熟悉的。譚蕾忙到女兒衣櫃裏翻找那條粉紅的長裙,別的都曆曆在目,唯獨不見那條是她親手為女兒選購的那條粉紅色長裙,又到鞋櫃裏翻找那隻咖啡色的涼鞋,也找不到。種種跡象表明,啟事上的女屍就是女兒。譚蕾徹底崩潰了,她痛哭一聲:“我可憐的女兒婆啊!……”人就暈劂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