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中國生態失衡與經濟損失(六)(1 / 3)

(4)自律與他律

以《文化模式》一書出名的美國女人類學家本尼迪克特曾有一項出色的“應用研究”。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美國政府由於對日本了解不深,在製訂對日策略方麵遇到了疑問,軍方動員了各方麵的專家來研究,提供意見,其中包括本尼迪克特。本尼迪克特從未研究過日本,戰時也不可能親赴日本實地考察。於是她把戰時在美國的日本人作為觀察對象,大量閱讀日本文學及其他日本書籍,看日本電影等,觀察日本人的日常生活和風俗以及習慣中表現出來的人際關係、道德觀念與思維習慣。在此基礎上,根據文化模式論,她對日本文化和日本人的行為模式作了精彩的描述。她預言,日本政府會投降!美國不能直接統治日本,要保存並利用日本的原有機構,日本人會接受戰敗的事實並服從新的秩序。

否則,日本人會拚命頑抗到底,最終美國還是不能直接統治。美國的策略與此一致,事實的發展完全同她的描述與預料一樣。她將這項研究寫成了《菊花與刀》一書出版,在日本也引起了強烈的反應。十分有趣的是,根據她的文化模式論,美國或西方文化中,個人的行為是自律的;而日本或東方文化中,個人的行為是他律的。所謂自律的行為,就是個人在選擇行為模式與策略時,主要根據個人自身的願望、理解、愛好等等,個人對行為的結果負責,而不大顧忌別人的看法。同樣,任何個人都不能用自己的好惡來約束別人的行為,不必為別人的行為結果負責。自律性的行為是重個體而輕人際關係的。

所謂他律的行為,就是個人在選擇行為模式與策略時,首先考慮的是他人的看法。根據周圍人們的願望、共同的理解、一致的好惡等等,來決定怎樣行動。個人的願望、愛好常常要顧忌和服從家人、老師、朋友、上司、下級的看法,不能與之衝突。他律性的行為是輕個體而重人際關係的。在他律性的行模式中,如果個人願望和周圍人們的看法相衝突,個人常常會產生偷偷地按個人願望辦事的傾向。當然,絕對的自律和絕對的他律都是不存在的,自律性和他律性是個人與人際關係在行為模式中的兩個極端,也許應該說,西方文化是偏向自律的,而東方文化是偏向他律的。無獨有偶,日本一家名公司的經理曾經在美國學習企業管理,對美國的人際關係了解甚深。回日本後將自己的企業辦得十分興旺。他用小石塊比喻個人,連接小石塊的彈簧比喻人際關係,對美國模式與日本模式也作了十分形象而生動的描述。他沒有使用任何專門術語,隻是指出,在日本是石塊小而輕,彈簧粗而密。在美國是石塊重而大,彈簧細而疏。

很容易想象,在美國模式中,個人受人際關係的製約較小,個人這種“石塊”的運動對整個人群的影響也較小,稍遠處的人就覺察不到別人的運動了。這種模式的整體性較弱,個體盡管可以有所作為,但要引起較大範圍的影響是很難的。因此,這種模式一方麵柔性大,另一方麵又很穩定。反之,日本模式中,個人是輕的,受人際關係的製約很大,但是個人的行為對整個人群的影響也較大,常常出現“牽一發動全身”的情況。這種模式的整體性很強,人際關係講究協調,講究平衡,講究穩定。因此,這種模式有很強的複原能力,“出格”的行為受到的阻壓很大。中國文明和美索不達米亞、埃及、印度河流域的文明不一樣,那些文明在繁盛一時之後都已蕭條,而中國文明則連續保持了幾千年,不斷發展。這顯然與中國文化高度穩定有關。眾所周知,中國文化是強調人際關係的。在長期曆史的發展中,有一整套理論和倫理準則作為基礎,講究長幼有序。

每個人按照他在這個結構中的地位、身份、角色所規定的行為模式而行動,個人的意願、愛好、七情六欲是受到貶斥的,沒有地位的。當個人意願與傳統準則發生衝突時,理所當然地要求犧牲個人意願,“個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中國文化的理論核心儒家學說是十分提倡個人道德修養的。儒家認為,人生的最高境界是通過道德的修養來完成曆史的使命,一言以敝之;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出發點是修身,不修身則無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能力。反之,修身到一定高度則必能達到那個水平。儒家一再講“仁”,提倡利他行為,重道德操守而輕實利,重精神報酬而輕物質。由此看來,中國文化中的行為模式似乎是偏向自律的。

