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這種構想,每一所學校都可以在達到國家常規要求的基礎上,立足於自身發展的實際,借助某一方麵的傳統或優勢,以全麵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教育創新為宗旨,以個性特色為切入點和發展的增長點,積極探索,厚積薄發,逐步形成自己獨特的、優化的、穩定的教育特征、風格和學校文化,引導和促進學校不斷向個性化的境界發展。
二、發展性
發展性學校的另一重要基本特征就是發展性。現代發展觀認為,發展既指發展的活動,又指發展的結果狀態;發展既包括數量的增加、規模的擴大,更包括質量的提升、結構的優化和效益的提高。發展性意味著學校工作的一切都處在不斷的動態發展和前進之中,而不是在一個封閉的圈子裏循環往複,就像傳統學校那樣隻是日複一日地複製著過去。“因此,現代發展性學校評價要考察一所學校當前的發展水平和狀態,更關注其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未來的發展趨勢。”發展性,體現了學校辦學的自主性和自為性。在計劃經濟時代,學校從招生、課程設置、教學、評價到師資配置等無一例外都要接受來自“上麵”的指標、指示和督導,一切都是早就安排好了的,學校的主體性被剝奪了。所以,在現行學校評價體製下,學校一方麵受到上級各種規章製度的約束,疲於應付上級各種名目的檢查和“驗收”,缺乏辦學自主權和發展空間,難以提出符合本校特色和條件的辦學思想;另一方麵,由於評價體係缺乏規範性和客觀性,評估標準和辦法不夠公開、透明,造成學校無所適從,不得不把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花費在琢磨上級行政官員的意圖上。這種學校評價的結果是,大部分學校對此類評估缺乏熱情和動力,認為這不但對於改進學校工作無益,反而加重了學校的負擔,幹擾了學校的日常工作。在一個崇尚多元的社會裏,學校必須擺脫“被動的客體”這一形象,落實自己的主體地位,行使自己的主體權利,學會自己發展自己。現代教育發展觀認為,學校的發展包括五個方麵,即自主發展、整體發展、多元發展、超前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一)自主發展
自主發展強調的是學校自主辦學、主動發展的主體權利和主體責任。作為法人實體,學校具有人格、財產和責任上的獨立性。對於政府來說,就是要充分尊重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對於學校而言,則必須確立自身發展目標,依法規範自身的辦學行為,形成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良好機製,發揮作為辦學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整體發展
學校是社會教育大係統中的一個子係統。學校的辦學效能取決於學校內部各種資源的整合水平和人與組織的互動水平,即形成科學、係統的學校管理與服務體係以及和諧、高效的運行機製。所以,學校的發展要有整體觀念,即不僅要綜合考慮各科教育活動的功能和價值,還要在人與人、人與物以及人與機製之間進行有機的整合,以期達到效益的最大化。
(三)多元發展
基於每一所學校均有其獨特的發展曆史和社區背景,因而,學校發展的目標和重點也必然是多元的、個性化的。事實證明,過去那種大一統的學校運作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時代多樣化發展的教育需求,因此多元發展就成了未來學校的必然選擇。學校的多元發展實質上就是每一所學校的個性化發展。每一所學校的個性化發展既是學校多元發展所追求的目標,也是學校多元發展的必然結果。