但是,應該把表麵準則與實際行為模式分開。事實上,中國文化中的自律是表麵上的,揭開這薄薄的一層優雅的外表,不難看出個人行為模式受到密度的人際關係的高強度製約,因而高度他律的。可以發現在中國文化中,文人士大夫或知識分子“雅文化”和平民百姓凡夫俗子的“俗文化”的區別,隻是表麵的。從結構與人際關係來看,可以看出不同層次上完整的家族結構,此結構要求個人行為服從長幼有序的原則。“家族”的利益與安定是至高無上的,“家族”共同的行為準則是不可動搖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利己的,重實際利益而輕理論教條,重物質利益而輕精神滿足。可見,中國文化是表麵上自律而實際上他律的,這是人們行為充滿矛盾的根本原因。不了解這一點,就難以理解中國人的個人行為模式。反映到觀念上,縱向結構講究論序與服人,要求抑製個性,各就各位,行為規範有“禮”的約束,他律性反映為指令性意識。橫向結構講究平均與中庸,追求歸屬感和安全感,形成私利互惠的入際關係準則,重私交,重宗派。不難理解,在由這樣的人際關係形成的社會生態係統中,個人的社會化極其重要。兒童從小就要受到“怎樣做人”的教育,舉止言談有一定規矩,然而更重要的是必須學會識別和感受到周圍潛關係的嚴密網絡,否則,“不會做人”是很吃虧的,有時甚至非常糟糕。

在這樣的社會生態係統中,宣斯策略——進化上穩定的策略,不言而喻是以和社會相協調為目標的。這樣的社會生態係統要求個人的行為模式不與他律性原則相衝突,服從社會結構對各個角色規定的行為規範,但同時又使個人可以利用這一結構保護和發展自己。魯迅先生說過,第一個吃蟹的人是勇敢的。他還說過,第一隻站起來的猴子會被其他猴子打死的。在穩定的生態係統中,生物會變得越來特化而降低生存與發展的能力。在穩定的社會生態係統中,做第一件事是艱難的。但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各種文化互相滲透,以往十分穩定的社會生態係統在發生變化。隻有適應這種變化,才富有生命力。

(5)競爭的馬太效應研究

可持續發展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和消滅人類已經或可能發生的、對人類自身賴以生存與發展的不利甚至有害的行為,從而建立和維護有利於人類生存與發展的生態平衡。可持續發展中涉及種間關係的格烏司定律指出,不可能有兩個物種生活在同一個生態位中。偶爾出現於同一生態位中的兩個物種必定發生激烈的種間競爭,最後導致其中一個物種的滅絕,被逐出這個生態位,或者改變性狀,離開這個生態位。格烏司競爭排斥原理則指出,一個生態位一個種,生活在一起的生物必須各有它們自己獨特的生態位。格烏司定律是一個經驗規律,這個規律之所以成立,大概是馬太效應在競爭中所發生的影響。馬太效應是:在競爭對手中,強者將越來越強,而弱者將越來越弱。因為強者對資源的占有能力強,強者排斥弱者,使弱者更難取得資源。

因此,馬太效應注重競爭對手力量對比發生變化時的狀況。事實上,在前述格烏司所作的兩種草履蟲爭奪同一生態位的實驗中,如果改變一下實驗的理化條件,就有可能相對改變兩種草履蟲的力量,而滅絕的就會是另一種草履蟲了。此外,如果競爭對手之一采取了轉移到不同生態位的策略,那麼,這兩種草履蟲就可以在同一空間共生。實驗中安排了適當的物理條件,結果能使兩種草履蟲在同一瓶子的不同生態位中共生。正由於馬太效應在競爭中的無情作用,使得競爭策略成為生態學中生存策略的最主要內容。

各競爭對手的策略結合起來,結果就產生了競爭在生態係統中的重要意義。不難理解,競爭的這些意義是具有普遍性的,它在社會生態係統中的作用還遠遠沒有被透徹理解。競爭導致資源的充分利用:不論什麼時候,競爭策略總是遵循這樣一條原則;隻要有可能就避開競爭對手的製約,避免雙方間無謂的爭奪。這對任何一方都是有利的。為此,各方者樂意利用尚未有對手競爭的資源,轉移到不與其他物種發生重疊的生態位去,或在盡量少重疊的生態位中生存發展。由此可見,競爭導致了這樣一種結果,那就是一切資源被充分利用。在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競爭的這種結果也非常明顯。例如,在有競爭的市場機製中,價格信息反映市場需求,這種需求是生產商所爭奪的資源。競爭越激烈,則市場需求獲得滿足的速度就越快,不會有長久存在的“短線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